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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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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年前,当他第一次在电视上见到这个男人的时候,对方似乎还是个十岁出头的小男生。那时候他也一丝不苟地将头发全部用发胶固定住,他就这么骄傲自信地站在舞台上,用一首《死之舞》俘虏了全世界的乐迷!

而如今,这个男人正捧着新娘花束站在他的面前。

即使这个男人比自己还要高了几厘米,也无法改变——

“你真的要嫁给我吗……闵琛?”直到最后,戚暮还是忍不住地问出了口。

俊美矜贵的男人抬起眸子,眼底闪过一丝笑意:“所以说,你愿意娶我吗,戚暮?”

实在是看不下去自家儿子和媳妇在这里秀恩爱了,柏特莱姆公爵轻轻咳嗽了一声,接着便将全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

明亮辉煌的科隆大教堂中,在全场所有人的注视下,柏特莱姆公爵清了清嗓子,朗诵道:“今天,2022年9月23日,我博德温·冯·柏特莱姆,很荣幸受邀参与戚暮与闵琛的婚礼。婚姻,是一件庄严肃穆的事情,走到今天,你们必然也已经考虑清楚,决定结成夫妻……夫夫,组成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在仪式开始前,我要先询问一下,是否有人反对?如果现在无人反对,那么接下来再提出异议就再也没有任何效力了。”

说到这,柏特莱姆公爵特意停顿了十秒,等待有人提出反对。当然,注定了是没有人敢吭声的。不要说他们早已期待这对新人的婚礼多年,就算是真的有人长了熊心豹子胆胆敢说出一个“不”字,闵琛便能不动声色地将其人道毁灭。

颇为“遗憾”的结束了反对环节后,柏特莱姆公爵轻轻叹了口气,似乎有些失望地继续说道:“那么,在今天,我将见证你们这对新人的爱情正式走进婚姻的殿堂。”

话音落下,所有人都集中了注意力,等待主婚人的开口。只见柏特莱姆公爵微笑着看向一旁俊秀的青年,问道:“戚暮,你是否愿意……愿意娶闵琛作为你的合法丈夫,照顾他,爱护他,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相爱相敬,不离不弃,永远在一起?”

抬眸看着眼前的男人,戚暮淡笑着颔首:“我愿意。”

当戚暮“我愿意”是那个字落下的时候,几乎是用肉眼可见的程度,所有人都可以发现某个男人竟然像松了一口气似的,整个人都放松下来。接下来,还不等柏特莱姆公爵再开口,闵琛便直截了当地说道:“我愿意嫁给他。”

第295章安吉尔的日记5

“我愿意嫁给他。”

闵琛话音刚落,整个教堂里又是惊声一片!

你以新娘的身份出场也就算了,你竟然还自己亲口承认了你要嫁出去啊!!!

所有人考量的视线在闵琛和戚暮的身上来回打了个转,最后他们在心中不约而同地想到:难道……还真是人不可貌相?

在这些宾客中,也只有柏特莱姆夫人隐晦一笑:她家儿子还真是疼媳妇啊!

而对此,柏特莱姆公爵却是无可奈何地叹了声气,在心中暗自想到:于是养了三十多年的儿子,就这么嫁出去了?

当然,无奈归无奈,这个万年光棍儿子总算有了另一半,柏特莱姆公爵还是非常高兴的。原本他和妻子都觉着,以闵琛的个性,一生不娶也不是没有可能的。毕竟这孩子从小到大除了音乐外,基本从没对任何东西感兴趣过。

也不是没人给这儿子表白,但是就是没·兴·趣!

嫁出去也好、嫁出去也好,总好比打光棍一辈子啊!

想到这,柏特莱姆公爵顿时觉得心情舒畅许多。他轻轻咳嗽了一声后,将手中的主婚册放在一旁,然后淡笑着说道:“那么我宣布,从这一刻起,戚暮、闵琛,你们结为夫夫,从此互相扶持、相濡以沫,不离不弃。现在,互换戒指吧。”

仿佛极其迫不及待,柏特莱姆公爵的话一落地,闵琛就直接将戒指从口袋中取了出来。甚至在戚暮还没有注意的时候,便赶紧地套上了他的手指。

无名指忽然被紧紧锁住的感觉让戚暮倏地一愣,接着再抬首向对方看去,只见冷峻淡漠的男人此刻正努力装作一副淡定从容的样子,然后将自己的手身在了戚暮的面前,一脸“我并不着急,你慢点戴吧”的表情。

戚暮:“……”

过了半晌,戚暮终于忍不住地噗哧笑出声来,他一边低声道“我又不是不给你戴”,一边动作缓慢轻柔地将戒指轻轻地套上了闵琛的无名指。

音乐家对手指都是最为看重的,他们用手指表演出美丽的音乐,他们用手指演奏出人生的篇章。甚至可以说,对于某些音乐大师来说,他们的手指已经敏感到了可以感受到最细微的变动与触摸。

在戚暮将戒指戴上去的那一刹那,闵琛忽然翻手握住了他的手,接着在柏特莱姆公爵的一句“现在可以亲吻了”的声音中,他直接俯身一下子吻住了青年的嘴唇。

这种热情的行为与闵琛往日里表现出来的冷静镇定截然不同,柏爱的成员们是早已习惯他们家指挥对首席不·同·常·人的热情态度,但是对于一些很少见到戚暮和闵琛相处方式的人来说,他们可是吓得差点跌掉了眼镜。

顶尖指挥大师卡尔·托马斯:“这……这这这是我认识的奥斯顿·柏特莱姆?”

柏爱前任音乐总监理查德先生:“上帝啊,奥斯顿今天真是太热情了啊!爱情的魔力真是太可怕了!”

华夏小提琴家杜胜:“哈哈哈哈,咱们家小七还真有魅力啊,连闵琛都这么迫不及待了。对了,按照咱们华夏的规矩来讲,接下来该干什么了?哦对了,送入洞房啊!”

……

毕竟这次的婚礼是按照西式的礼仪来进行的,所以并没有所谓的送入洞房环节,当然,闵琛也绝对不允许什么“闹·洞·房”的事情发生的。于是在所有人的欢呼声中,全体宾客一起站在了教堂门外,等待着新娘……哦不,是闵琛将捧花扔出。

这一束白玫瑰就这样被闵琛捧了一整个婚礼仪式,他毫不介意自己此刻作为“新娘”这一身份的事实,反而非常配合、甚至有些积极地转过身准备扔捧花,扔之前还问了旁边的丹尼尔一句“直接往后扔就好了吗”,接着得到后者的肯定后,他便猛地用力将捧花扔了出去。

站在前排的大多是真正期待捧花的未婚女士们——这可是由奥斯顿·柏特莱姆亲手扔出来的捧花,意义非凡啊!

然而,她们却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闵琛,可不是力道柔弱的女性。

常年的弹奏钢琴让这个男人的手腕力量十分强劲,他使了个巧力后,众人便见到那捧花在空中画了一道漂亮的抛物线,直直地往人群最后方落去,然后……

落在了某个男人的手中!

浅褐色头发的克多里惊讶地睁大了眼睛,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自己怀里的捧花。

全场都寂静了一秒,不知是谁高喊了一句“克多里,结婚结婚!”后,接着所有人都起哄似的开始叫喊起来,就连站在教堂台阶上的戚暮都忍不住地配合着喊道:“克多里,结婚吧!”

在这样的起哄声中,克多里不由地脸上一红,没有说话。倒是站在他旁边的金发男人单手将他揽进了怀里,然后低笑着说道:“嗯,结婚吧。”

……

世界上的因缘巧合总是让人意想不到,正如同戚暮从未想过自己会与闵琛有所交集,也正如柏特莱姆夫妇从来没想过,自家儿子竟然会结婚,而且还是嫁了出去!

新婚之夜,柏特莱姆夫妇还是很疼儿子和媳妇的,当然没有吵着这难得的良辰美景,而是开车回到了自己的家中,顺便还带着电灯泡安吉尔一起走了。

在车上,闵斯静女士如此感慨道:“我真是没想到啊,博德温,你儿子还能娶着媳妇!”

闻言,柏特莱姆公爵为儿子打抱不平道:“达令,你也太小看奥斯顿了吧?他只要愿意,怎么可能会娶不着媳妇呢?几年前小七还没出现的时候,不就有好多小姐来找我们希望能和奥斯顿相亲的吗?”

闵女士眉毛一挑:“你居然反驳我?就你儿子那冷冰冰的样子,相亲?!他不把人家小姑娘吓跑就算不错的了!”

“……那也是你儿子啊。”柏特莱姆公爵喃喃道。

闵女士霸气地一哼:“也是你儿子!唉,我还记得奥斯顿小时候抱着我和朱莉的大腿,哭着闹着撒娇求糖的样子,这一晃眼,他已经是嫁出去的儿子、泼出去的水了啊。”

柏特莱姆公爵忍不住地反驳道:“明明是娶……”

“你还说?!”再次被人打断话,柏特莱姆夫人美目一瞪,见着自家丈夫总算是不敢再呛声后,才再次感慨地说道:“当年奥斯顿的小提琴那么糟糕,我当时就说,他以后干脆就娶一个小提琴家好了。没想到,他还真娶了一个小提琴家,还是一个这么出色的小提琴大师。”

提到当年的事情,柏特莱姆公爵将睡熟了的安吉尔轻轻放在了一旁,然后点头道:“是啊,还记得当年那混小子因为自己练不好小提琴这事别扭了好几个月呢。”

“这小子就是太骄傲了,哪儿有人什么都能练好的?”

“就是啊,对了达令,你今天临走前给奥斯顿和小七的那个礼物到底是什么啊……”

……

一辆黑色的奔驰渐渐驶远,融入了科隆繁华绚丽的夜景中,消失不见。而在它们身后的那片高档别墅区里,在最里侧、靠近人工湖的一栋别墅里,一个俊秀漂亮的青年正低着头仔细地整理着各种各样的礼物。

朋友们的祝福戚暮是从来不会拒绝的,于是这些礼物他们都大大方方地接受了,并且认真地对送礼的宾客们进行了感谢。

当戚暮整理到一份精美的琴谱时,他诧异地一愣,接着转首对一旁的男人说道:“没想到克多里准备的礼物这么贴心啊,是一套精装版的小提琴练习曲呢。”

一边说着,戚暮一边将那一套厚厚的曲谱端详了一遍,然后道:“克多里准备得很齐全,我想未来一两年内,安吉尔是不用再去考虑买什么谱子了。”

戚暮将谱子递给了闵琛,后者稍稍翻看了一下后,抬首看向自家青年。

此时此刻,明亮刺目的灯光从戚暮的身后照耀过来,让闵琛不由自主地眯了眸子,一时间竟然没有看清对方的面孔。当闵琛站起身后,他仿若是回忆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然后将乐谱中的一本《开塞》翻到了第12首练习曲。

“这首曲子……还有印象吗?”

顺着闵琛手指的方向看去,戚暮先是愣了一会儿,接着他按着五线谱哼唱了一段,然后才摇摇首道:“没什么太大的印象了。《开塞》是我七八岁练习的乐谱了吧?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肯定没印象了。”顿了顿,戚暮忽然想道:“你还记得?!不会吧,你的记忆力有这么恐怖?!”

听了青年这话,闵琛却是轻轻摇首。他伸手拦住了爱人的腰身,在戚暮惊讶的目光中,低笑着问道:“我和你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什么时候?”

忽然听了这话,戚暮愣了半晌,然后警惕地反问道:“你是说我第一次见到你,还是你第一次见到我,还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瞅着自家青年竟然如此有警惕心,闵琛不由淡笑勾唇:“都可以,就……最早的时候吧。”

仔细地回忆了一番后,对自己的记忆力还是比较有信心地戚暮镇定地开口:“是在我12岁的时候,我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你在参加一个比赛,你演奏的是《伊斯拉美》,获得了第一。”

谁料,戚暮话音刚落,却见闵琛轻轻地摇了摇首,薄唇微勾:“不是那个时候。”

戚暮一愣:“那是什么时候?”

“是在我7岁的时候……”

第296章安吉尔的日记6

大多数人都会忘了自己五岁前的事情,即使记得,也只是零星的一点片段罢了。但是对于一些记忆力超绝的人来说,有些事情他们却能记得非常非常清楚。

比如闵琛,每当朱莉调侃他“奥斯顿小时候总是抱着我的大腿要糖吃”的时候,他都无法反驳。因为他自己也记得那个场景,记得那一大捧的糖,记得自己耍赖一样要糖吃的模样。

闵琛是在4岁的时候开始学习钢琴的。

学习乐器从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而起步便是第一大难关。很多人在面对钢琴、小提琴这类的乐器时,经常会在第一个月就结束了自己的学习。因为学习乐器需要天赋、时间,最重要的还是耐心。

闵琛是幸运的,他在钢琴上的天赋堪称罕见,就连起初给他启蒙的钢琴大师朱莉都惊骇得无法形容。朱莉当时是这么对柏特莱姆公爵说的:“奥斯顿应该在古典音乐上再发展下去,这种天赋……这种天赋实在是百年一见!”

是的,一个月就已经掌握了所有的基本技巧,半年开始进行十级曲目的演练,等到了一年后,才6岁的闵琛就可以尝试着进行一些简易的谱曲,并且用那双稚嫩的手演绎出很多精妙绝伦的高难度钢琴曲。

起初想要让儿子学习钢琴,只是出于一种贵族礼仪的教导,但是看到儿子既然如此有天赋后,柏特莱姆夫妇也决定了,培养儿子在古典音乐上的成就。

这件事自然是征得了闵琛同意的,接触钢琴以后,闵琛已经渐渐地从“天天要糖吃的小正太”变得成熟起来,在被父母询问是否想继续在古典音乐一途上走下去时,他像个小大人似的点头道:“嗯,我想继续走下去,我想作曲。”

既然想作曲,那么自然不可能只学习钢琴这一种乐器。

闵琛第二个去尝试的,就是小提琴。

朱莉对小提琴是没有太多了解了,于是她便将闵琛介绍给自己的朋友,一位住在斯图加特的小提琴家,希望对方可以培养闵琛在小提琴上的造诣。

于是,当时才7岁的闵琛便直接从法兰克福来到了斯图加特,在管家的陪同下开始了一场小提琴的启蒙生涯。

启蒙,需要的是一个好老师,而等后来则可以正式进入学院,与更高层次的大师们进行学习。

闵琛早就被莱比锡音乐学院的钢琴系录取,但是学院的老师毕竟层次太高,多年来从未接收过音乐新手,所以小提琴启蒙这种事自然不可以交给他们来做。

总而言之,在正式进入学院的半年前,闵琛开始在斯图加特求学。

后来曾经有音乐家如此形容过奥斯顿·冯·柏特莱姆的音乐造诣:“他是21世纪当之无愧的钢琴之王,他是最出色的指挥家、作曲家,他精通多种乐器,包括小提琴、小号、圆号、竖笛……”

没错,小提琴只能放在“精通”里,根本无法拿出来单独谈,因为……闵琛在小提琴上的天赋真的实在一般。这个一般是指的与他的钢琴天赋相比,事实上,如果闵琛单独地攻克小提琴,四十年内,他或许可以成为一名出色的小提琴大师。

但是,这样的天赋放在整个古典音乐界,只要是有名有姓的小提琴家,都可以拥有。

弦乐器一共分为三种,擦弦乐器、拨弦乐器和击弦乐器。

在这之中,很明显小提琴属于擦弦乐器,而钢琴属于击弦乐器。按理说虽然是不同的弦乐器分类,但是都同属于弦乐器的话,也不会有太多差别。可是对于闵琛来说,当他面对小提琴的时候,他真的恍若遇上了一座大山。

对于钢琴来说,52个白键、36个黑键和3个踏板,这便是演奏钢琴的全部了。在闵琛的心中,他非常理解钢琴、非常明白钢琴该如何演奏,可是当7岁的他遇见了小提琴时,却彻底地怔住了。

这种弦乐器,完全靠你按压琴弦来选择音调。

她不会有一个特定的琴键来让你按压,也不会有一种特定的延音、柔音、消音方式,来让你选择。和钢琴相比,小提琴真是一位任性骄傲的公主,你想演奏我?可以!那你就来征服我吧!

从一开始的《沃尔法特》,到后来的《开塞》,闵琛进步的速度一点都不慢,甚至让朱莉的老朋友——那位斯图加特的小提琴家大为惊艳。然而,闵琛自己却相当地不满意,因为这和他在钢琴上的前进速度相比,真是太慢了。

骨子里,闵琛真是一个骄傲至极、甚至可以说是有些自负的人了。

出生贵族世家,拥有着出色的外表,刚刚触碰钢琴不过半年,就被莱比锡音乐学院破格录取,甚至被很多人称赞过百年难得一见的钢琴天才。

闵琛是有野心的,即使现在才7岁,他却已经开始预见了自己站立在音乐巅峰上的未来。他相信自己有这个实力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即使被贵族礼仪掩饰得再好、外表看上去再绅士谦逊,掩藏在他骨子里的,仍旧是日趋增长的骄傲。

骄傲到一定程度,就是傲慢了。

而在这份骄傲即将演变成傲慢的时候,闵琛却被小提琴彻底地击溃了自信。

他以为他能够像学习钢琴一样,极快地掌握这种乐器,但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刚开始触碰小提琴的头三个月,他几乎是被这样乐器牵着鼻子走,远远达不到当年学习钢琴时候的进度。

对于一个骄傲的人来说,失败简直就是奇耻大辱。虽然那位斯图加特的小提琴家一再夸赞“奥斯顿,你真是太棒了”,但是闵琛却完全无法接受他的赞美,因为他知道……在小提琴上比他出色出挑的人,真是太多太多了。

半年的学习相处,闵琛已经将小提琴基础全部打牢,同时也再也没有了当初刚刚来到斯图加特时的高傲与自负,甚至在那位小提琴家结束了最后一节课程的时候,他显得十分的不上心。

这个孩子如此的表现,让那位小提琴家不由地皱了眉头。

诚然,他听朱莉说过,这个孩子在钢琴上的天赋真的是无与伦比,只要不出意外,未来的前途真是不可限量。而虽然这孩子在小提琴上的天赋只能算是一般,但是以后进入世界顶级乐团的希望还是有的,假设再放弃其他、专一地钻研小提琴,说不定可以成为世界级的小提琴大师。

可是现在,这个孩子很明显受到了极大的打击。阅历丰富的小提琴家也明白,倘若没有之前在钢琴上的一帆风顺,恐怕这孩子也不至于会变成这样,但正是因为对比太明显、差距太大,他才会显得如此焦躁低沉。

所以说……再怎样的早熟,你也只是一个7岁的孩子吗?

想明白这点后,这位小提琴家无奈地笑了笑,现在他的课业已经全部结束,按理说,他已经完成了柏特莱姆家族给他的任务。但是现在,半年的相处也让他对这个学生起了一种关怀之情,如今既然学生遇上了一座大山、甚至这座大山给他的心上蒙了一层灰色的纱,他作为老师,自然要为学生除去这最后的困扰。

思索了半晌后,这位斯图加特的小提琴家忽然想起一位老朋友经常提起的学生。没有再犹豫,他对闵琛说道:“奥斯顿,明天你就要离开斯图加特了,这样……老师带你去琴行逛一逛,怎么样?”

闵琛惊讶地抬头。

“你从小就是单独有老师给你进行专门的一对一教导,恐怕还没去过琴行吧?琴行里会有很多老师对很多孩子进行指导,我有一位老朋友就开了一家琴行,今天下午的课已经全部结束了,我带你去看看吧。”

接着在闵琛毫无反应的时候,这位小提琴家就带着闵琛向琴行而去。

闵琛至今都记得那家琴行的名字,它叫做“艾斯比琴行”。

这是一家看上去很普通的琴行,漂亮干净的橱窗里放着的是一架的白色三角大钢琴。当然不可能是施坦威,只是一架普通的钢琴罢了。而进入琴行以后,有很多其他的乐器便映入了眼帘。

挂满了一整面墙的小号、萨克斯、古典吉他、黑管……

还有那特意用琴盒珍藏起来的很多很多小提琴。

闵琛的耳力很强,音感也相当好,他甚至在没有进入这家琴行的时候,站在大门口就听到了很多人弹奏钢琴、拉奏小提琴、吹奏萨克斯等等的声音。

他实在不明白,这么多的声音交杂在一起,还能安静地练习吗?

仿佛明白了他的困惑,那位小提琴家笑着说道:“奥斯顿,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像你一样优渥的条件和环境。其实这家琴行的隔音效果已经很好了,但是你不能以你的要求、你的耳力和音感来看待他们。这样,我们直接进去吧,马上就到了中午休息的时间了,今天正好是周末,我想你应该可以看到很多和你差不多大的小朋友。”

进入琴行后,闵琛在老师的带领下和琴行的主人见了面。后者在得知了老朋友此行的意图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问道:“你是说陆吗?嗯,这孩子确实和你的学生的情况可以做一个对比。这样吧,马上就到了休息时间,我会让人带奥斯顿去陆的琴房的。”

那个时候的闵琛根本没有注意到两位大人的谈话,他真的从来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也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多琴声混杂在一起的声音。在这些琴声里,有的真的是魔音贯耳,有的真的是弹拨棉花,然而也有……

非常不错的!

回首发现自己的老师正在谈话、没有注意到自己后,闵琛便径直地离开了这间办公室,任凭自己的耳朵,开始寻找那个小提琴的声音。

嗯,是《开塞op12》,两个月前他练习的时候,似乎并没有这么的顺畅啊。

拐了一个弯、路过了两间琴房,最后,闵琛在一间琴房前停步。

他透过窗户往里面看去,当看见那个正垂首认真地拉奏着小提琴的男孩时,他倏地怔住。

——是个华夏人?!

第297章安吉尔的日记(完)

作为基础性的小提琴练习曲,《开塞》的难度比《沃尔法特》稍微高上一些,但是总体来说还是基础练习,并无太多的高难度技巧。如果让以后的闵琛听到这么一首流畅熟练的《开塞op12》,他必然不会有任何惊异。

基础性的曲子,练得再好也只是基础性的,只要勤加练习,绝大多数人一定可以演绎顺畅。

但是事情发生的就是如此巧合,在这么多“不堪入耳”、“炼狱折磨”的琴声中,7岁的闵琛听到了这么一首十分“完美”的练习曲,而且还是一个黑头发黑眼睛、疑似华夏人的男孩演奏出来的——

这不由让闵琛产生了一丝好感。

这种好感让闵琛在窗户旁边呆了一会儿,而等到陆子文将这首练习曲练习完毕后,他刚刚一抬首,便看见了一个黑发黑眼的小男孩正睁大眼睛,直溜溜地盯着自己。

陆子文在孤儿院生活了7年,去年才被如今的父母收养,看到这么个小孩,他的第一反应竟然就是想起了曾经与自己在孤儿院里关系颇好的几个小伙伴。不过那些小伙伴可没一个是黑发黑眼的,而这个孩子……

“你在看什么?”8岁的陆子文微笑着低首,看着眼前的小男孩。

不错……有的人就是发育较快,有的人就是发育较慢。闵琛绝对不承认当年的他实在太矮,根本就是陆子文比同龄人高太多嘛!明明陆子文只比他大了一岁,却硬生生地高了他半个头。

而多年后听到闵琛的抱怨时,戚暮哭笑不得地给了他一巴掌,笑骂:“你就是矮,别狡辩了,真不知道你这些年吃的什么东西能长这么高。好了好了,继续说,我都不记得小时候的这些事了……”

于是某个俊美优雅的男人只得怨念委屈地垂了眸子,将爱人搂得更紧了一些,然后继续说了起来。

闵琛表示,当年,在陆子文得知自己也是华夏人后,是非常高兴的,甚至直接拉着他在琴房里坐下,趁着老师还没回来的功夫,与他聊天。

陆子文:“原来你7岁了啊?我还以为你5岁呢……”

第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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