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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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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雄成长手册作者:我即江湖

第13节

由于在赵国境内行军,因此粮草并不多,主要由粮草督运从各州郡调运,减轻了军队辎重,加快行军速度。

赵元早就靠在某爹怀里狠睡了一觉,半路还打起小呼噜,嘹亮得很。他那呼噜声一起,魏宏魏杰就忍不住哈哈笑,魏杰还笑话他不该叫“阿奴”,应该叫“彘奴”。前面甲逊带的百来人个个耳聪目明的,都听见小郎主那婉转的呼噜声,憋笑憋了一路。

“阿奴,”赵谌抱着儿子下来,到河边抓了一把雪,轻轻碰碰小脸蛋,“醒一醒,别睡了!”

赵元被雪冻得一激灵,睁开眼就看见他爹的帅脸,眉头微蹙嘴角紧抿,妈呀,这是要发火的微表情昂!他一下子就清醒了,下了地蹦蹦哒哒,向他爹表示自己已经完全清醒了嗯!他自己撅着屁股蹲在河边洗了把脸,冰冷的河水汩汩流淌,河底有游鱼,但都潜在河石地下,他伸爪子想去摸那些鱼,结果没摸到底,自己差点一头栽进去。

“小心!”好在某爹眼睛没离过他,眼疾手快拽住赵元的后领子把他拎了起来,“这河水看起来很浅,实际还有一米多深,里头还有碎冰,不要随意乱摸。”

“喔。”赵元垂着手脚,像个狮子幼崽一样被他爹叼着去了最大的篝火旁。

火头兵正在烧这一营区的晚饭,行军途中只有早晚一顿热饭,中午一般原地找地方休息,蹲着坐着啃完干粮就算一顿饭,而晚饭不但是一天之中最后一顿,每人都有肉的份例,所以受到万众期待,火头兵也不敢随意糊弄。

赵小元被赵谌命令到篝火旁取暖但不准玩火,于是跑到正在用一个大树枝子搅汤的火头兵旁边,踮着脚往锅里看。这锅汤从扎营就开始熬了,等到队伍陆陆续续来到营地,足有三四个小时。汤色已经开始发白,带着足量肉的大骨头在汤里起起伏伏,还有些奇怪的干草在里面。

“那草是啥?”他指着那些干草问道。

火头兵是从乡里召的,从没见过这么白白净净的娃娃,穿着又贵气。他涨红了脸,用带着北地乡音的官话道:“回、回小郎君,这是鱼腥草,随侍医给的,说是南边的一种药草,煮了水能去火毒。这些天不都喝羊汤捏,我咂摸着就扔进汤里一块儿给煮了。”

赵元哦了一声,使劲伸鼻子嗅嗅,还好,没什么特别的味道,反而是羊汤的那种带腥膻味的香气越发浓烈。这种用柴火大火煮出来的汤,似乎就和家里精炖慢熬出来的不一样,别有一番风味。

他想想,就从自己的袍子里掏出一个小纸包,展开给那个火头兵看:“要加一点这个吗?这是我让人研磨的五香粉,里面有胡椒,要不要撒一点进去?”

火头兵叫铁汉,纠结地看着小娃娃手里的纸包心想:这就一小撮,够啥呀?可是他看着赵元仰着的小脸上一脸期待,就捏起一小撮闻了闻,点头道:“恩,是上好的胡椒。”然后撒进锅里,大树枝一搅,就不见了。

汤好了,另一名火头兵提了一筐蒸好的饼子。大家每人分两个半饼和一碗带骨连肉的羊肉汤,就围坐在一个个篝火旁呼哧呼哧喝汤啃饼。

赵谌等将领在中军帐里吃饭,伙食倒是一样的,只是羊肉单独切了出来,配了些蘸料,汤里加了足够的大料,味道足些,再加上做得略精细些的饼子。

“将军,看如今的速度,最多二十天咱们就能赶到江州了。”魏宏捧着汤喝了一大口,用筷子点点沙盘。

“可是沿路征集粮草,辎重也在慢慢增加,以后速度不会像今天这样快。”魏杰不赞同地摇头,“我看得有一个月才能到,也不知道那边能不能撑一个月。”

赵谌看着沙盘,沉吟片刻:“犬戎向来袭城即走,从不停留,这一次掠过江州三郡,按理说足够他们安静一段时日……无论如何,我们加快步伐,沿路照旧征集粮草,路上五万人吃喝嚼用多少会消耗一些。”

几人吃完饭纷纷告辞回各自的营帐,赵谌这才把沙盘打乱,脱下铠甲往内室走。他掀开毛毡帘子,不由楞了一下,只见一张小方几上摆着羊汤羊肉和饼子,都还冒着热气,他的小阿奴盘腿坐在旁边,脑袋无精打采地靠在桌子上。

“阿奴,你怎么不吃饭?”他几步走过去,把儿子抱在怀里坐着,“是不是吃得不习惯?”他想想就觉得应该是如此。他家阿奴从小锦衣玉食地娇惯着,像羊汤这东西无不是炖煮了半天细细地加了作料才能入口,军队里的这样急火熬出来的,配的粗粮饼子难怪阿奴吃不下。

赵谌同志心疼极了,大冷的天,也不能不吃啊。

赵元无语地推开他爹的大手,给他舀了一碗汤,给自己舀了一碗汤,然后道:“好啦,开饭。”

赵谌:“……”

他儿子是要把家里那一套原样照搬吗?

还是在抗议自己不陪他吃饭?

赵谌立刻道:“阿父很感动,很高兴……”

某元斜了他一眼,仔仔细细地挑了几片大而厚的羊肉搁到自己碗里。

“阿奴,你不是应该把肉给为父吗?”赵谌无语地看着儿子精明的小动作,这绝对是在报复他呢。不就是捏了一把雪把他给弄醒了?也不知前段时间到底是哪个小混蛋捏了个滚圆的雪团子塞进他的……裤裆里。

赵元埋头苦吃,那魏宏还能捧着碗吃饭,他爹却顾忌形象硬饿着肚子在那里开会,自己一个人哪里吃得下呢?

赵谌端起碗喝了一口汤,立刻尝出来这里面加了家里的五香粉。他低头看看儿子,见赵元吃得香喷喷,一个小人啃了两块饼也不嫌拉嗓子,顿时忍不住笑了。虽然这一趟带阿奴出来,未必没有磨练他的意思,但到了细节处,赵谌仍然舍不得儿子吃苦,可是他家这个小东西,似乎适应力一惯不错,能吃又能睡。

想来他会喜欢西关的。

因为临河并不缺水,晚上父子俩儿还是在一个木桶里洗的澡。按照国君的意思,他一趟去不但要打胜仗赶走犬戎,还要接替西关骠骑将军,轮值起码得五年。既然一去就是几年,自然要在将军府安顿,也就带了几车的随身用物品,包括这个大木桶。

赵谌给赵小元搓完背,让他正对自己坐着给他搓手脚。小小的手掌肉出几个小窝窝,一副没长大的样子,脚丫白嫩圆胖。赵谌抬起儿子的小脚丫仔细看看,眉头就皱了起来。

“这里痒不痒?”他问赵元。

赵元正给自己泼水哩,闻言动动脚趾头:“嘤,有点痒。”

赵谌不由忧虑。阿奴皮肤嫩,一整天虽然穿着厚靴子,毕竟冒着寒风,竟有些冻着了。这才头一天呢。

“洗完澡我让随侍医来,他那里有冻疮膏。”他又拽了儿子另一只脚丫查看,好在都白生生的,没哪里发红发肿。

内室里狭小,但是点着火盆反而暖和。赵谌用毯子把赵元一裹,走进内室塞进被子里,被子是立秋熬了几夜赶制出来的,缝了两层厚厚的毛皮,里头塞进棉絮,又重又暖和。赵元光着身子像条小游鱼一样钻进被子深处,舒服地打了个滚。

随侍医跟着赵谌过来给他看了看,只说连续几天用姜片涂抹,每晚泡热水搓揉就没事。赵谌见他说的真切,也就没要膏子,毕竟随着朝北方深入,患上冻疮的士兵会越来越多。

父子俩儿这才算是歇了下来。赵元自己穿上寝衣,看见老爹的头发还潮嗒嗒披在背上,就坐起来找了干布给他擦头。

“阿父,下回再不能这样出去,头发没干着了凉会得头风。”他语重心长地告诫某爹。

赵谌眼里带上笑意,听着儿子絮絮叨叨。

“后不后悔跟阿父出来受苦?”他开口问道。

啊?

赵元捏着布从他背后探过脑袋:“阿父,你嘴巴都咧歪啦!”

赵谌脸一板,把他抓到怀里斥道:“给你点颜色你就开染坊!我还没说你,铁汉都跟我讲了,下回不准再撺掇他放你那些作料听到没?军中食物乱投东西是要被当做投毒论处的,你是我儿子也不能例外,小心被当成奸细!”

赵元抹了一把脸上的唾沫:“知道啦,我就是看他人挺好的,跟他做盆友呀。”

是挺好……玩的吧。

赵谌心想,别以为老子不知道你那些小九九。旁人道他家这儿子又善良又聪明,也该去看看宫里那处死的寺人的胳膊,四个小洞,一洞一颗小乳牙,凶悍的跟狼崽子似的。

顺便一道,这个旁人,指的是申华。

自从上回宫里事发后,申华彻底喜欢上赵元。他虽然知道跟范家有关系,但毕竟赵元是为了救他儿子落的陷阱。申坤也彻底成了赵元阿兄的脑残粉,知道他要跟着赵谌去西关几年不回来,前几天来中军府哭得直打嗝。

赵元坚持要赵谌把头发在火盆旁烘干,然后才熄灯睡觉。他虽然一路睡着,但其实因为环境变化,身体还是吃不消,很快就窝在某爹怀里,捏着某爹的衣襟带子开始打呼了。

赵谌抬头看着帐子顶,一手轻轻地给儿子摸背。

“阿父对不住你。”他叹了口气,侧头在儿子头顶亲了一口。

第59章羊肉贴饼

到达江州的那一天,天空又开始飘雪。经历大半月的行军,兵士马匹都已经疲惫不堪,再加上气温一日比一日更低,甲衣几乎要冻住,因为大部分行军路途都沿河或者野外,一旦下雨下雪道路就泥泞不堪,不少兵士的棉靴湿了干干了又湿,脚都冻坏了,抹了药也不管用。

虽然江州更冷,但是等到了军营,就能不再长途跋涉,就能有热水和干爽的靴子。等大军行至最北边的淮郡,所有人的精神都不由一振。

赵谌和几位上下军将领要随军到军营报道,一堆琐事,所以赵元就由甲逊护送,带着两个婢女和几车的家当先行去将军府。原本住在将军府的骠骑将军介汉则举家搬到另一座府邸,向来官大压一级,介汉早半个月就清空了将军府搬走了,倒省得赵谌的事。

赵元和立春立夏坐在马车里,他穿着北方那种对襟袄子,双手拢在袖筒里,头上也戴着有护耳的毛帽子,裹得像个球似的朝外头看。

在他身后,立春发出一声带着怜悯的感叹:“先头听您说十户九空,奴还不信呢,现在看果真如此。真是太惨了!”

是啊,确实凄惨。

赵元一路看着,街面上除了几家药房和一些卖羊汤肉饼子的店,竟是一片萧条。几乎每个关着门的临街店铺外头都飘着白布条子,偶见零星行人,要么是跨刀的兵士,要么是提着篮子的老妪,按理一个边关大郡的府城应当有的繁华拥挤,一丝一毫也瞧不见。

立夏还更操心,她愁眉苦脸地看着外头的街道,问立春:“姐姐,那采买可怎么办?这回随军来,根本不敢多带东西,那将军府只怕不小,就算人再少,也要住个几年,总不能就收拾几个房间……再者说,郎君和大郎都辛苦,吃用就算比不上府里,也不能太差呀!”

立春何尝不发愁呢。

这次立秋特地指了她来,也是为着她能管住人,立秋既不能来,不管来的是立夏还是立冬,总须得有人能管她们。其实就算立秋不说,她也会主动请缨,这一年经历了些事,她算是看明白了,立秋遇到大事就只顾郎君,她却不放心大郎。

大郎就如那正在抽枝发芽的小树,还没长大呢,就要来这边关遭遇风吹雨打,她唯能做的就是做那浇水施肥的匠人,尽己所能地照顾他。可这里物资如此缺乏,便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呀!

马车到了将军府,里头已经有四五个亲兵打扮的人在来回搬运东西,甲逊下了马要抱赵元下来,赵元从他胳膊下面自己跳了下去。这一路虽然赵谌虽然无意锻炼赵元,但环境毕竟不如绛城的中军府,赵元还是慢慢脱了一些娇气,变得——按照魏宏的说法——变得皮实了不少。

立春和立夏忙着指挥人搬东西,赵元哒哒哒跑了进去。

位于边关的将军府有着鲜明的北地建筑风格,高高的院墙,防走水的屋顶,没有绛城高门府邸里绿荫荫的花园子、雕梁画栋的房梁檐角和各式各样的影壁月洞门,反而前后都有一个大青石铺地的校场,利落干净,充满了粗狂的野性。

……以上是赵小元的视角。

实际上立春一踏入这座府邸,就一脸嫌弃,立夏更是大惊小怪地叫道:“这哪儿能住人那!咱们府里下人住的后罩房好歹也比这里多个小花园子,怎么这儿连个垂花门都没有?”她一边往里四处打量一边抱怨,“姐姐你看看,这前头倒是大得能跑马,可连几颗树都不曾有,冬天风吹冷夏天日头晒的,后头也没甚个湖啊亭子的,摆宴在哪儿摆?万一要来个客人……”

立春拍了她一下,嗔道:“摆甚么宴?郎君来这儿是领兵打仗的,这处遭了大难,哪儿还有人有心思飨宴哩!”她说着就叹了口气,“好在咱们人不多,既没有女眷,也不须那些个排场忌讳的。”

赵元懒得听女人们絮叨,自个儿进到第二进正房。这里的房子竟没有沿廊,只基座高些,跨个两三级台阶一个大门槛就进了屋,屋里倒铺了一层色泽艳丽织花繁复的长毛地衣,只是内室里却是正儿八经的火炕了。

许是一直有人住的关系,屋里并不潮湿,细小的摆件都没有,但大件的诸如十锦槅子,黑漆的卧柜和妆台,方几矮几案几俱都齐全,房里的帷幔是那种厚厚的毡子料,只用锦缎镶了面,还是八成新。

他满意地在自个儿和老爹未来几年的卧室里兜了一圈,就出去了。

甲逊正和几个亲卫一人夹着俩儿箱笼进来,看见赵元就道:“小郎主别乱跑,府里人进进出出地小心给拐了去!”

赵元冲他翻了个白眼,这话除了加个“小郎主”的尊称,其内容就跟招呼小猫小狗似的!他不满地哼了一声,跟着甲逊往第二进厢房去,那里反正没人住,干脆充作仓库放一些贵重物品。

“我的大红枣呢?”他看着甲逊放下箱笼,大冬天的甩了一把汗。

甲逊拎着赵元的领子把他挪到不挡路的一边,嘴里道:“你的大红枣还在吃奶,得等断奶了才能给你送来。”

对,这也是赵元喜欢这个新家的原因之一。中军府虽然也有校场,但比较小,想要跑马不大可能。但是那会儿他还小,便是矮种马没人帮助都上不去。这次在行军路上,起码有三分之一的时间赵元都是待在他爹的马背上,赵谌同志便顺便教他怎么控缰绳,怎么安抚马匹,甚至答应把在路上出生的一匹马崽送给他。

赵谌这回带出来的战马,都是大宛马与中原良驹交配得来,极为珍贵。这些用来的配种的大宛马还是百年前大宛进贡给赵国,由御马苑小心繁养直到如今,一旦混种,也超不过四代。因为大宛马不知何种原因,与本地马交配几代后就渐渐失去繁育能力,三四代后产下的马匹基本已经看不出大宛马的基因。

赵小元的大红枣,就是一匹最成功的的第二代杂交马,身体强壮,而且兼具灵巧和速度。

“小马离不开阿娘,唉,快点长大就好了。”某元嘀嘀咕咕地跟在甲逊屁股后头,“那你一会儿带我去看看呗,感情要从小培养,时间太长,我怕大红枣忘了我呀。”

真是个小话唠!

甲逊搬了几趟东西,他家小郎主就缀在屁股后头絮叨了了多久,虽然这种待遇很少见,但是酸爽过头耳朵就受不了了。他拍拍手下,示意剩下的交给对方,然后转身八字腿蹲下来看着赵小元。

赵元后退一步,警惕地瞅着他:“……干、干甚?”

甲逊坏笑了一下,朝他勾勾手指:“小郎主来,属下带你上城楼子看看。”

“你别想害我犯错,”赵元一脸“我已经识破你的诡计”的表情盯着他,“小孩怎么能随意上城楼?到时挨揍的可是我!”

“你以后迟早在军营里头混,早些去没人会说你,走吧!”甲逊忍不住伸手捏捏他的小脸,趁他没反应把他抱起来就往外头走。

然后就被赵元差点揉成猪头。

边境的府城还有个不同,就是街上可以随意跑马。当然,这跟现在街上太过空旷也有一定关系。甲逊骑马带着赵元小步颠着,抬头就可以看到远处高高的城墙。

北边似乎什么都很高大,城墙,院墙,树,马,还有人。赵元坐在甲逊前头,看着两旁的店铺,都有高高的门槛,偶尔院子里探出一棵树,树干都笔直笔直的,拼命往天上伸,似乎为了长个头费去了所有营养,连树叶都没几片。

甲逊见赵元看得出神,就单手抱着他指着路边一家食肆问:“这一家卖的羊肉饼吃不吃?”

赵元闻闻空气里的香气,就直点头。甲逊也不下去,驱马到食肆门口,从怀里掏出几铢扔给守在门口的老头:“给我包四个饼。”

那老头就从一口大锅里捞出热气腾腾的羊肉,剁成肉茸塞进切开的饼里,然后把饼贴着炉火烘烤几下,撒上些胡椒子,用油纸包着伸手递给甲逊。从头到尾一言不发,面无表情的。

赵元忍不住瞥他几眼,那老头许是见到小娃娃,终于从满脸皱纹的老脸上挤出一丝笑容,也显得格外僵硬。

甲逊眉头一皱,直接驾马走开。他用抱着赵元的手摸摸他的大脑门,自己捏着一块饼让赵元吃。

“你别去看他们了,趁热赶紧吃。”

赵元闷闷应了一声,就伸头咬了一口。这里的羊都是从关外买来的,那是指不打仗的时候,羊肉十分新鲜,卤汁醇厚,夹在酥得掉渣的饼里一口下去简直能幸福到骨子里。可是出乎意料的,赵元却从中吃出了一点苦味。

“城里怎么只有老人?”他仰头问甲逊。

甲逊正用粗糙的手指替他擦去嘴角的渣滓,闻言漫不经心道:“年轻的要么征去了军营,要么死了,像这种开着店不走的,估计儿子还在当兵吧。”

赵元小眉头就皱成一团。方才那老人家可上了年纪,既有儿子,也当是娶妻生子的年龄呢……他早主意到店铺一角悬挂的白幡,也不知是家里什么人死了。

甲逊揉揉他的脸蛋道:“你才多大,皱甚个眉头?如今咱们来了,迟早给死的人报仇。你要是难受,就好好跟着郎主学武艺,学兵法,长大了也来当将军保护咱们赵国人。”

赵元瞪了他一眼,半晌点了点头。

每座城池都有城墙,都有城门将,但淮郡府城这里的城门将却完全不一样。他们满脸尘土,铠甲上都是锈迹泥点子,眼里带着血丝,身上手上带着伤口,但是他们个个身姿挺拔,握着尖头戟的手纹丝不动,目光坚定带着杀气,人人都如出鞘的利剑一般。

这都是见过血杀过人的兵。

城门将看过甲逊的腰牌,就让他们上去。甲逊把赵元放下,自己在后头护着,让他自个儿爬上去。赵元前辈子没爬过什么长城,这里高高的石头台阶一级都有他的大腿高,他得使出吃奶的劲,一级一级地往上爬。

他能感觉出一路上城门将的视线跟着自己,他们虽然沉默寡言,但是那些视线似乎都会说话。小孩子的体力毕竟有限,爬到三分之二,赵元就有些脱力了,膝盖一滑差点出溜下去,叫甲逊一把抱了起来。

甲逊给他抹去了汗珠,带他走上了城楼。

城墙就足有十来米高了,连垛墙都有将近两米。赵元被甲逊抱着,才能扶着垛墙往外望,然后彻底被震撼到了。

城下有护城河,不远处就是大片军队扎营,更远处挖了战壕,拉了荆棘网子,赵国的旗帜高高的飘扬。城外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冬天大雪覆盖了草原,裸露出来的全都是黑色的土壤,白雪黑土,黑色的河流蜿蜒,一切都显得那么苍茫悲壮。。

甲逊抱着他指向西边:“你看那边,知道那烟是怎么回事吗?”

赵元往西边看,见那边浓烟阵阵,黑气直冲云霄。

他看向甲逊,甲逊便沉声道:“那是燃烧尸体的怨气!那里面既有城里百姓的尸体,也有咱们赵国的将士,还有死去的犬戎人——死的人太多了,一家死尽,便没有人认尸,为防疫病,只能全部焚烧!”

赵元张大眼睛,出了一身的冷汗。

“喝!喝!喝!杀尽犬戎!杀尽犬戎!”

不远处的军营里,一排排的士兵变幻队形,挥着手里的长刀,发出震耳欲聋,雄浑有力的怒吼。其中有几个骑着马的将领身披红色披风,举着刀来回逡巡。

“杀尽犬戎,卫我赵国!”

杀气冲天——

赵元几乎是马上听出那将领回荡在城门外的声音,那是他阿父!他头一次感觉到了深深的归属感,意识到自己是一个赵国人,此时站着的地方,是赵国的土地。他的阿父是赵国的大将军,愿意为了这片土地抛头颅洒热血!

他吧,上辈子虽然吃了些苦头,但那些苦头,在一个制度健全和平多年的国家里,其实很有限。比如即便他是个孤儿,因为有国家教育制度,他还是能够上学而不是做个睁眼瞎子,将来还是能够找一份工作养家糊口。

到了这时代,他更是像要被弥补上辈子的辛苦似的,简直如同掉进了蜜罐子。虽然没有亲娘,可是他爹那是变了法子从生活到心理的去宠他,他所受的苦无非就是一些算计,可是比起眼前的一切,似乎都不值一提。

有更多的人,正在死亡里挣扎。

赵元看着他爹骑马的英姿,突然迫切地想要长大——只有长大,他才能同样骑着马,和他爹并驾齐驱,他爹上战场,他就跟着上战场!他要保护赵谌,要保护周围的人!

(第一卷完)

第二卷:雏凤初鸣

第60章水泡子煮鱼

暮春三月,乌仑盖大草原刚刚度过严寒而漫长的冬季。

雪层融化汇入银带河,如同绸带一般蜿蜒在茫茫无边的草原上。大大小小积水而成的湖泊和水泡子如同散落的琉璃珠子,在低矮的云层倾斜而下的一丝丝金色的光线里,如同最上等的水银镜一样反射亮芒。

然而在牧民眼中,三月是草原最贫瘠的一段时间。鲜嫩的牧草还没有长出来,土壤潮湿泥泞,可是储存的干草饲料早在三四个月的冬季里消耗殆尽。草原的上的野狼狐狸狍子饿了一冬,也不必蹲守,便扑到了跟前,羊群也没力气逃跑,不到半月就少了大半,母羊没有奶水,刚下的崽子不是饿死就是被狼叼走。

恰是这种青黄不接的季节,也是犬戎等草原游牧族袭城最疯狂的时候。

一群犬戎士兵围坐在一个小小的水泡子边上,一边交头接耳说着什么话,一边将火堆里烧红的石头扔进水泡子里,然后丢了些肉干和鱼,水很快就滚了起来,飘出阵阵香气。十六、七匹膘肥体壮的战马在主人旁边低头掘着草根,长长的马尾甩来甩去。

‘一群貉贼!咱们这儿蹲了半天连口水都没喝,他们倒吃起来了!’怀夕身上搭着草甸子,盯着香气来源咬牙切齿。

‘嘘——’趴在最中间的少年握着长枪压在他们身上,闻言手腕用力,枪头便弹了一下怀夕的屁股,他严厉地瞪了怀夕一眼,用口型让他闭嘴。

他们悄无声息地趴在缓坡下头,身上的颜色跟周围黄黑的草皮几乎融为一体。

香气越来越浓,十个犬戎人掏出酒囊开始喝酒吃肉,发出粗野的笑声,显出十分的得意。少年侧耳一听,妈的,还在那儿吹嘘他们是怎么从西关牧民手里抢来的上好马匹。

‘大郎,咱们甚个时候动手?’另一个少年也听懂了,忍不住凑过去耳语。

中间领头的少年修眉一皱,微微摇头。

又等了两刻钟,那伙犬戎人终于有了些醉意,一开始还时不时谨慎地四处望望,现在已经东倒西歪地说起黄话骂骂咧咧,酒囊散了一地都是。

领头少年嘴角一勾,打了个手势,埋伏的几个少年人便都精神一振,个个背部紧绷握紧了兵器,犹如潜伏伺机的幼豹一般,目光凶残地盯着那些犬戎。

就在水泡子边的笑声达到最肆无忌惮的一点时,领头少年猛地挥手,六个人便一跃而起,猛地扑向犬戎。

战马先于人察觉杀气,各个撩起蹄子仰头嘶鸣预警,倒是被抢来的几匹马不声不响。正阳怀夕二人手握长刀,劈头直下收了两颗人头,血喷溅出来跟下雨似的,立刻惊到了其余八个犬戎士兵,他们怒吼着滚到一边,拔出雪亮的大刀。

“都让开!”领头少年喊一声,长枪一震,手握住枪尾用力一扫,五六个犬戎士兵噼里啪啦倒了下去。他手腕使劲,枪杆往回一收,一挑,一个犬戎就被他硬生生挑离了地,哀嚎着摔去了坡下,滚了几圈便没了声息。

另一个白净皮子的少年就哈哈大笑,几步冲到一个正试图从地上爬起来的士兵跟前,一脚踩翻,单手提刀往下一刺,立时便割断了脚下士兵的气管。这些犬戎士兵喝得半醉,手脚不听使唤,加上突袭来得迅猛,顷刻间便死伤大半。唯剩两个毫不犹豫地翻身上马,转眼就跑出去七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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