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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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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树上的女人作者:肉书屋

第3部分

快捷c作:按键盘上方向键←或→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enter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可回到本页顶部!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收藏到我的浏览器”功能和”加入书签”功能!大得容得下我的一只拳头。我说。

她的样子很特别。光蕙说,眼睛大、鼻子大、耳朵大、嘴巴最大,但凑在一起又不太难看。

象专门吃少男r的女妖。我说。

所以你的林方文给她吃了!迪之大笑。

你笑得很y!我说。

是吗?我真的笑得很y?她竟然从手袋拿出一面镜子照照看,说:果然很y,男人喜欢这种笑容。又说,你看,大嘴巴女人正在y笑。

画廊里,出现了一个男子,大嘴巴女人似乎又换了男伴,也是廿岁出头的年轻男子,比上一个更俊朗。

迪之站起来说:我们上去。

上去?我犹豫。

怕什么?反正她不认识我们。

沿着大厦楼梯走上一楼,便是大嘴巴女人的画廊。画廊只有七百多尺,卖的都是些抽象派的作品,主角多数是人,正确一点说,是一些看来象人的人。

大嘴巴女人并没有特别注意我们,她正在向一双外籍男女介绍一幅画。俊朗少年沿一道旋转楼梯跑上上层。林方文说,大嘴巴女人住在画廊楼上,可以想象,上面有一张很宽敞很凌乱的弹簧床,是大嘴巴女妖吸收少男精华的地方。

外籍男女并没有买画,离开的时候,那名外籍男子跟大嘴巴女子说:

再见,费安娜。

她的名字叫费安娜。油画上的签名也是费安娜。

画廊里只剩下我们,大嘴巴女人费安娜并没有理会我们,我们三个看来实在不象来买画。当费安娜在我身边走过的时候,她身上有一股很特别的味道,不象香水,也不象古龙水,是橄榄油的味道,还有一点儿松节水的味道。

我问迪之:你嗅到她身上的味道吗?

是她的内分泌吧?放荡的女人身上会有一股内分泌失调的味道。

胡说!那是画家的味道。光蕙说,颜料要用橄榄油调开,画笔要用松节水洗涤。

是,正是那种味道。那种味道使她显得很特别。

你怎么知道?我问光蕙。

孙维栋也画油画的。

离开吧,这里没有什么发现。迪之说。

我在画廊的尽头看到一张画。一个少年站在一条空荡的街上,那个少年是林方文。

什么?他是林方文?只有一只眼睛,没有嘴巴和鼻子,你也认出他是林方文?她们不相信我。

不象,不象林方文。光蕙说。

这个根本不象人,象头独角兽,你说这头独角兽是你的林方文?迪之说。

她们凭什么跟我争论呢?当我第一眼看到那张油画,我的心怦然一动,我意识到他的存在,他存在画中,存在画中那条空荡的街道上,虽然没有一张完整的脸,也没有完整的身体,却有林方文的神韵和他独有的、喜欢叫人失望的神情。恋人的感觉不会错。

是他,我肯定这个是他。我说。

迪之和光蕙还是不同意。

这幅画要卖多少钱?我问大嘴巴费安娜。

我要从她手上拿走这幅画,我不要让林方文留在那里。

你疯了!你哪来这么多钱?迪之跟我说。

大嘴巴女人走过来,看见我指着林方文的画,淡然说:

这张画不卖。

不卖?那为什么放在这里?迪之跟她理论。

不卖就是不卖。

要多少钱?我问她。

我说过不卖。她回到沙发上,又拿起那个玻璃瓶大口地喝水。

她不肯卖,我无法强人所难,只好离开画廊。一条空荡的街上,只有林方文一个人,那是不是大嘴巴女人的内心世界?在她空虚的心里,来来去去,只有林方文一个人。她只怀念他,她对他,有特殊的感情,跟其他少年不同。他在她的生命里,不是过客,而是唯一可以停留的人。这个发现对我来说,太可怕了。

三除夕之歌

林方文出道一年,第一次拿到属于他的版权费,是一笔可观的数目。

你喜欢什么礼物?他问我。

不用送礼物给我。我有点违心,我当然希望收到情人的礼物。

他凝视着我,象看穿我的心事:你喜欢什么礼物,说吧。

你喜欢送什么礼物都好。我诚恳地对他说。

我一直热切期待那份礼物,并且越来越相信,会是一枚指环。可是,我收到的,却不是指环,而是一把小提琴。

你为什么送小提琴给我?我很奇怪。

你拉小提琴的样子会很好看。他说。

但我不会拉小提琴。

那是一把昂贵的小提琴,他送给我,却不理我管不管用,那是他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我舍不得浪费它。

你认识教人拉小提琴的老师吗?我问迪之。

你想学小提琴?她很惊讶。

是的。

她在电话那边笑了很久:你学小提琴?你忘了你五音不全的吗?你唱歌也走音。你知不知道小提琴是最容易走音的?

我对着一面镜子,把小提琴搭在肩上,把弓放在琴弦上,象所有蜚声国际的小提琴家那样,拉得非常投入。

我拉小提琴的样子,真的好看?

迪之很快便替我找到一位小提琴老师。他有二十年教学经验,曾经教出一位年仅八岁的小提琴神童,很多人都慕名拜师。

小提琴老师姓杨,名韵乐。名字倒转来念,是乐韵扬,跟他的职业很配合。他长得比一个大提琴略为高一些,那也许是他只能拉小提琴的原因。虽然在自己家里上课,他仍然穿着整齐西装,举止优雅。他可能是一位美男子--二十年前。我敢肯定他戴了假发,我看不到他有明显的发线。他收取那么昂贵的学费,也不去造一个质素高一些的假发,太吝啬了。墙上挂满他与学生的合照,他的学生都是小孩子,我肯定是最老的一个。虽然在迪之面前充满自信,其实我一点信心都没有,我天生五音不全,以为自己一生跟音乐绝缘,却想不到竟然会为了一个男人,学起音乐来。

等待的时候,杨韵乐的另一位学生来到,原来我不是最老的一个,那个男人接近三十岁,他戴着一副镜片很厚的眼镜,眼睛小得象两颗蚕豆,他最少有二千度近视。我们闲聊起来,我问他为什么来学小提琴,他说他跟朋友打赌,要在一年内学会一种乐器。

在小提琴和二胡之间,我选择了学小提琴。近视眼跟我说。我认为他作了明智的选择。他那个样子,如果还拉起二胡来,会象失明人士。

那你为什么学小提琴?他问我。

为了爱情。我甜蜜地告诉一个陌生人。

第一节小提琴课正式开始,杨韵乐很仔细地审视我的小提琴。

初学者用不着这么好的琴。他非常惋惜,好象我会糟蹋这个琴。

就是因为这个琴,我才来上课。我说。

好!现在我们开始第一课。我要先告诉你,我很严格,所谓严师出高徒。

我什么时候才可以学会拉一首歌?那是我最关心的问题。

他脸s一沉:我这个不是速成班。

你应该--他说。

我把小提琴搭在肩上,准备跟着他的说话去做:我应该怎样?

你应该先j学费。

是的,我忘了j学费。杨韵乐倒是一个十分市侩的音乐家。

第一节课,我只教你拉空弦。你试试随便拉一下。

我把弓放在琴弦上拉了一下,十分刺耳,我自己也给自己吓了一跳,杨韵乐却若无其事。他已经见惯这种场面。

杨老师,我得先告诉你,我是五音不全的。我跟他事先声明。

二十年来,我教过无数学生,神童也教出几个,没有人难倒我。他高傲地说。

第一节课,我学拉小提琴的基本动作。杨家课室的一面墙全镶上镜子,我看着自己拉小提琴的样子,想象有一天,我会和林方文来一个小提琴与口琴的情侣大合奏。

你为什么来学小提琴?他问我。

为了爱情。我说。

好,这个动力非常好。如果没有被抛弃的话,你一定学会。他说。

现在年轻人真幸福!杨韵乐叹息,可以为爱情学一件东西。那时,我为生活而学小提琴。

那好。生活是更好的动力。我说,如果没有死掉的话。

我没有把学小提琴的事告诉林方文,我想给他一个意外惊喜。

第二节课,我开始学拉一首歌,是小学一年级时唱的kleklelittlestar。我依然走音得很厉害,令人毛骨悚然。

我天天躲在家里学习。

你……你到底是否听到自己拉的每一个音符?迪之问我。

听不到。我说,我是音盲嘛!我只是牢记着手法,有点象c作一部机器。

你不应该叫程韵,在你的细胞里,根本没有韵律。光蕙说。

你的牙医怎样?我问光蕙。

他很好,只是太缠,天天都要跟我见面。我考试温书,他也要坐在我旁边。

他爱你爱得紧要嘛。我说。

你跟他有没有做那件事?迪之问她。

没有!光蕙郑重地说。

你呢?

没有!我说。

你两个真是圣女贞德。迪之说。

你是s欲狂徒。我们说。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j上新男朋友。迪之说,他做飞车特技的。

是电影里那种浪子?我骇然。

是的。她笑靥如花,他随时会死。第一次见他,是在排戏现场。他从熊熊烈火中走出来,那个场面真是壮丽。

好象拍电影。光蕙说。

是啊。事后说起,原来我们在那一刻同时都有感觉。我觉得他好象出生入死来见我一面。

开始了多久?我问她。

一个星期多一天。昨天刚好是我们相识一星期。

今次别冲动,看清楚对方才好。我忠告她。害怕她又吃男人亏。

我知道,你放心好了。别以为他做特技人便很粗鲁,他很细心的,这叫做铁汉柔情。她抱着我的枕头陶醉得很y荡。

陶醉归陶醉,不要把唾y留在我的枕头上。我提醒她。

他叫什么名字?光蕙问她。

卫安。

听起来好象护卫员。我说。

他的驾驶技术十分好,他曾经在电影里飞越十八辆车。他告诉我,他最大的梦想是有一天能到中国去,飞越长城。

天方夜谭。我说。

也不一定没有可能的。她为他辩护。

你有没有想过,他的工作很危险,跟消防员、警察和杀手同列头号危险职业?光蕙问她。

最怕没有死掉,却残废了,要你照顾他。你知道吗?你绝对不是那种肯照顾残废的丈夫一生一世,无尤无怨的女人。你才没有那么情深义重。我说。

我就是喜欢他不能给我安全感,他随时会死掉,因此我们相处的每一刻都充满刺激,都害怕下一刻会成为永诀。每次他离开我身边,我觉得他又回到熊熊烈火里。我从来没有如此断肠地牵挂一个人。我喜欢那种随时会守寡的感觉。

对于迪之的想法,我并不感到奇怪。她是那种走进游乐场,便第一时间查询:哪种机动游戏最危险?然后立即跑去玩那种游戏的人。

爱上邓初发,因为他是水上英雄,林正平更不用说,他是天皇巨星。只有那个录音室技师是一个例外。那段r子,她太苦闷。

迪之的优点是义无反顾,缺点是经常失手。

什么时候让我一睹你那位赛车英雄的风采呢?我问迪之。

立即可以,我叫他来接我,我们一起吃饭。

卫安驾着他的黑sr本跑车准时来到。他给我的感觉是新区流氓去了尖沙咀。他象个发迹了的新区少年,穿了在尖沙咀区买的衣服,如此而已。

他似乎迫不及待一显身手,汽车以时速一百八十公里行驶,我和光蕙紧紧抓着门柄,不敢说话,只有迪之还可以轻轻松松不停跟我说话。

下个月一号便是金曲颁奖礼,《明天》已经肯定可以成为十大金曲。林放很有机会拿到最佳歌词奖呢,他有没有请你陪他出席颁奖礼?

没有听他提过。

你是他的女朋友,没理由不找你陪他呀!迪之说。

终于到了目的地,我和光蕙松了一口气。

我可不愿意跟你们一起殉情啊。我对迪之说。

林方文的确没有跟我提过颁奖礼的事,他不会不打算和我一起出席吧?

那一年,我们三个好朋友同是光明正大谈恋爱,决定一起度除夕,地点我自私地选在卡萨布兰卡,我希望以后每一年的除夕,我和林方文都会在那里度过。

我提醒林方文:这一次,你别再忘记。假使你忘了,送歌给我,我也不原谅你。

他乖乖的没有忘记。迪之和卫安都穿了黑s皮夹克,十分相衬。光蕙和孙维栋同来,孙维栋穿西装,光蕙穿了一条隆重的长裙,把头发盘在脑后,看来很成熟。我和林方文便显得平凡了,不够新潮也不够隆重。

三个男人因为三个女人的缘故走在一起,他们其实并没有共同的话题。卫安不断说车,他准备参加澳门格兰披治大赛。孙维栋纠正我们刷牙的方法。他的生活里,原来只有两件东西--牙齿和光蕙。林方文比较沉默,他的沉默在他们之间显得特别可爱。

还有十秒便是一九八八年,台上的歌星倒数十下。

新年快乐!我们六个人举杯祝愿。

爱情永固。迪之高呼。

女人万岁!卫安喊着。

现在是新年,关女人什么事?迪之笑着骂他。迪之总是爱上智商比她低的男人。

歌台上,一个肥胖的菲律宾女人在唱黑人怨曲,我和林方文在舞池中相拥,我却有难解的心事,还有十多个小时,便是金曲颁奖礼,他仍然没有邀请我一同出席,他也许不想在那个地方,公开承认我是他的女朋友。

明年除夕,我们还会在一起吗?我问他。

为什么不会?他说。

我常常觉得两个人没有可能永远在一起,结合是例外,分开才是必然的。我们都是为终会分开而热烈相爱。

肥胖女人离开了舞台,一个小提琴手上台表演,琴音凄怨,并不适合那个晚上。

这是《爱情万岁》。林方文告诉我。

那一刻,我真想立即告诉他我正在偷偷地学小提琴,而且无数次想过放弃,我好想抱怨他送了一把小提琴给我,累我受了许多苦,然而,台上的人在拉奏《爱情万岁》,当爱情万岁,还有什么应该抱怨呢?

离开卡萨布兰卡,迪之提议去的士高,看见我和光蕙都没有表示出多大兴趣,她才机灵地说:现在应该是二人世界的时候了,我们分道扬镳。林方文,明天要拿奖呀!我会来捧场!迪之对林方文说。

我们坐在海边,等待一九八八年的r出,伴着我们的不是《明天》,而是沉默。

是我首先忍不住开口:要不要我陪你去?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部随身听,把耳筒挂在我的头上,是一首新歌。

如果情意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

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

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

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每年今r,我都会送一首歌给你。他说。

我凝望着他,眼泪夺眶而出:我真恨你。

为什么?

因为我再离不开你了。

女人真是奇怪。他说。

如果每年有一首歌,我的一生里,最多只可以得到六十首歌。我说。

也许是八十首。他说。

我摇头:没有可能的,我没有可能活到一百零一岁。

原来穷我一生,顶多只能从他手上得到六十首歌,或许更少。那个数目,不过是五张雷s唱碟的容量。我们的爱情,只有五张雷s碟,太轻了。

不。以后你写的歌,都要送给我。

贪婪!他取笑我。

今天晚上真的不用我陪你去?我问他。

我不想你和我一起面对失败。

我没想过你是个害怕失败的人。我说。

我是害怕失败,所以才努力的人。

你会赢的,我在家里等你。

整件事情,本来是很好的,偏偏在下午,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告诉我,她有颁奖礼的门票。

你要不要来?

不。我答应了在家等他。

怎及得在现场亲眼看着他领奖好呢?

他不想我去。

你不要让他看见便行。如果他赢了,你立即就可以给他一个意外惊喜。七时正,我和卫安来接你。

我不知道是否应该去,如果我在现场,可以与他分享胜利,也可以替他分忧,我还是去了。

我和迪之、卫安坐在场馆内第三十行。为了不让林方文看到我,我是在节目开始后才进场的。我在场内搜索林方文的背影,他坐在第六行,与几个填词人坐在一起。我们的距离是二十四行。

最佳歌词奖没有落在他手上,而是落在他身旁那位填词人手上。我没想到,他在跟那个人握手道贺时,会突然回头,而刚好与我四目j投。那一刹他很愕然,随即回转头,没有再望我。那二十四行的距离,突然好象拉得很远很远,把我们分开。他一定恨我看着他落败。

颁奖礼结束,他跟大伙儿离开,没有理我。

我觉得后悔,但于事无补。我在宿舍等他。他天亮之后才回来。

对不起,我不该在那里出现。我说。

我们分手吧。他低着头说。

为什么?就因为昨晚的事?我有些激动。

不。他说,我没有介意你在那里出现。这件事不重要。

那是什么原因?

你需要大量爱情,而我也许无法提供。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跟你恋爱是一件很吃力的事。

吃力?

我无法接受那个理由,我觉得很可笑,如果我们分手的原因是供不应求。

那一刻,我很想扑在他怀里,求他收回他的说话,然而,我做不到,我不可能连最后一点自尊也失去。我突然很恨他。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尝到被抛弃和拒绝的滋味。原来多少往r的温柔也无法弥补一次的伤害。

我坐在他的床上,嚎啕大哭,我想坚强一点,但办不到。

不要这样。他安慰我,他有点手足无措。

除夕之歌的承诺,不会再实践了,是吗?我问他。

他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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