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爱的这场新年音乐会,是戚暮参加的第一场。一如他和这支乐团第一次合作时的完美无缺,这位年轻的首席用磅礴震然的琴声轰动了全场。
无论是莫扎特的愉悦欢乐,还是海顿的沉郁顿挫,这位年轻优秀的首席都用那出彩夺目的琴声将其表现得淋漓尽致。甚至有乐评家在“珂冬”第一次发声的时候就已经察觉到了:“这是一把瓜氏琴!”
曾经有一些乐评家对戚暮做过这样的评价:“一把好的小提琴对演奏家的作用无疑是非常巨大的,‘伊蒂丝’作为一把完美的斯式琴,她绝对是戚暮得到如今地位的最佳助力之一。戚暮的年纪太过于年轻,大概无法驾驭住更为狂放的小提琴,或许这样一把温柔甜美的斯式琴,恰恰会成为他的终身伴侣。”
虽然这样的声音并没有占据主流,但也有不止一位乐评家发表过这样的观点。斯式琴无论是在外形还是音色上,都做到了极致,讲究两者结合;而与之相反,瓜氏琴对音色的追求已经到了巅峰的地步,所以在外表上并没有前者那般优美。
这并不是说斯式琴就不如瓜氏琴了,他们都是世界上公认最好的两种琴型,绝对没有谁上谁下之分。
但是当今晚,戚暮用这把修长美丽的瓜氏琴演绎出了无人可以抵挡的动人琴声后,不少乐评家已经在心中猜想到:恐怕,再也没有人敢说这位年轻的小提琴家无法驾驭住瓜氏琴了吧!如果这都算是驾驭不住……那世界上还有几个人敢说自己驾驭住了?!
在这场演出结束的第二天,从全球各地蜂拥而来的好评声已经要将维爱淹没。往年他们已经习惯了这些观众热情的赞美,但是今年,维爱专门负责乐迷的部门还是忍不住地感叹:“啊!幸好已经是网络时代了啊,这要是乐迷们一个个地打电话过来……那得加班到几点啊!!!”
音乐会结束后,《维也纳之声》、《留声机》、《古典之声》等多家著名的古典音乐杂志、报刊都对这场音乐会进行了相应的报道,就连欧洲知名的《泰晤士报》、美国的《太阳报》都在大力地赞叹这场音乐会的完美演出。
但是这些文章,戚暮都只是看过一遍便没有再多注意。无论是对于他还是对于维爱来说,再多的赞美已经只是锦上添花,他们需要的是更多的进步空间以及不停的创新,如何突破自我——这才是他们所需要去努力奋斗的。
而在维也纳爱乐乐团的新年音乐会结束的第三天,当戚暮陪着自家老师在维也纳逛了几天后,这位远道而来的小提琴大师终于是决定动身回巴黎。
将阿卡得教授送到了维也纳国际机场后,戚暮仍旧依依不舍地一直目送他走到安检口,当真的是不能再往前送了后,形容昳丽的青年才失落地低下头,语气低沉地说道:“老师……您真的,就不能再多呆一会儿了吗?”
戚暮至今还记得,两年前当他第一次在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的面试教室里见到这位大师的时候,对方调侃地考验了他几句,他沉着冷静地一一回应下来。那时候,他只觉得这位世界知名的小提琴大师果然是脾气古怪,却还没有真正理解对方。
而如今,他已经和阿卡得教授相知相交,成为了最明白对方的老师和学生。这种感情并不是上辈子戚暮在日内瓦音乐学院和德维尔教授的那种,毕竟后者当时还同时教了十几位学生,戚暮只在每周的课上可以与这位老师进行交流。
但是和阿卡得教授,戚暮却是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对方作为一位老师、一个长辈,给予自己的关怀。他们一起研究如何将某首曲子的指法演奏得更为完美,也一起寻觅乐曲中所需要的某种情感、情绪。
亦师亦友,师长如父。
这些词语,都完全可以用在他们二人的身上。
因此,当再次面临分别的时候,戚暮不由自主地问道:“老师,我真的不想和您分开,您真的不可以留下来吗?”
面对自己最心爱也是唯一的学生的挽留,阿卡得教授坦然地一笑,道:“小七,我已经老了,无法再带给你更多的东西了。巴黎是一个养老的好地方,我也很喜欢那里,你就不用在这个问题上再说下去了。”
早已知道自己会得到这个答案,但是戚暮还是有些不死心:“老师……”
“你的演出,非常出色。我这一生见过五位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第一位是彼得,他在维爱的时候我才刚刚入门。那时候的我还无法评价他的琴声,但是现在透过那些古老的记忆,我想……他是很出色的。”
“第二位是沃夫冈,他的琴声十分深厚洪亮……”
……
“第四位是扎耶夫。他是我见过的最平凡的维爱首席了,无功无过,只能说胜任这个角色,却无法带领这个乐团实现什么成就。而第五位……”
说到这的时候,阿卡得教授倏地停住,他抬首看向了眼前这个俊秀漂亮的孩子,朗笑道:“这第五位,就是你,小七。你是维爱最年轻的首席,23岁就得到了这样的地位,并且拥有如此出色的实力。我从小都相信,在古典音乐上从来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的说法。莫扎特就是可以在6岁写出第一首交响曲,而舒曼就是可以在7岁的时候就自己作曲。”
戚暮忍不住地说道:“老师,您也很出色。”
“哈哈,我也厚脸皮一下,我确实很优秀。然而小七,上帝从来都是有所偏爱的,我不否认这一点,也一直努力地去奋斗。用勤奋一点点地弥补差距,这样就算我这辈子都无法成为莫扎特,我也可以成为里德·阿卡得。”
见着戚暮无可奈何的神情,阿卡得教授笑了笑,又说道:“好了好了,小七,你已经逐渐地在超越我,以后还要继续努力知不知道?”
戚暮认真地点头:“是,老师。”
“不过小七,有一件事……我倒是有点担心。”
看着阿卡得教授为难的神情,戚暮诧异地问道:“老师,您说的事情是……?”
抬首看向眼前清俊挺拔的青年,阿卡得教授长长地叹了声气,道:“我不得不承认,你的实力已经足以胜任维爱首席这样的职责。但是小七,在此之前,你并没有太多担任首席的经验,仅仅是在帕雷森剧院的那半年,还不足以让你的声音成型。”停顿了片刻,阿卡得教授郑重地说道:“但是现在,你在维爱已经一年了,小七……你的琴声,快要成型了。”
戚暮倏地喉间一滞,一时竟然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只听阿卡得教授继续说道:“这并不是说你的小提琴风格产生了什么太大的变化,而是你作为一名首席、引导整个乐团的那种感觉,已经渐渐形成了。一年前的我也没有想到,你的风格竟然会是现在这个样子,而一年后的现在,小七,我想你也应该发现了……”
“你的风格,是柏林爱乐乐团。”
“你的风格……是奥斯顿·柏特莱姆。”
第二百三十六章
送走了阿卡得教授后,戚暮站在维也纳国际机场洒亮光滑的落地玻璃窗前,注视着那架银白色的飞机渐渐地飞向云端。良久,他才收回自己的视线,转身往维爱总部而去。
其实阿卡得教授这次说的话,就像他所提到的一样,戚暮早就有所预感。甚至不仅仅是他自己,极个别的乐评家也曾经发表过类似的评价,大类就是“戚暮的琴声与柏爱更为契合”、“倘若戚暮有机会和柏爱合作,想必会造成更加与众不同的效果”。
戚暮上辈子从七岁开始学琴,20岁进入了维也纳交响乐团,再加上这辈子的经验积累,如果说他的音乐风格至今还没有形成,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早在戚暮第一次见到兰斯大师的时候,这位小提琴大师就形容过他的风格,甚至在此之前,慕尼黑音乐学院的卡尔教授也评价过戚暮的音乐风格——
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认为,戚暮的风格确实与闵琛的很像。
但是音乐风格的相似,并不意味着在戚暮担任首席的时候,他带领乐团进行演奏就会产生与闵琛相似的效果。
首席作为一个交响乐团中地位仅次于指挥的人,其存在必然有其合理性。一名优秀的首席甚至可以对乐团造成超过指挥的作用,决定了一场交响音乐会的成功与否。
而说实话,戚暮上辈子从未担任过首席,这辈子也只短暂地担任过几次首席,之后便直接成为了帕雷森剧院乐团的首席和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
他的音乐风格确实是早已形成了,但是他的“首席风格”,却是在与帕雷森、维爱的日渐合作磨合中,渐渐地历练出来的。甚至连阿卡得教授也没有想到,与维爱相处了这么久,戚暮的风格却依旧没有向这支乐团的方向演变,仍旧不屈不挠地发展向了柏爱的方向。
如果此时柏爱没有克多里,而戚暮也不是维爱的首席,那这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条件。阿卡得教授相信,他的学生绝对有资格胜任柏爱的首席,带领这个乐团走到更高的地方。
但是,并没有如果。
在走出维也纳国际机场的时候,戚暮刻意地压低了自己的帽子,遮挡住了俊秀漂亮的面容。他轻轻地叹了声气、没有再多想,径直地招了一辆出租车,打算赶紧赶回乐团。
现在来想这些事情,也不会想到任何解决的法子。已然形成的风格戚暮不会刻意去改变,况且这并不是一个错误的事情:柏爱的音色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华美醇厚,与这支乐团的风格相配,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对戚暮的一种夸赞。
现在的戚暮只得将这件事暂时放在一边,先着重地将乐团最近要忙的事情处理结束。
新年音乐会结束后,维爱又召开了一次乐团成员大会,将接下来的一整年的具体事务确定完毕,并且定下了再下一年的乐团风向。
当新年音乐会结束了七天后,在戚暮刚刚得到了一个短暂的假期、还没来得及缓口气的时候,某个男人就一声招呼都不打地从柏林赶到了维也纳,神秘兮兮地让戚暮到了某个奇怪的地方等他。哦对了……还要记得带上行李。
听到这个要求的时候,戚暮还感到了一丝诧异。怎么突然之间就从柏林到了维也纳,还让他拿着行李?不过戚暮并没有想太多,他随意地收拾了几件衣服,拎着轻巧的箱子便到了闵琛电话里所说的地方。
等到了现场、看清楚那到底是什么地方后,戚暮:“……”
俊逸清贵的男人身穿一件黑色的长衣,见到青年已经到达后,闵琛将双耳上的隔音耳罩摘下,抬步跨下了阶梯,语气平静地说道:“难得有一个假期,出去转转吧。”顿了顿,闵琛俊眉微蹙:“衣服带得有点少?”
仍旧没回过神的戚暮:“……”
闵琛极其自然地伸手拉住了青年的右手,带着对方一起往停机坪的中心走去。等到戚暮被对方按在了副驾驶的座位上时,他才猛然惊醒:“等等,我从来没有开过飞机!我坐在这里会不会……”
“没关系。”修长削瘦的手指轻轻地抵在了青年的唇间,让戚暮接下来的话倏地停住。闵琛深邃的眸子里闪过一抹戏谑的颜色,他淡笑着摇首,道:“有我在,你只要乖乖坐着,就可以了,不用担心。”
这样的话语和情景,让戚暮一下子怔愣在原地。
等到直升机的螺旋桨嗡嗡地开始旋转起来的时候,戚暮摸着自己耳朵上的隔音耳机,已然从刚才的惊骇之中回过神来。面对眼前复杂多样的显示盘和仪器,戚暮第一次感觉自己就像个小孩一样,完全不敢动作。
对着耳机,他好奇地问道:“闵琛……你居然会开直升机?”
是的,当戚暮来到这个地点的时候他才发现,原来这里竟然是一座私用的停机坪!如果仅仅是这样也就罢了,但是他却骇然地发现那个让在赶来这里的男人,俨然坐在一架银白色的直升飞机的驾驶座上!
这简直比当初在直升机上看到莉兹还要惊悚了好吗!
至少莉兹没有动手开飞机啊!!!
听了青年的话,闵琛薄唇微勾,故作平淡地点头:“嗯,刚成年就去学了一下。”他的语气淡定从容,没有一丝起伏,仿佛只是在说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罢了。
但是听在戚暮的耳中,却让他嘴角一抽,有些无法接受起来。想了想,戚暮问道:“你怎么不像莉兹一样,聘请一位飞行员?”
话音刚落,便见闵琛目光幽幽地看了青年一眼,道:“我穷,请不起飞行员。”
戚暮:“……”
怎么那种小事,你还记得啊!!!
此时此刻,直升机的机底已经慢慢驶离地面,在平坦无垠的原野中,它就仿佛是一颗银白色的宝石,耀眼炫目。明媚灿烂的阳光照射在这光滑的机身上,反射出璀璨的光芒。
经过一段短暂的上升期以后,飞机便在高空中稳当地飞行起来。
从宽大的前玻璃往下看去,一条蔚蓝色的多瑙河宛若银带,细细流长。整座维也纳在绿树掩映之间成为了美丽的绿色海洋,与多瑙河一起翩然共舞。在它们的不远处,就是盘沿曲折的阿尔卑斯山脉,山峰的顶尖上沉默着皑皑白雪,一如千万年来的寂静。
戚暮从未见过这样多彩绚丽的景色,看着日光下美丽的大地,他忍不住出了神。过了许久,他才转首看向身旁的男人,刚想开口,但是在看到对方的一瞬间,原本想说的话就彻底地噎在了嗓子里。
良久,一抹温煦灿烂的笑容在青年的唇边漾起,他轻叹了一声,好笑地问道:“闵琛,有没有人说过,你开飞机的时候……挺帅的?”
闻言,男人心情愉悦地勾起唇角,却仍旧装作淡定的模样:“哦,是吗?我以为我任何时候,都非常的帅。”
毕竟现在心情很不错,因此戚暮也就没有去打击某个自恋厚脸皮男人的信心,他轻笑着掩唇,道:“嗯,是是是,你很帅很帅很帅。但是……现在的你格外帅,好不好?”
“好!”
许久不见的思念与爱慕,在这样温馨简单的相处中,已经渐渐化为了更加浓郁的爱恋。
其实戚暮这次真的没有刻意夸赞,当他转过头看见这个男人的一刹那,心中恍若有一根琴弦被人猛然波动,浑身的血液都停滞了片刻。
世界上最美丽的场景是什么?是一个人专注认真于某样事物的时候。
那时,这个人的目光会完全地集中在某样东西上,凝神郑重,付出了全部的心血。
专注的人,是最美的人。
……
接下来的几天里,就像闵琛一开始所说的一样,他带着戚暮从挪威到了意大利、再从意大利飞往了比利时。
走过了没有一颗薰衣草的普罗旺斯,再看过风景优美的大峡湾,碧海蓝天、银雪纷飞,戚暮从没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走过这么多的地方,见识过这么多壮阔动人的景色。
大自然给予人类的馈赠,总是丰厚得宛如恩赐。看着这样旖旎迷人的风光,原本在戚暮心中稍有郁结的情绪,也渐渐地消散。等到两人一起来到了法兰克福的时候,已经临近假日的最后一天。
在这样一个没有外界骚扰的风景秀美的地方,两人牵着手一起走在城堡前的石头台阶上。那台阶上遍布了嶙峋的碎痕,见证了岁月的流逝和风干的痕迹。
这里是柏特莱姆家族名下的一座城堡,虽然这座城堡未来与闵琛没有丝毫半点的关系,但是此刻他想要借用,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两人一边走着,戚暮忽然低声说道:“我们……这算是在度蜜月吗?”
“我很喜欢这个词。”
戚暮倏地一愣,想了想:“度蜜月?”
闵琛薄唇微勾:“嗯,是在度蜜月。”
长长地叹了口气,戚暮故作抱怨道:“原来……我们的蜜月只有十天啊?不过话说回来,你承认要嫁·给·我·了?”
闵琛:“……”
过了片刻,他转移话题地说道:“今天晚上吃牛排吗?”
戚暮:“……其实你真的很不擅长转移话题,闵琛。”
闵琛:“……”
不过片刻,就在戚暮打算再调侃一下某个厚脸皮的男人时,却听对方语气低沉地说道:“这一次……不是转移话题……戚暮。”忽然听到了自己的名字,青年惊诧地看向对方。
只见男人幽黑深邃的双眸仿佛是深远的湖水,一眼看不见底。他郑重认真地凝视着眼前的青年,牵着对方的左手忽然勾起了中指,然后在青年的掌心动作轻柔地勾画了两下。
“我想……合奏会应该可以了。”
倏地一怔,良久,戚暮才微笑着颔首:“好,这次回去……我们合奏。”
第二百三十七章
结束了短短十天的“蜜月”后,在某个男人看上去十分娴熟的驾驶技术下,狭长优美的直升机嗡嗡地驶离法兰克福,螺旋桨盘旋着飞过了无数风景秀美的山水和城市,最终落在了维也纳的一座私人停机坪内。
进入了一月中旬以后,欧洲的天气越加寒冷。这几天里如果是去像意大利、法国这样的地方那还好,气候还算湿润温和,但是在挪威的大峡湾里,戚暮却是吹了不少森寒的海风,如今再一下子回到了温暖舒适的维也纳,他更是感到了春天般的暖意。
将直升机和必要的设备都交给停机坪相应负责的工作人员后,戚暮和闵琛便回了维也纳的公寓。
长时间的跋涉,以及这场途径十多国的旅行,即使是再精力充沛的人也无法完全适应,因此两人都是稍稍休息了半天,才完全地恢复精神。
精神养足了,那么接下来……就是准备合奏会的事情了。
对于这件事,闵琛难得地没有假手他人,而是由他自己亲手来一一操办。按照闵琛的说法是,丹尼尔也有他需要去忙碌的地方,合奏会的事情就由他来操作就可以了。
对此,戚暮并没有想太多,在闵琛开始进行相应的策划案的时候,他还在一旁不停地帮忙、补充,尽到自己的一点力。
而戚暮所不知道的是,当丹尼尔一不小心得知他和闵琛即将举行一场合奏会,并且闵琛竟然以“不要麻烦丹尼尔了”这种理由拒绝自己的帮忙后,丹尼尔真是气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说好的不要麻烦我!!!所以就是把更复杂的事情全部都推给我·来·做吗!!!!”
埋在柏爱未来一整年的策划书、计划案中,丹尼尔咬牙切齿,恨不得把某个“体贴自己”的男人给抓出来生吞活剥了。
闵琛这个人真的很少会主动关心某件事,就像他自己的钢琴独奏会,一年能有一场就已经是上帝在开玩笑了。这个男人的懒是刻在骨子里的,不到迫不得已不会亲自动手,不到最后关头也不会正眼去看那些微不足道的小事。
但是对于这次的合奏会,闵琛却是完完全全地放进了眼里的。
从一开始的场地选择、布置安排,到后来的嘉宾邀请、门票投放,甚至就是在演出当场戚暮选择哪一把小提琴、他自己使用哪一架钢琴,都做了详细复杂的考虑。夸张到有5厚的策划书,足以证明这个男人对此次合奏会的重视程度之高。
甚至当戚暮发现对方竟然已经在考虑现场的灯光安排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地开口说道:“……舞台布置这件事,是不是要交给专业人士比较好一点?闵琛,我想普莱耶音乐厅的工作人员应该会将这些事情考虑妥当的。”
连灯光布置都不想拱手他人——某个男人对本次合奏会的热情,由此可见。
这次戚暮和闵琛的小提琴、钢琴合奏会决定放在法国巴黎的普莱耶音乐厅中举行。是的,既不是维也纳爱乐金色大厅,也不是柏林爱乐音乐厅,就是普莱耶音乐厅。
之所以选择普莱耶音乐厅而不是其他两个音乐厅,其中一个原因是为了与维爱、柏爱避嫌,另一个原因就是:他们,都很喜欢巴黎这个地方。
首先,假设合奏会的地点放在了维也纳,那么戚暮作为维爱的首席,自然没有任何问题,可是闵琛作为柏爱的首席指挥兼音乐总监,却显得有些厚此薄彼了。而同样,如果把地点放在柏爱音乐厅,照样会有一样的顾虑。
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国巴黎普莱耶音乐厅就成了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在听闵琛决定了演出地点是普莱耶音乐厅的时候,戚暮还有些犹豫:“再过两周就要开始演出了,我们突然要借用普莱耶音乐厅……会不会有点强人所难了?毕竟那是普莱耶音乐厅,并不是随便的一个小剧院。”
对此,闵琛却是气定神闲地伸出了自己的咸猪手,抚摸着自家青年嫩嫩的小手,反问道:“所以……你还记得,这次要进行演出的,是谁吗?”
闻言,戚暮倏地一愣,他下意识地问道:“难道不是你和我?”
听着这样的回答,男人凌厉清冷的凤眸里露出一抹微弱的笑意,他轻轻颔首,不动声色地伸手拦住了青年精瘦的腰身,道:“对,既然是我们……那为什么你还会觉得是强人所难?”
一般而言,全球各大顶尖音乐厅都会不定期地邀请世界著名的乐团、音乐家进行演出。音乐会这种事是互利双赢的,音乐厅可以借此获利、并且收获名声,而音乐家和乐团也可以达到获得收入以及增加知名度的作用。
事实上在最近一年内,确实有不少世界著名的音乐厅向戚暮投来了橄榄枝。身为乐团的首席,戚暮一般都会与维爱进行合作,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不可以自己独自开小提琴独奏会了。
这么一个长相俊秀、实力出色的年轻小提琴家,简直就是每个音乐厅眼中的香饽饽啊!与之相同,闵琛的名字早在十几年前,就是各大音乐厅邀请名单上的头一位,虽然很少有音乐厅能够邀请成功的。
所以这次能够同时邀请到戚暮和闵琛同台,想来对于普莱耶音乐厅来说,也是一件非常荣幸的事情。更何况,不久之前才曝光了某件“大新闻”啊……
想通了这件事以后,戚暮便没有再去犹豫,但是当他回过神的时候,却感觉到一双炙热宽厚的手正在自己的腰间轻轻摩挲着。那动作暧昧旖旎,甚至使坏一样地在他腰间的软肉上按搓,让他生理性地便噗哧一下笑出声来。
“啪——”
用力地将某个男人的咸猪手拍掉后,戚暮抿了嘴唇:“别动手动脚的,继续看一下关于特邀嘉宾的事情,知道吗!”
被狠狠训斥了一番的闵琛:“……”
过了半晌,在书房昏黄温缓的光线中,闵琛再次凑不要脸地伸手揽住了自家青年,并且在对方即将再次伸手拍打的时候,突然低声呢喃道:“我很喜欢巴黎。”
突如其来的话语让戚暮倏地一愣,一下子也忘了自己该拍开某人的手了。
晕黄的光线从天花板的吊灯上照射下来,让男人本就深刻的五官更显得立体了几分。虽然父亲是德国人,但是闵琛的长相却几乎完全随了他的母亲,很难看出一点西方人的踪迹,大概也只有在微微深陷的眼窝和高挺的眉骨上,才可以看出一点日耳曼的血统。
“两年前的那天,我从伦敦赶到了巴黎,我当时还在犹豫……我对你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闵琛低沉磁性的声音仿佛是黑胶唱片在唱片机上嗡嗡低唱,非常好听:“从伦敦到巴黎,再从戴高乐机场到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我的心里非常踌躇。”
顿了顿,闵琛语气郑重地说道:“我以前从来没喜欢过任何人,戚暮。”
伸手拉住了男人修长的手,戚暮也轻轻颔首:“嗯,我也没有喜欢过任何人。”
和罗遇森只是因为对方苦苦纠缠了三年,自己年龄也不小了,便打算找个人好好过日子算了。戚暮心里明白,他从来没有爱上过任何人,而闵琛……或许真的是第一个。
“我在想,那种奇怪的情绪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想要把机会都介绍给他,为什么总是不自觉地去关注有关他的消息,为什么会想要在半夜发一条短信过去,即使……只是说上一句‘晚安’。”
这些话戚暮之前从来没有听过,但是他却不由联想起了两年前某个男人确实喜欢半夜发一条短信,有的时候甚至简短地只有“晚安”两个字。回想起当初的情景,戚暮情不自禁地勾起唇角,低笑着“嗯”了一声。
“我当时心里有很多话想说,也想过很多种和你见面时候的场景。我买了机票直接从伦敦赶到了巴黎,但是在我看到你的那一瞬间,我突然什么话也不想说了。你当时和我说的是什么,你还记得吗?”
稍稍回忆了会儿,戚暮问道:“谁?”
男人薄唇微勾:“是我。”
第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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