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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部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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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论的温暖作用在此:现在多么苦,苦得当了奴隶,一口气也得憋住,只有拼得圆满的结局,这些苦才能转变成甜。也就是说,苦闷将化为前戏,汹涌的快感迟早会吞没我们。迫害这种坚定的目的论者,实在是不划算的事情,被他们当成了兴奋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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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走神的阅读乐趣

走神的阅读乐趣

《以西结书》里面的一段话,原来在下面打了横杠,今天乱翻,重新看到它们,忽然觉得有了新意思。

【……他们或听,或不听(他们是悖逆之家),必知道在他们中间有了先知。人子啊,虽有荆棘和蒺藜在你那里,你又住在蝎子中间,总不要怕他们,也不要怕他们的话,他们虽是悖逆之家,还不要怕他们的话,也不要因他们的脸色惊惶。他们或听,或不听,你只管将我的话告诉他们。他们是极其悖逆的。】

《以西结书》作为其中一小部分的那本两千页厚书,从头到尾,一年只读一遍,一年也只能读一遍。去年在字句下划线时想了什么,已经记不得了。这是找一本书反复读的好处——前提当然是这本书值得,足够吸引人。一次又一次从词语的表面滑过,不知道什么时候,你看到了它们藏在水面之下的巨大体积,足以撞沉奢华的泰坦尼克号。而它们原来在你的眼里,只不过是苍白孱弱的浮冰,随波逐流,毫无作为的样子。

今天我想到的意思是:一个人,当然指望能说出别人从来想不到的话,事实上,再了不得的人,他原创的想法,写下来,恐怕也很难用掉五十张a4纸。你即使成为一个这样的人,也不要指望这个世界给你什么报酬与喝彩,甚至,可能得不到稍稍像样的尊重。

以上两种情况真的发生在一个人身上,他也没什么好抱怨的。最合乎理性的态度是,不发出任何抱怨。他能说出新鲜的话,本身已经是福报了,不能要求再多了。说出来没有人听,也不须说话者焦虑,他没有强迫他人听从的权力。他对这个世界也没有恨意,因为世界总是如此这般的,把话说出来,让它存在,就完事大吉了。

《以西结书》那段话和我的胡思乱想,可能并没有逻辑联系。这可能就是阅读的乐趣之一吧?你不知道哪些文字会让你走神;仿佛酒徒不懂哪一杯酒会让他醉,但是一定会有一杯酒让他醉的。每个人在自己的生活中,都需要一部经典让自己反复阅读,无关生计,无关痛痒,只是为了反复阅读,一层层在纸面上叠加笔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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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圣人语法

圣人语法

所谓“圣人语法”,就是构筑以下语句的方法:

“其实,我不是一个成功的人,我才开始呢……”

“其实,我都算不上漂亮啦,我还是相信内心的力量……”

“其实,我自己做得很少的,感谢命运……”

这些话,我们听了,挑不出刺来,其实,内心烦得要死;碰见这种四平八稳的伪君子,还不能和一个真小人做伴。

这种圣人语法,是圣人奥古斯丁开的坏头,他的《忏悔录》,成为影响千秋万代的文本,问题是,他的文风很好学,他的诚实却学不来,所以,只给了伪君子提供了新的化妆术。

诚实,就意味着说很多令人难以启齿的事情,奥古斯丁说他16岁的时候,r体的欲望控制了他的一切,根本没有任何心思做别的事情,更不用说去想宗教、哲学之类的高深题目了。可以推荐我们的青少年及其父母看看这段文字,圣人尚且有这个过程,可以证明,青春期的性焦虑,其实是很自然的,不必太过紧张。

对有些小事的忏悔,那就是我们这些凡人们理解不了的。奥古斯丁小时候曾经偷过邻居的梨树上的梨(这很正常,我们种果树,就是为了造福邻居小孩的);他却从中发现了自己的罪恶,因为他偷梨的时候,既不渴也不饿,而且自己家还有更甜美多汁的梨,也就是说,他没有任何动机,那么,只能说这种举止是对偷窃的热爱。

伯特兰·罗素烦死了这种忏悔(此人在青春期曾经强吻过女仆,他在自传中不掩藏这点,他也是一个有忏悔能力的人),他说:过于爱认罪,反而是一种自负了。这里面的逻辑是,你看看,我不放过一件小事的罪性,比起你们这些放纵的人,我是最诚心悔过的。但是,圣人不就是这么当的吗?奥古斯丁以及后世有效仿者卢梭、托尔斯泰,对待自己都严苛到了极点,他们的忏悔,看起来倒是可信,虽然跟这样的人活在一起,可能会被疯,可不得不承认他们是圣人。

至于我们凡人,还是在自己的语法书上删除“圣人语法”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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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要有光

要有光

这个世界上的第一句话是什么?若以《圣经》为标准,是这句:“要有光”。

【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旧约·创世纪》这句中文译得何等漂亮,应该鼓掌。想象一下,有了光以后,渊面瞬间亮得像白银一样,映出水面上运行的物体。

亚里士多德认为这句话是智慧的象征。“神”创造天地时,为什么默默无语?可能因为没什么成就感,就像在漆黑的屋里写字。“神”于是马上发现“光”是事物存在的本质之一,只有凭借它的照亮,才能看见创造的进行,从此后,“神”创造每一件物体,都会事先把创造目的以语言的形式体现出来——当然了,是自言自语。

我们知道光的存在,需要一个光源,而且光要照s到我们身上,使我们知道它;光以让我们视力良好的方式体现它的明亮。这些要性与智慧的特征相近。一个人充满了智慧,就像光源,他的智慧散发出来影响他人,像苏格拉底“败坏”雅典青年,像莎士比亚的戏剧取悦观众。

智慧是以传播来增加价值的,有钱人的最大共性是独占财富,有智慧者的相同之处却在于分享。分享的人越多,说明越有价值,更强的光才能照耀更多的人;说得再精确一点,就像是论文引用的次数与论文价值成正比。在人类历史上的诸多蒙昧反智时代,智慧的分享就停止了,拥有者将它们藏在心中,打死不说,伪装成无知者,以融入大众。

用上面的观点来看《马可福音》里的这段话,就好理解了,【耶稣又对他们说:“人拿灯来,岂是要放在斗底下、床底下,不放在灯台上吗?因为掩藏的事,没有不显出来的;隐瞒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

当作灯的使用说明来读,当然也可以,但是意思不大,就算不看说明书,我们也不会把灯放在床下。以亚里士多德的智慧象征当作注释,就好玩了——这是在说明智慧的作用,它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是“到达他人”,有对话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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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求智慧

求智慧

再过一万年,人也会有病,还是会有无名肿痛、不治之症,这实在是人类之大不幸,医生之大幸。有孩子,打也要把他打去读医学院,绝不愁没有生意。

比患上绝症更可怕的事情是:人类再无秘密可言,无论身体还是心理,都由亿万种药品一一对应;再隐私的心理,也有仪器与公式一一测出。那样人也许可以活一万岁,但是在十岁的时候就会一门心思想死——因为这种“寻死”的心理疾病隐藏不了,所以从来死不成,只能熬到一万岁那年才死掉。

人的愿望和人的存在一般都呈背离状,天天得病,却坚信有万灵仙丹;靠几条偏见过日子,却认为穷尽知识是件简单的事情。

寻求完美的宗教典藉和爱智慧的哲学典藉,到最后都有浓厚的悲观主义论调,“完美”与“智慧”,就像挂着驴鼻子前的萝卜;如果认为把人比作驴,两种动物都会不开心,那么,“完美”与“智慧”,就像梦中情人,在梦中可以为所欲为,你却永远得不到真实的她。

但尽量健康是做得到的,尽可能多得一点智慧也是值得鼓励的。对人性愚蠢百般诅咒的《旧约》里,也留了个爱智慧的例子:

【所罗门对神说:“你曾向我父大卫大施慈爱,使我接续他作王……因你立我作这民的王,他们如同地上的尘沙那样多。求你赐我智慧聪明,我好在这民前出入,不然,谁能判断这众多的民呢?”】

这个要求讨到了神的欢心。

【神对所罗门说:“我已立你作我民的王,你既有这心意,并不求资财丰富尊荣,也不求灭绝那恨你之人的性命,又不求大寿数,只求智慧聪明好判断我的民;我必赐你智慧聪明,也必赐你资财丰富尊荣。在你以前的列王都没有这样,在你以后的也必没有这样的。”】《历代志下》

果然,从那以后,人们依然相信智慧与财富不成正比,甚至认为成反比。有时候好像确实如此,财富这种东西,有时候真是来得不清不楚,去得不明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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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还是要多读读书

还是要多读读书

小布什连任成功之时,不仅美国的媒体哀声一片,甚至中国的有些媒体也郁闷得很,认为美国的民主完了蛋,小布什这样的糊涂虫竟然骗得了多数选民的信任。这让我一头雾水,干卿何事?在美国知识分子中颇有势力的美国民主党就是因为自以为聪明,老是担心选民看不透美国共和党政客的画皮,结果输得一干二净。隔着一个太平洋,一些中国时评家也时髦教训几句美国选民,真是娘娘不急太监急。

近来有文章说,小布什其实是个书虫,有些学问的,在接受采访时也经常指定参考书让记者阅读,说,你要看某某的某本书,才能更好地理解我的政策。但这并不妨碍美国的脱口秀主持人不懈地把他塑造成一个半文盲。最大牌的杰·雷诺在小布什第二任就职典礼后,这样挖苦他:四年后,他的手终于又碰了一次书。(美国总统就职宣誓时,要手按《圣经》)

小布什爱读《圣经》,倒不是新闻,平时的谈吐也爱引用《圣经》中的话语。反对小布什的人群中,还是有聪明人的,金·沃力斯近日出版的《神之政治》(god〃spolitics),是一部只引用《圣经》新旧约文本来批评小布什的书籍,有人甚至断定此书为美国民主党找到了神学基础。当然了,此书也打了入侵伊拉克之前反战人士的p股,认为他们忽视了“邪恶”势力。沃力斯说,新约中耶稣的绝对和平主义(有人打你的左脸,连右脸也伸给他)其实已经为反战提供了最好的论据;而战争中屡次发生的虐囚事件,再次证明了《圣经》的一个重要观点:人类是有缺陷的动物。这次动物有了看守士兵对待囚犯的绝对权力时,就会坏到极点。

【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就过于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r体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击我,免得我过于自高。因这事,我三次求过主,叫这刺离开我。他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因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新约·哥林多后书》这种戒慎恐惧的话,在《圣经》中比比皆是,沃力斯批评小布什,不必花太多力气。有力的批评并不难做到的,多读读书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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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求你不要驱魔

求你不要驱魔

几天前一个聚会当中,座中一人声言拒绝网络,并历数网络的坏处。这种观点不新鲜,早几年还算是酷的,本来说也就说了。可我一句话没忍住:“网络都没用过,你怎么有资格批评网络呢?”看来还是不够成熟,年算是白过了。

电脑与网络的出现,不仅改变了世界,而且累积到现在,有人已经认为它取代了人脑的一部分功能,美国一位未来学者据此,提了一个建议:让自己的职业有前途,要做到两点,一是印度的低薪电脑工程师做不到的,二是网络做不到的。比如当诗人。

诗人当然成不了职业,可它提供了一个方向,人的灵性、感性、情感,这是电脑工程师写不出来的,也是海量资讯堆砌不成的。一台现在最低端的电脑,运算能力超过原始社会所有人类的总和,可是现在所有电脑联合起来,也不可能即兴画出一幅动人的岩画。

巨大的变化总会在我们身边发生,而我们的心灵却总是一成不变。

《马太福音》中,耶稣有次到了加大拉,此地有人被恶鬼所附,凶猛异常,没有人敢从他们身边经过。耶稣将恶鬼驱出赶入附近的猪群,猪全从山崖跳入海中淹死了。按理说,这为当地除去了一大祸患,当地人应该喜形于色,可以结局却出乎意料。

【放猪的就逃跑进城,将这一切事和被鬼附的人所遭遇的都告诉人。合城的人都出来迎见耶稣,既见了,就央求他离开他们的境界。】

奇迹并不总是受欢迎,而变化往往让人惊恐。即使有“恶鬼”常在我们身边,只要成为常态,也会让我们觉得舒服。

人就是如此脆弱的生物。以致于把每一天都花在对明天的惊恐当中,因此,有保障的公务员长期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热门职业,就一点也不奇怪了。当然,如果一个人顺利当上了公务员,他又会把他的许多时间用来抱怨,不满自己的收入与平淡生涯。

在电脑与网络已经成为最基本的工具之时,你依然可以拒绝它们;当一个人面临无穷多的可能性之际,他可能照样热爱变化性最小的单调生活。这说明无论怎么变化,笨人都可以快乐生活,这是一个多么宽容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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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爱自己

爱自己

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末,著名的拉比(rabbi,有“教师”之意)约书亚·罗斯·李普曼出版了《心灵之平静》,这本书总共卖出了几百万本;它现在也许还存放在许多人的书房里,纸页已经发黄。这种平易的小书,总是容易被人轻视的,尤其是当下心灵j汤类的出版物已经成为强势品种,提及它的人恐怕不会很多了。但是有心理学家认为,它当时把弗洛依德等人的高深学问转化成了公众常识,为以后心理学的一阵子强势起到了桥梁的作用。

这本书的观点让我喜欢:你可以逃离自己的罪错,只要你直面自己内心的冲突,认识你自己的欲望,而且,爱自己!心灵的平静不是多么难做到的事情。“爱自己”,成为最重要的前提。李普曼说,“要像爱自己一样爱自己的邻居”,这条诫令就暗示了人应当爱自己,否则这句话就难以理解了。

不爱自己,能让人做出恐怖的事情,在李普曼之前近半个世纪的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durkhei)认为有一种自杀是源于完全的利他,根本无视自己的存在价值,或者说,认为自己所属群体的价值高于自己的一切。无所畏惧的自杀炸弹客就是最好的例证。令人胆寒的是,涂尔干的理论在先,自杀炸弹客却只是三四十年前的于中东地区发明的斗争方式。本·拉登说不定也热爱涂尔干的《自杀:一项社会学研究》。爱自己的人是无法成为恐怖分子的,要成为恐怖分子的第一条命令就是在心里“杀”掉自己,放弃爱自己的本能。

在《旧约·列王纪上》中,所罗门在一件疑案上展示了他过人的智慧。有两个妓女同住一房,相隔三日,各生了一个男孩。其中一人在夜里熟睡当中,不小心压死了自己的孩子,她趁?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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