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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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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要端着碗,饭后得喝茶,午后一点得午休,每天早晨早起晨练……”

听着霍少泽一股脑的吐槽,李云疏越听,唇边勾起的弧度越来越低落几分。等到霍少泽说完最后一句“晚上还不许十一点后睡觉”后,李云疏精致的面容上已经全无笑意,沉默了半晌,李公子低声问道:“难道……这些都不是应该的吗?”

“……”霍二少用不可置信的目光上下打量了李云疏许久,才无语道:“李云疏,现在我终于相信你是真失忆了。谁敢说你没失忆,老子跟谁急!”

“……”

夏日清晨的空气清新自然,微湿的清风里夹杂着泥土腥涩的气息,从人的鼻腔逸散到肺部,给人无限的怡然自在。微热的阳光已经有了一丝火辣的味道,照在柏油马路上,泛着金色的光芒。

当李云疏和霍少泽一起走到小区口的时候,霍二少坚定果断地拒绝了李公子送他回家的好意,义无反顾地下定决心要去李母的小裁缝店看看。

面对这样的提议,李公子却犹豫了:这个一头红毛的小混混似乎与自家简单温馨的小店不大相衬啊……看着李云疏一脸犹豫的模样,霍二少理解性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爽朗笑道:“嘿,我又不会嫌弃你家店小。带我去看看嘛,反正我最近也挺无聊的。”

闻言,李云疏抬起高挑狭长的凤眸,不动声色地上下打量了眼前这个穿着痞气、吊儿郎当的少年一眼——嗯,你不嫌弃,是我嫌弃你。

即使是带着霍二少,李公子也坚决不能拉下任何一天的锻炼计划。

对吃喝玩乐以外的每件事都充满好奇的霍少泽,面对李云疏跑步去店里的提议,那是想也不想地就接受了。可是当他跑到一半、整个人都累瘫在马路边上时,霍二少喘着粗气,抹了一把头上淋漓的大汗,已经体会到了生不如死的感觉:“咳咳……李……李云疏,我们歇……歇一歇!”

虽然手中还拎着一袋重重的东西,但是数公里的慢跑对于已经锻炼许多天的李公子来说,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停下步子,李云疏回过身看向身后那个气喘吁吁的少年。白皙的脸颊上因为跑步而染上一层淡粉的颜色,李云疏微微喘着气,眉头稍蹙:“怎么样,还能继续吗?”

只见霍少泽一只手撑着膝盖,一只手不停地摇摆着:“你……再等等,我再歇一会儿。”

闻言,李云疏不由轻叹一声。他抬起头,正好看见一辆公交车从不远的地方行驶过来。淡雅精致的面容上升起一抹无奈的笑容,李云疏摇首道:“既然你不能适应,那我们还是坐车过去吧。对于你来说,突然来这么大强度的长跑确实是有点太过了……”

“那还等什么!快上车吧!”

李云疏的话还没说完,霍少泽便精神大振地立即拉了他就往数十米外的公交站台处跑去。那步子快得,好像刚才那个精疲力竭的人根本不存在似的。

等被拖着上了车,李云疏还没从对方那突然涌出来的精力中回过神来,便见着霍二少刚上了车便整个人瘫软在了一个塑料座椅上。

见李云疏向他看去,霍二少没力气地挥挥手:“我没带钱,李云疏,你帮我投个币。”语气之理所当然,态度之张扬跋扈,将“老子是大爷”五个字展现得淋漓尽致。

李云疏:“……”

虽然在这之前是李公子吃了不少暗亏,可是等到了李母的裁缝店后,霍二少就是想跑,也跑不掉了。

从早晨到下午几乎整整一天的装货卸货,霍少泽这辈子都没干过这么多事!

将一箱子一箱子的衣料布匹从小货车上装卸下来,霍少泽刚刚把东西全部都挪进屋内,便又开始继续了整理店内货物的工作。弯腰、起身,再弯腰,再起身。当夕阳开始渐渐西垂的时候,霍二少扶着他那酸痛的老腰,对着远处那温热缱绻的晚霞,无语凝咽:

“这都是我逝去的青春啊……”

正巧,李云疏搬了几匹布料从霍二少的身边走过。听了这话,他不由诧异地转头看了霍二少一眼,当看见对方左额上不知什么时候冒出来的一颗青春痘时,李云疏不由了然地点头:

嗯,果然是青春。

落日的漫长悠闲是整个老街一天中最宁静美好的景色,染着红发的少年搬了个小凳子坐在裁缝店的门口,呆愣地看着天际处被染成一长条的锦葵色云絮。每一条舒展开的云层都仿佛含苞绽放的花束,将最美好的一面献给天空下忙碌的人们,更献给那些留意去欣赏的人。

“今天,辛苦你了。”

柔和温煦的声音忽然从身后响起,将霍少泽从那一片震撼瑰丽的景色中拉拽出来。他怔怔地回过身子,抬起头,呆滞无神的目光便凝滞在了李云疏的身上。

只见面容昳丽的青年正站在老旧的木门旁,微微昂首,望着那一片火烧般的晚霞。夕阳的余光照射在那张清丽俊秀的脸上,在高挺的鼻翼旁打下淡淡的阴影。李云疏微笑着望着这样温暖的景象,那暖黄色的光照在他的身上,让他本就柔和的笑容更加恬静了几分,令霍少泽隐约有种“这个人好像很温柔”的感觉。

霍二少赶紧摇摇头,把这种恐怖的错觉从脑海里驱逐出去。

李云疏正放眼远眺老街茂密丛杂的银杏树丛,所以并未注意到霍少泽那一会儿傻笑一会儿摇头的动作。他深深吸了口气,又缓缓吐出,然后低声道:“我喜欢黑色的发色。但是,我觉得红色很适合你,霍少泽。”

今天第一次从对方的口中听到自己的名字,霍少泽傻傻摇头的动作倏地停住。他疑惑地抬头看向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青年,张了嘴,又不知道说些什么。

李云疏唇边的笑意又盛了几分,他望着夕阳柔软疲惫的日光,凤眸微眯,低笑道:“红色很张扬,很有活力,你也是个生机勃勃的人。或许有很多人都不喜欢你这样跋扈嚣张的人:不把别人放在眼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越听越觉得对方是在骂自己,霍少泽忍不住出声:“喂喂,李云疏你小子居然敢说老子……”

“但是我很喜欢你这样的人。”

“居然敢说老子跋扈……”霍少泽的声音戛然而止。

“又或者说……我很羡慕你。”语气里带着一丝微弱的叹息。

霍少泽震惊不解地看着李云疏。他看着青年脸上一直挂着的淡笑,此刻粗心大意的霍二少莫名觉着:这个人好像很失落,很……寂寞的样子。

『好好做你自己吧,霍少泽。』这是李云疏当天留给霍少泽的最后一句话。

披着朦胧的月色、乘着漫天的繁星,霍二少摇头晃脑地走进自家的大院,足足走了五分钟才走到正门。当管家开了门后,往常是能快点飞奔上楼就不会迟疑一秒的霍二少,今天难得地在楼梯口犹豫了许久,最终还是挪着小碎步走到沙发前停住。

浅褐色的小羊皮沙发上,俊美淡漠的男人正低着头审阅厚厚的资料。

即使霍少泽已经在沙发旁站了足足三分钟,霍大少也没有分一个余光给这个扭捏踌躇的少年一眼。没有人说话,沉寂凝固的气氛渐渐蔓延开去。

在内心里做了上百次的战斗,霍少泽深吸了口气,终于将憋在心里许久的话一股脑地说了出来:“哥……你觉得我这个人到底怎么样啊?”

霍铮修长瘦削的右手里正把着一枝深黑色的派克,忽然听到霍少泽这个怪异的问题,他手中的动作不由停滞了一瞬,又在极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缓慢地抬起凌厉冷冽的凤眸,霍铮上下打量了眼前这个尴尬的少年一眼,古井无波的眼底飞快地闪过一丝惊讶,又很快掩饰过去。他沉默了半晌,薄唇紧抿,最终还是低叹一声,问道:“你准备了这么久,就是想问一个这么蠢的问题吗?”

“……”

霍少泽羞愤于死!

就在霍二少悲愤欲绝地打算明天再去裁缝店的时候、一定要把李云疏那小子大卸八块时,只听到一个低沉磁性的声音低低地响起,语气中带着一点压抑的笑意:“虽然蠢了点、傻了点,但总归还是霍家的人。”

“!”霍少泽瞪大了眼睛,完全不敢相信自己居然能从这个死冰山的口中听到这种“高到无法想象”的评价!

见着霍少泽这副惊悚骇然的模样,霍铮漆黑深邃的眸子里泛起一层微弱的笑意。他咳了一声,说道:“阿斯顿马丁是不可能了,明天去我的车库提一辆别克当作代步吧。现在,你可以走了。”

“!!!”

等到霍少泽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时,他还觉得自己仍旧踩着一团软乎乎的棉花,一切都顺利得梦幻不真实起来!

“我艹!李云疏你真是我的福星啊!怎么和你有关的事情,总是能让我赢过那个死冰山啊!!!”门刚关紧,霍二少便激动地连尾音都颤抖起来:“明儿个老子不用你请喝茶了!老子明儿个请你喝大红袍去!!!”

☆、第十章

睡了一晚,第二天刚醒,没心没肺的霍二少就把自个儿昨晚的壮志豪言忘得一干二净,双手空空地出了门。等到看见老街的尾巴时,他才想起自个儿是不是应该带点东西来看望李婶。

不过这种“懂事礼貌”的事情只在霍二少乱糟糟的脑袋里过了一秒,就很快被抛到脑后——

老子昨儿个干了一整天的苦工呢,这是李云疏那小子该给的!

昨儿个,享受惯了山珍海味的霍少泽坐在简陋的折叠木桌前,一边吃着简单的家常菜,一边内牛满面。不知是因为身体劳累,还是因为难得吃这样寻常的小菜,霍二少当下便夸赞道:“李婶!您真会做菜!”

于是,今儿个霍少泽特意选了开饭的时间进了李母的小裁缝店。

当李云疏将端着热气腾腾的饭菜从小店后间出来时,见着的便是那个乖乖抓着筷子,乐呵呵等上菜的红毛小屁孩。

嫣红的唇瓣微微勾起,李云疏垂了眸子在霍少泽的身上打量了一番。他将笑意掩藏得极好,那种居高临下的视线和淡漠深沉的神色,让蹭白饭的霍二少浑身抖了一抖,小声地问道:“李……李云疏,你这么看我干什么?”

李云疏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这种纯粹干净的白衬得他的皮肤更白皙了几分。不知是否是因为车祸的缘故,即使再怎样规划锻炼,这个俊逸漂亮的青年也依旧身材削瘦得让人看着心疼。

而且,一旦与吊儿郎当、四肢发达的霍二少坐在一起,更是莫名的有种——

野兽与……公子的显著差别。

李云疏不动声色地望了霍少泽一眼,语气平淡地问道:“怎么这么早就来了?不是说今天下午四点的时候,才请你喝茶?”李公子的语调掌握得极其准确,又低又慢。他本就清冷的声音此刻更是如同玉石相撞,让霍少泽在大夏天也激了一身冷汗出来。

霍少泽浑身抖三抖。

“这……这不是李婶做的菜太好吃了嘛!我看你们就两个人吃饭也怪寂寞的,我就来陪陪你们嘛~”话说到最后,连霍少泽自己都没发现的带了一点讨好的意味。

又或者说,单纯简单如霍二少甚至永远不会发现,从他第一次见到这个“失忆”后的李云疏后,他和对方的关系已经在潜移默化中变化了太多。

霍少泽喜欢李云疏?

那绝对算不上。

但霍少泽讨厌李云疏?

那也不至于。

按照霍少泽曾经的想法就是:这小子嘴甜会做事,人长得也还成,他妈又是我哥奶妈,就带着玩玩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是,当霍少泽被压迫着去医院见这个重伤濒死的李云疏后,仅仅是一句话,对方就将他嚣张跋扈的痞少气焰压得是连个火星都彻底熄灭。

听了霍少泽略带讨好意味的话,李云疏不由挑起一眉。澄澈干净的浅色眸子里倏地闪过一丝笑意,李公子压抑住了唇边上扬的弧度,轻轻地“哦”了一声后,便状若无事地道:“来陪陪我们啊……既然吃了饭,也得干点活吧。这样吧,正好下午要把最后一批布料放进仓库,你来的真是太及时了。”

“啪嗒——”

一双褐色的木筷瞬间从呆滞的霍少泽的手中划落。

见状,内敛蕴秀如李公子也不由勾了唇角,低笑着揶揄道:“怎么?是太激动了?”

霍二少:“qaq”

你欺负人!!!

说是让霍少泽帮忙,事实上剩余的事情已经几乎被李云疏做得差不多了。当然,对于细皮嫩肉的霍二少来说,除了吃喝玩乐外,每一件需要出力的事情都是特·大·工·程。

所以,当李云疏将手中最后一本书籍轻轻放在书桌上、起身向霍少泽走来时,后者依旧瘫倒在柔软的沙发上,一副烂泥不肯上墙的样子。

看着对方这副模样,李云疏无可奈何地说:“差不多快四点了,我约的时间也要到了。霍少泽,你该起床了。”

“可以不去吗……”

对于茶这种东西,霍少泽是从来没有一点兴趣。

霍老爷子虽然出身军戎,但是却是一个极其附庸风雅……咳阳春白雪的人。一切与雅致风韵沾上点关系的东西,霍老爷子那是肯定要尝试着钻研的。就算不能成为大师,那也必须能够经常出口成章:

『琴棋书画诗酒茶,都是极好的,极好的,哈哈。』

鉴于老头子的缘故,霍少泽从小便对这些东西没有太大的好感。今儿个他来找李云疏也并不是为了喝茶这件事,只是莫名其妙地想来看看罢了,还有……

吃顿饭。

嗯,这是大事。

闻言,李云疏清挺的眉头微蹙。他打量着这个红头发少年疲软的模样,思索了半晌,问道:“下午的时候,你说今晚你必须要回家吃晚餐?”

霍少泽没好气地点头:“老爷子回来了,每天晚上大家必须坐在一起吃晚饭。那时候,就连我哥都得乖乖坐着,不许工作。”

听到“不许工作”四个字的时候,李云疏稍稍愣了一瞬。他的脑海里倏地浮现起夕阳下那个沉默寡言的男人,但也只是一瞬,便很快抛到脑后。

对于……“宠物”,李云疏的耐心一向好得惊人。

只见他半弯下腰看着懒洋洋的霍少泽,精致姣好的眉眼微弯:“既然不能请你留下吃顿晚饭,那至少喝杯茶吧。虽然可能不如你以往喝得那么上等,但是这算是我对你这两天的谢意。”

柔软温黄的日光下,青年昳丽漂亮的面容仿若印上了一层微弱的金色,缥缈玄幻。

从前霍少泽从来都不相信“美色误人”这句话。

真是笑话!

他可曾经见过某位以美艳闻名娱乐圈的华夏一线女星香肩半露地靠在霍大少的会议桌上,那种香艳至极的场景,就算是柳下惠看了肯定也会猛流鼻血、不能自控。

但或许是霍家人骨子里对于异性便有种莫名的冷淡,霍少泽当日正好被自家大哥叫到了公司开训,心情糟透,那是连一个余光都没留给那位女星。

而等这位女星挑逗不成、灰溜溜的离开时,霍少泽更是在心中暗骂道:不会勾引人还不赶紧去学学!你要是真能把霍铮给勾引硬了,老子马上给你一辆跑车!

前事都撇去不谈,此时霍少泽的脑子里晕晕乎乎的,只觉着被李公子下了什么迷魂药。当他回过神的时候,这才发现,不知何时,自己已经站在了一家朴素淡雅的茶铺中。

这间茶铺一共占了两家门面,在老街上已经算是不小的店铺了。

内里的装饰极尽古风雅韵,浅黄色的杞梓木房梁、支架将整间店铺支撑起来,以半开放式的格局将茶铺的内景公示于外。虽然占地面积不大,但是却仍旧在店中央开辟了一张小小的茶几,背后展了一张简单的牡丹花小屏风。

虽然没有做到极雅、将处处考虑设计到极致,但是就一家普通的茶铺来说,已经绝对算是合格了。

吴大爷已经在店里面等上一段时间了。

原本按照吴大爷的意思,那就随便地给李家小子泡上一杯茶,让他尝一尝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贝,一切也就算完了。但是没想到,当他刚打算随手给李云疏泡上一杯铁观音的时候,却被对方毅然决然地拒绝了。

吴大爷老老实实地坐在茶几的一侧,郁闷地想着:当时那小子说什么来着?

哦对了!

『茶,为雅兴极作,为芷兰汀渚,为静养和真。怎可随手水泡,视之为品?』

你说,这年头的小伙子怎么都这么有·文·化呢?!

完全没在意到霍少泽的迷糊和吴大爷的憋屈,当李云疏真正地坐在了这张木椅上时,他已经全神贯注地将一切精力都投注在了眼前精致多样的茶具和墨绿的茶叶上了。

虽然是按照李云疏所说的极力去准备了,但是吴大爷作为一位只懂得“开水泡一泡就喝茶”的正常人,最多也就找来了一套白瓷的茶壶、茶盅、品茗杯,以及一架厚重的樟木茶船和黑木六君子。

在李公子的心中,这些茶具已然是少得不能再少,但是吴大爷看着李云疏停滞在茶具上久久没有移开的视线,却忍不住哈哈大笑,得意道:“小云啊,这套东西不错吧!这可是老头子昨儿个特意和一位老朋友借的。你下棋是不错,但是在茶这方面还真不如你吴大爷我了。要不今天,还是让吴大爷来给你随手泡一泡?”

听了这话,李云疏只觉得自己额上那根筋抽搐了两下。自幼良好的修养让他努力地将“随手泡一泡”这种字眼忽视过去,李云疏扫视了这一茶船的东西后,最终还是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声气,抬头看向这位得意洋洋的老人。

“吴大爷,水……呢?”

早已对这套全然没有生火煮水器的茶具认了命,李云疏也从来没想过要拿什么康王玉帘水、惠山石泉水泡茶,但是至少得有个煮水的小炉在一旁放着才……

“哦,你说水啊。小王啊,你拿个水壶去后院厨房里放点自来水,赶紧煮开了送过来吧。”

李云疏:“……”

要不是实在舍不得眼前这难得一见的正宗安溪秋茶,李公子恨不得是当场甩袖走人——

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第十一章

茶,亦称荼、茗、蔎、水厄。

从神农氏尝百草以茶叶解毒,到如今千万种茶类在世界舞台上争相竞放,煌煌华夏真正懂得摘茶、炒青、冲泡、品茗的人,已经渐渐消失在岁月的磨砺下。

品茶的环境,讲究“清、幽、雅、静”四个字。

有人在精致高雅的茶社里展示茶艺,有人在灯火辉煌的茶会上一展身手,虽然这些环境都没有将这四个字体会得有古人一般精深,但也远远比这嘈杂繁闹的老街边上好上太多。

可事实上,当李云疏的手指真正碰上那白瓷的壶把时,即使身处于这样吵闹躁动的环境里,在场的其余三人也都愣了一愣,倏地静下心来。

只见那白玉般的手指轻轻地搭在了透彻晶莹的白釉上,茶铺内的灯光是耀眼的亮黄色,这种太过于温暖的颜色照耀在李云疏的手指和干净圆润的白瓷茶壶上,竟让人分不清到底是哪个更透明白皙了点。

“安溪秋季的铁观音,以清香高锐闻名。”低和柔澈的声音轻轻地响起,仿若溪水撞石。李云疏一边提高茶壶、将稍凉了一些的热水缓缓倒入盖碗中,一边继续说道:“铁观音成茶条索壮实厚重,叶顶蜷曲、叶末尖细,色成沙绿,叶卷中间有红点散布。这里没有茶荷,我就不带你们观赏‘绿叶红镶边’的茶叶了,但是铁观音的浓香淳郁,你们今天倒是可以用闻香杯品一品。”

高提着的白瓷茶壶中,有清亮而泛着热气的细水从茶嘴中流淌而下。李云疏右手执着茶把,左手以中指虚按住白瓷的茶盖。茶盖上的白釉下层有一棵枝干挺拔的翠竹,竹心恰恰压在青年削瘦修长的手指下。

李云疏执着茶壶,以顺时针的方向将盖碗洗涤荡清,接着便将重重的茶壶放在一旁。他的面色平淡沉静,精致俊逸的面容上并未有一丝表情浮动,但是在袅袅升起的白雾中,一旁早已看呆的霍少泽却恍惚地觉着:他好像很虔诚,虔诚地……喜悦。

李云疏的脊梁挺得笔直,他将盖碗中的热水轻轻倒入茶海中,接着是接替着将同样的热水倒入闻香杯、品茗杯中,开始洗涤茶具。一套动作如行云流水,干净利落而简洁明朗,当霍少泽回过神的时候,只见俊雅的青年正用黑木的茶夹将沙绿的茶叶放入盖碗中,动作古典高雅。

“茶叶遇热生香,盖碗壁上的余温能将其内的幽香激发出来,以铁观音这类香气沁鼻的茶种更盛。”

恍惚是回到了千百年前恬静优雅的茶社,在场的观赏者都怔怔地看着坐在茶船后的青年用左手轻轻捏起天盖放在自己的鼻前,轻轻嗅了嗅。霎时间,一种愉悦的情绪毫无掩藏地表现在李云疏的脸上。

那种惊喜的神情,让霍少泽看着一愣,莫名地觉得:或许这茶真的很香?

没让他疑惑等待太久,李云疏已经将第一波茶汤倒入茶海中,又倒入了第二波。当这第二波金黄澄澈的茶汤从盖碗中流淌入茶海中时,一股馥郁心脾的香气忽然在整间茶铺里蔓延开来。

“好香!”有幸参与到品茶大军中的店员小王第一个发出感叹。

连吴大爷也忍不住多吸了几口香气,赞叹道:“真的太香了!”

霍少泽倒是没有发出什么怪声,因为他完全不忍心出声打断这样美好静谧的画面。

只见李云疏高悬着的手腕微微弯起,白色的衬衫因为他的动作而往下划落,露出一截白皙瘦削的手腕。霍少泽的脑中忽然想起某位女明星著名的纤纤玉手,然后毫不犹豫地作出判断:差太远了!

不知是因为在进行这个高雅的行为,还是因为眼前这个青年本身就拥有翩然卓越的气质,当李云疏将茶海中金黄透亮的茶汤缓缓倒入闻香杯中时,刚刚还有些躁动的人,此刻都沉寂了不再说话。

“七泡有余香,铁观音的香是它最突出的特色。在品茶前,你们需要先以双手揉搓闻香杯,用温度激发茶汤的香味。一嗅二闻三品,这样才算将茶叶物尽其用。”

当那盛放着闻香杯和品茗杯的茶托被推到自己跟前时,无论是对茶叶稍有了解的吴大爷、还是一窍不通的霍少泽,都迫不及待地按照李云疏的说法开始嗅闻起来。

“真的……好香啊!”霍少泽情不自禁地发出感慨。那股茶香顺着他的气管滑入身体,曼妙轻盈,让他忽感神清气爽、整个人都精神了许多。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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