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呀!奴才这就下水给皇上捉去!”
对于这个诡异的提议,米团不但不反对,还恨不得鼓动皇帝去做。他这阵子正急得火烧火燎。皇帝身边的三位公公,张公公得了一份叫人眼红的肥差,经营着数额巨大的买卖,高公公虽然来的晚却最得皇帝信任,只有他虽然最早跟在皇帝身边,却偏偏没机会做出什么让皇帝刮目相看的事,连带着伺候皇帝的时间也不如另两位。因此听皇帝说要吃鱼,莫说是下水去捉,就是下刀山火海去捉他也是愿意的。话一说完,米团就开始脱衣服撩裤管。
皇帝却摆摆手道:“算了,这鱼又大又蠢,眼睛里只有食物,朕吃了它恐怕会变笨,倒不如让它再逍遥几天。哎……没意思。早知道就不推三阻四,硬是让高力士免了朕一天功课了。”
米团只得讪讪称是。不能下去捉鱼,自然是显不出他的忠勇,那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胜过张公公和高公公呢?
米团突然想起自己偷偷带进宫的那件“好东西”,不由心头一热。今日赵云赵侍卫去了御马监。因为皇帝说想要学骑马,他特意去挑选一匹驯良的马驹。这会儿皇帝身边除了他就只有四个小太监跟着,倒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米团挥挥手让那四个太监离得远些,凑到百无聊赖的皇帝面前,低声道:“皇上可是觉得无聊?”
刘曦见他神秘兮兮的样子,不由一笑:“你有什么消遣可以给朕?”
米团心中暗喜,故意卖关子道:“奴才上回出宫的时候,听说长安城有三宝。”
刘曦来了兴趣:“喔?哪三宝?”
米团谄媚笑道:“这第一宝嘛,就是李白李先生的诗。李先生年纪不大,但是诗才旷古绝今,长安城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皇帝点头道:“这的确是一宝。第二宝呢?”
“这第二宝嘛,就是万宝阁的琉璃尊。那琉璃尊足有一丈多高,通体无暇,呈现七彩,是万宝阁的镇店之宝,只看不卖,堪称一宝。”
“嗯,不错。”皇帝有些得意,为了给自家店铺弄个招牌,光是做这玩意他就花了近一万两,在这个时代绝没有人能做出第二件来,当然算是稀世珍宝。“那第三宝又是什么?”
“这第三宝啊,奴才听人说的时候大家各执一词,有说这个的,有说那个的,谁都说服不了谁。后来还是一位年轻公子取出了一样东西,大家一看这才服了,把那东西称为长安第三宝。”
“哦?那到底是样什么东西?”皇帝起了兴致。
“奴才起先没看清,但奴才想既然是宝贝,就该给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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