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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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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翻了很久,最后终于找到了那个书写着“铮”字的一页,停住不动。

漆黑深邃的眸子里倒映着那个字力遒劲的“铮”,霍铮俊挺的眉峰慢慢蹙起。他长长地叹了一声气,然后用力地将手中的笔记本阖上,整个人猛地向后倒去、坐进了小沙发里,仿佛失去了浑身的力气。

“李云疏……”

低沉磁性的男声在安静的书库里回荡。

霍铮仰起头,用右手遮盖住了自己的双眼。他的脑海里浮现起数天前张助理调查来的那份厚厚的资料,卓越的记忆力让他就算是现在,也能清晰地想起那资料上的每一个字。

无数的证据都在显示着,车祸后的这个人,真的变了很多。

但是就如同张特助特意在资料最后附上的一份医疗报告上所提及的一样,人的大脑是一个很神奇的区域,有人能够在猛烈的撞击后变成数学天才,也有人能够在车祸后忽然精通十国语言。

李云疏的改变和这些人比起来,似乎显得并不是很突出。

想到这,霍铮慢慢地将右手从自己的眼眶上挪开。他转过首,神情淡漠地看向了窗外那一大片森冷的黑暗,不知在思考什么。

良久,他轻轻叹了一声气,低声道:“你真是变得连我……都快不认识你了。”

这个晚上,静谧的书库,永远不会说话的书籍,只有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安静地呆在里面,将那微弱得仿佛从未响起过的声音话语摩擦,永远没有人听见。

他说——

“李云疏,你的改变……我很喜欢。”

☆、第二十七章

夏日的尾巴总是留得很长,从九月到十月,漫长的烈日将大地炙烤滚烫,但真正入了秋之后,却是一场秋雨一场凉。b大校园道路两边的银杏树叶已经慢慢染黄,绚烂的金黄将整个校园装点的十分明亮。

一个高瘦清俊的青年捧着几本从图书馆新借来的书籍,慢慢地走在路右的银杏树下,不时有几个人笑着和他打招呼,他也微笑着回应过去。这副场景看上去极有一股子书院气息,让人感受到青春的……

“老大!!!”忽然拔高的男声从青年的身后响起,他应声转头看去,还没定睛便恍惚看到一个身影风风火火地向自己冲来:“老大!你这几天怎么老神出鬼没的,我都多久没看到过你了?!”

开学一个多月的时间,让霍少泽原本扎人的短寸长了许多。李云疏的视线从他的头上一扫而过,然后低下头好笑地问道:“难道不是因为你自己逃课太多了?”

霍少泽的眼睛立即瞪得滚圆,他惊道:“胡说!我就逃了三四节课而已,明明是老大你每天一下课就走得那么急,连一句话都来不及说。”想到这,霍二少暧昧地笑笑,用手肘推了推李云疏的肩膀,压低声音问道:“你该不会……是谈恋爱了吧?”

李公子顿时失笑。

但是见着这反应,霍少泽更是确定了自己的想法,他惊骇道:“不会吧!你还真的谈恋爱了啊?是谁啊,隔壁班那个暗恋你的班花,还是他们传媒系的系花?我跟你说老大,你可千万别被那个系花骗了,她长得那么漂亮,但是那鼻子是整的啊!要我说,还是隔壁班的班花不错,青春可爱……”

“霍·少·泽!”

“又那么单纯,简直……诶?老大你叫我?”

李云疏垂眸,淡定平静地扫了霍小二一眼,忽然勾起了唇角,反问:“下周二要交的论文你写的怎么样了?”

“……”

“嗯,我想想,王教授似乎还有一门社会调查你做好了吗?”

“……”

“哦对了,明天的课堂辩论你总该是准备好了吧?”

“qaq求不提!!!!”

李公子从容不迫地淡然一笑,深藏功与名。

走往校门口的一路上,李云疏背脊挺直、步伐稳健,自信镇静地向前跨步,响应了上头对大学生青春飞扬的精神面貌的号召;而一旁,霍少泽则是愁眉苦脸地搭拢着脑袋,一脸“好想去死”的表情。

但是这种失落的情绪只持续了不过一会儿,等走到校门口的时候,霍少泽便满血复活。他轻轻推了推李云疏的胳膊,不怀好意地说道:“嘿嘿老大,从你车祸后我们都没再去潇洒过了啊,今天是个好日子,走呗!”

虽然对这个所谓的“潇洒”的涵义不甚了解,但是这却并不妨碍李云疏从霍少泽的挤眉弄眼里大概猜出对方的意思。他挑起一眉,问道:“看来你的辩论是真的准备好了?”

“qaq我们就不能忘了这件事吗!”霍少泽憋屈地说道:“今天下午就去玩玩嘛,这都多少天了,难得这几天我哥和赵叔对我看得不是那么紧了,我们就去玩玩嘛!”

面对着少年近乎撒泼打滚的请求,李云疏眼底的笑意终于渐渐收敛住。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语气郑重地说道:“最近这段时间真的是不行,小泽。我有点事情需要处理,不能陪你了,如果你想放松一下的话,自己要注意安全,别喝酒开车。”

看着李云疏认真严肃的神情,霍少泽疑惑地皱了眉,刚想说些什么,便又闭上了嘴不再多言。虽然霍二少从小被宠溺着长大,性格是乖张顽劣,但是他却也明白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

既然李云疏都这么认真地说了,那他也没有什么好继续强求的理由,只能说道:“那好吧老大,你也不要太拼了,虽然你学业落下了很多,但是你已经比我强很多啦!要注意身体啊!”

“嗯,我知道了。”

望着霍少泽向车库走去的背影,李云疏一边微笑着看着,一边慢慢地蹙紧眉头。等到那辆白色的别克缓缓发动、最终消失在自己的视野中后,他才重重地叹了一声气,唇边的笑意也倏地消失。

李云疏抬起头,望着那碧蓝澄澈的天空眯起了眸子。

他真的是为了课业……才每天这么忙碌的吗?

这个问题,恐怕只有李云疏自己才知道答案了。

b市的公交车几乎每时每刻都挤得让人动不了身子,就算是入了初秋,李云疏从车上下来的时候,额上也布了一层细汗。从站台走到家只花了五分钟的时间,李云疏还没开门,便闻到了从门缝里传来的菜香。

“卡嗒——”一声锁钥挪动的声音后,李云疏轻轻推开门,一抬眼便见到李淑凤正围着一条素色围裙、忙着将一盘炒青菜端上桌子。

见到儿子回来后,李母抬起手用袖口擦了擦额上的汗,笑着说道:“小云回来了啊?今天店里没什么事,妈就提前回来给你做菜,快点把东西放下来吃饭了!”

李云疏怔了怔,然后便下意识地点点头。

自从李云疏开学以后,他便没有再去李母的店里。其一是因为刚开学确实事情很多,让他不怎么抽得出身来;其二便是李母强烈要求他好好学习,不要再忙碌这些事情了。

而这样一顿母子二人坐在家里进行的温馨简单的午饭,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饭桌上,李淑凤一直不停地给儿子夹菜。不过多时,堆成小山状的饭碗已经再也放不下任何东西,她才堪堪罢休。

但是这顿饭,李云疏却吃得并不是十分顺畅,他一边给李淑凤夹菜,一边在脑中思考着。他清楚地记得,昨天母亲还说有客人下了一笔大单子,恐怕要赶上几天才能完工,怎么今天就……没事了?

这样的思绪在李云疏的脑海里不停的回荡,他怀疑忧心的情绪越来越沉淀。而这种感觉在他一不小心看到李母不小心滑下的袖口手腕处突然多出来的一道青紫斑痕时,升华到了极致。

倏地,李云疏轻轻地搁下筷子,浅色的眸子紧紧地凝视在李母身上。

这目光实在太有存在感,让李淑凤脸上的笑容慢慢僵硬住了。她的心中咯噔一声,隐约觉得儿子发现了什么,但是却仍旧努力扯出一个慈爱的笑容,关心地问道:“小云?怎么不吃了?是不是今天身体不太舒服啊?”

洒亮灿烂的阳光穿过餐桌旁的窗户投射进屋,将李云疏的脸庞照亮。桌上热气腾腾的饭菜在此时也失去了颜色,根本进不了李云疏的眼睛。

他神色复杂地沉吟了半晌,最终还是决定单刀直入地直接问道:“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语气无奈,却又带着不容置喙的郑重。

一听这话,李母却彻底僵硬住了身子。她的脸色瞬间煞白,缓了片刻才勉强笑出来,奇怪地反问:“发生什么了,小云?是最近的学习太忙了吗?那你多吃点菜,好好补补……”

“妈!”

这一句猛然抬高的声音,将李淑凤接下来想说的话全部都推了回去。

李云疏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开始说道:“半个月前在店里看到你的时候,我就觉得有点不对劲。这半个月来,我总算是确定了,到底是发生什么事情了,妈?”

李淑凤却支支吾吾地摇头:“你到底在说什么啊,小云?”

面对着这个硬是装作什么都不明白的人,李云疏只得将刚才所看到的事情直接说出口:“好,假设什么都没发生,那么……妈,您手腕上那处淤青是怎么回事?”

出乎李云疏预料的,李淑凤居然顿时松了一口气,她将右手手腕举了起来,指了指手腕上那道半指长的淤痕,无奈地说道:“你是在说这个啊,小云?这是妈今天早上做衣服的时候撞伤的,就是因为这个,妈今天裁衣的时候觉得有点不大舒服,才先回来的。”

这个答案和李云疏所想的截然不同。

他惊诧地睁大了凤眸,仔细地打量着李母的神色。却见对方坦然镇静,没有一丝异常,好像说的确实是一个事实。这个时候,就算是李公子都觉得有些摸不清头脑了,他沉思了片刻,过了许久才不敢相信地又问了一遍:“真的?”

李淑凤用力地点头:“当然是真的啊,小云,妈还会骗你?”眼看着儿子终于有点放下怀疑了,李母赶紧趁热打铁,说道:“小云啊,你就是最近学习太忙了才会东想西想的吧?晚上要早点休息啊,不要太累着身体了。”

“嗯我知道了,您放心。”心中还是有浓浓的疑惑,李云疏依旧觉着有什么不对,良久,他又问了一句:“这半个月来……您真的没什么事?”

李淑凤立即重重点头:“绝对没有!都很正常啊,就是……就是店里的生意多了一点,所以妈最近有点累。”

闻言,李云疏若有所思地想了片刻,说:“最近学校里的事情已经不是很忙了,有空的时候我去店里帮你吧,妈。”

李母闻言却陡然大惊:“这这……这真的不用了啊!小云,你好好学习,妈就高兴了。”眼看着儿子又要张口说些什么,李淑凤赶紧出声打断:“对了,最近怎么没见着二少爷和你一起啊?二少爷是很忙吗?”

李云疏摇摇头:“他大概……不是很忙吧。”话题被岔开后,李云疏只是简短地回了一句,又赶紧说回原来的话:“我还是来帮您吧,妈。虽然我不会裁衣、勾线,但是帮您收拾东西、打理店里还是不错的,您也可以……”

“打住打住!小云啊,等你什么时候英语随堂测验能达到60分再来帮妈的忙吧。”

“……”

“你只要好好学习,妈就高兴了。”

“……”

“诶对了,昨天你说的那个英语默写拿到多少分的啊,小云?”

“……”

英语,作为广大华夏学子最痛恶的阶级敌人,此刻如同一柄尖锐锋利的宝剑,深深地插入李公子的心脏里,毫不留情地将人李公子打入十八层地狱!

“小云啊……”

“妈!您别说了,我好好学习……就是了。”

小小的餐桌,头低得快要将脸都埋进饭碗里的青年。

李公子vs英语大军。

李公子,卒。

……

午后,李淑凤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东西,便坐在客厅的旧沙发上,看着自家儿子在厨房里忙碌着洗碗。

从厨房窗户里投射过来的光线在瓷砖地面上打下一层斑驳的阴影,青年挺拔高瘦的身影仿佛被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边,让人觉得恍惚朦胧。

听着哗哗的水声和碗筷的摩擦声,李母怔然地晃了个神,直到左臂传来一股子刺痛她才反应过来。抬头看见李云疏还是在低头洗碗,李淑凤这才小心翼翼地将袖子捞起来一点,低首看去。

只见在那手腕下方十厘米左右的地方,赫然横亘了一片青紫色的瘀斑。仿佛是被人猛力推到后撞在哪儿似的,那手肘已经肿大了一部分,只有宽松的袖子才能遮住那发肿的手臂。

忽然听到水龙头被关上的声音,李淑凤赶紧将袖子又拉了下去,她再抬头,便发现李云疏正将洗干净的盘子一个个整齐地放入橱柜里,并没有注意到这边的情境。

她重重地松了一口气,心里提起的大石猛然落了地。

看着儿子认真仔细的模样,李淑凤无奈地露出了一抹笑容。

只要你好,我就……好了。

接下来的一周,由于李云疏早就将需要准备的论文、功课完成了,所以这几天他显得轻松许多。

而与之截然不同的是,霍二少每天顶着个黑眼圈跑来学校,刚和李云疏打了个招呼,就又累极地趴下就睡。等到下课铃一响,霍少泽又生龙活虎地活跃起来,待到上课铃再响才又趴下继续睡眠大业。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了五天之久,好不容易逮着一个放学,李云疏终于有了时间抓住这个整天迷迷糊糊的霍少泽,便是一顿调侃:“霍小二,你每天这么匆匆忙忙的,是不是谈恋爱了啊?”

这才过了几天,李公子就原封不动地将话还给了原主。

而听了这话,霍二少却难得地没有炸毛,反而委屈难过地皱了一张脸,悲痛万分地说道:“谈恋爱就好了啊,老大!我太惨了我太惨了我太惨了!不知道我哥是从哪儿知道我这几天有好多作业的事情,居然让赵叔每天晚上压着我去他的书库好好学习,完成作业!”

闻言,李云疏一愣,有些诧异地问道:“居然是这种事?”

有人搭腔,霍少泽叫唤得更卖力了:“可不是啊!你说,那死冰山以前又不是不知道我整天逃课、抄作业,怎么这一次突然就要整治我了?昨天还拿了一本《唐诗三百首》让赵叔随机抽背!我是大学生啊,不是小学生啊,这突然让我背……”一个大喘气后,霍少泽继续悲愤欲绝道:“我哪儿背的出来啊!!!”

李云疏:“……”

“不背出来还不许吃饭,背上十首才允许睡觉!这还是人干的活吗?!这还是人干的事吗?!”

无语了片刻,李公子思索了半晌,才问道:“……是《唐诗三百首》?”

霍少泽不停地点头:“就是!”

李公子默默向后倒退了一步,然后抬眼,上上下下、仔仔细细、里里外外地打量了眼前的少年许久,俨然对霍二少有了一个——全·新·的·认·知。

李云疏好奇问道:“你昨天晚上是有哪首没背出来吗?”

误以为对方已经和自己站在统一战线后,霍少泽愤恨地咬紧后槽牙,道:“昨天好像是什么《月下喝酒》!老大,你说李白他喝个酒怎么就那么多事了!你喝酒就喝酒呗,你就是撒酒疯也别作诗啊!”

李云疏已经完全对霍少泽另眼相看了:“……是《月下独酌》。”

“独酌是个什么酒?诶不管他喝什么酒了,我好惨啊老大!”

伸手用力地揉着霍小二那一头渐渐柔软起来的头发,李云疏长叹了一声气,接着才摇首道:“小泽啊,你哥他也是为你好啊。好好背书,好好……做人,我在精神上支持你。”

“……qaq!”

眼看着霍少泽弯着个腰、垂头丧气地往校门外走去,李云疏的眼里尽是无奈与好笑。见着霍二少的白色车屁股消失在了道路的尽头,李云疏一边往公交站台走去,一边在心中思索着:

《唐诗三百首》?

怎么这么巧……是这本?

眼前似乎又浮现起当初自己报出这个书名时,那个沉默俊美的男人无奈皱眉的景象,李云疏忍不住噗哧一声笑出声来,连这几天因为担忧李母的事情而略显沉重的心情都舒缓了许多。

嗯,看来那家伙也是一个喜欢打击报复的……

这种难得轻松的心情一直伴随着李公子挤过了公交车,走近了老旧的小区大门,一直等上楼前,都让李云疏的脸上洋溢着愉悦无奈的笑意。但是,当他刚刚转了个弯还没走上最后半截楼梯时,李云疏面上的笑容眨眼间消失得一干二净。

逼仄狭小的老住宅区楼道只有不到一米宽,而此时此刻,嘈杂烦恼的声音充斥着不大的环境,将傍晚的宁静打破。三四个大爷大妈正聚在李家门口向里面指指点点着,而在他们脚下,几个破碎的玻璃碎片更是刺痛了李云疏的双眼,让他的心脏不安地剧烈跳动起来。

僵硬了片刻后,李云疏极快地反应过来。他手一松,手中的书籍猛然掉落在地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而李云疏此刻显然没有心思去理会书本的问题,他大步地向楼梯上跑去,围观的几个人赶紧给他让开一条道路,让他顺利看清了屋内的景象。

这副凄惨得仿若被台风刮过似的景象,让李云疏怔然地站在了门口,一时没想到去抬脚进屋。

只见整个客厅的地面上全是被砸碎的玻璃碎片和碎瓷片,在白色灯光的照耀下反射着冰冷的光芒。小餐桌早就被人一把掀开、倒在地上,上面准备的菜肴也都狼狈地黏在瓷砖上,早已没了热气。

大屁股的电视机被人砸在了地上,显示屏上裂开了一条大缝。椅子歪七倒八地躺在地上,窗帘也被人拉掉了一半,而在厨房里,更是碎瓷片遍布,触目惊心。

深深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李云疏刚抬步进了屋内,便见着李母红着眼睛从卧室里走了出来。两人正好对视,纷纷都惊怔地呆立在原地。

李淑凤的眼睛红肿不堪,却没有眼泪滑下。她的头发十分凌乱,好像被人扯乱了似的。仿佛是失去了浑身的力气,李母呆怔了许久后才艰难地扬起一个笑容,颤抖着身子说道:“小云……你回来了啊?”

夕阳的光芒越加黯淡,一层层的乌云从遥远的东方漂浮过来将天空遮蔽了大半。

阴影,开始蔓延。

☆、第二十八章

屋子里狼狈凌乱,李云疏的脸色一点点的沉了下来。他抬起步子,没有一点犹豫地踩在了那堆碎瓷片、碎玻璃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门外围观的人群已经散了许多,只有对门的邻居还在张望着。李云疏一步步地走到李母的面前,他低下头,看着这个比自己矮了许多的中年妇女,沉默了很久。

李淑凤的眼眶早已涨得通红,但是始终没有一滴泪再流下。

自从李云疏出院后,李淑凤便已经从以前那种压抑沉闷的生活中解脱出来了,整个人不再向过去那样每天愁眉苦脸的,原本尘封在心里的开朗乐观也又再次回来。

其实和李云疏生活在一起,任何人都会有一种难以描述的感觉。

那是一种安心与舒适,让人不会有烦恼,让人觉得舒服得十分理所应当。

但是,当事件真的发生了、魔鬼再次来临时,作为一个失败的母亲、作为一个失败的女人,李淑凤只能将满肚子的无助都掩藏下来,用坚韧顽强的躯壳独自去面对那个男人。

因为,她想保护住这个家,她再也不想回到曾经的生活。

李云疏看着母亲日渐坚毅起来的面庞,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眉头微蹙,道:“妈,现在你可以告诉我……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将门关上后,整个屋子里又恢复了宁静。除了满地狼藉在昭示着这与往常截然不同的气氛外,一切都看似平静得十分和谐。

李云疏从厨房里勉强找了一个塑料杯倒了一杯热水,递给了李母。将桌子、椅子扶正后,两人各坐在桌子的一边,李淑凤开始真正地将这过去半个多月发生的事情告诉给了儿子听。

原来,早在半个多月前,那个人渣就上了李母的小裁缝店开始滋事。他也不说要干嘛,就是在那儿说一些难听的话,一会儿说儿子没有被教育好是李母的责任,一会儿说他觉得这些年要做点什么来补偿儿子。

句句话不离李云疏,而且每个字都说得很难听,那个男人还很不要脸地赖在店里就是不肯走,任凭李母是怎么唾骂、驱赶,就是赖在那里骂街。

没有办法,李淑凤只能拿了一点钱算作是“驱赶费”,这才送走了这个瘟神。而那一天,也正是李云疏看见李母偷偷在厨房里抹泪的日子,当时李母还在心中暗自庆幸:幸好儿子来得晚,否则直接与那个人渣碰上,她可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一开始,李淑凤只以为这男人就是缺了点小钱花花才找上门,给点钱也就打发走了。但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接下来这半个多月,那男人三天两头的就找上门骚扰、辱骂,前几天还直接动了手,让她的左臂受了点伤。

如果仅仅是这样,李淑凤还能忍受。可谁曾想,那人渣不知从哪儿得到了他们家的住址,今天上门来讨钱不成,一怒之下竟然把房子砸成了这样,还从抽屉里抢了几千快钱走。

如果说这是一个噩梦,那么李淑凤真的是很想快点醒来。

听着母亲声音沉闷的述说,李云疏本就阴沉的脸色更是难看了几分。他紧紧地握住了手中的塑料茶杯,咬着后槽牙将心中滔天的怒火压下去许多后,他才问道:“为什么……不报警?”

李云疏的声音很低沉压抑,这与他往日的语气截然不同,让李母听着也吓了一跳。就算是脾气再好、性格再温润的人,遇到这样的事也根本抑制不住心中的怒气。

第7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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