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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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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嘴上一直说着什么“你要早点毕业,出去闯荡”、“在学院就是浪费青春,你要赶紧出去知道吗”这样的话,但是事实上……

就算他是里德·阿卡得,也只是一个孤孤单单的老人而已。

认真地回答了“有没有把谱子背顺”这样几乎毋庸置疑的问题,戚暮忍不住地将小提琴放进了琴盒里,忽然地伸开双臂,用力地抱住了这个说个不停的老人。

青年突如其来的拥抱让阿卡得教授的声音戛然而止,他怔怔地感受着青年充满活力的温度,只听戚暮低声说道:“老师……我会努力,绝对不会让您失望,绝对不会丢了您的脸的。”

这句话既是指在今晚的测评中,戚暮会努力争取第一,让阿卡得教授满意。同时也是在说……在未来离开学院的日子里,他会一直奋斗拼搏,不让阿卡得教授失望。

青年用低悦好听的声音诉说着贴心温柔的话语,就算是脾气古怪如阿卡得教授,都忍不住地酸了鼻子,过了一会儿,他低哼了一声,道:“要是敢不好好努力,以后……以后可别说你是我的学生!”

说话的内容是责备的,但是语气却仿佛一位慈爱的长者在看自己最心爱的晚辈,让戚暮心中一暖,低声地许下承诺。

当测评真正开始、已经有学生上台表演的时候,阿卡得教授目光犹豫地望着戚暮,似乎有什么话想要和他说。但是当后者问起来的时候,他却摇了摇头,再次叮嘱了几句后,便回到了观众席里属于教授的位子上去。

看着阿卡得教授离开之后,德兰才小心翼翼地走到了戚暮的身边,偷偷地碰了碰他,小声问道:“小七,怎么今天……阿卡得教授这么古怪?你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吗?这可不像以往的阿卡得教授啊!”

“或许是因为……今天是我的第三次测评了?”

闻言,德兰呆愣了许久,突然“啊”了一声,惊呼:“上帝啊!原来小七你已经参加过三次测评了?等等……我没记错的话,你好像只需要连续三次获得测评的第一名,就可以从学院毕业了?!!!”

自从戚暮进入学院乐团后,和这些同学的关系便拉近了许多。其中有人从自家导师那儿听说了“三次测评第一就可以毕业”的事情,他拿去问了戚暮,戚暮自然是没有隐瞒地承认了。

“嗯,德兰……这确实是我的第三次测评。”

“天哪!!!我竟然忘了这么重要的事情!!!”

德兰又惊叹了许久,戚暮无奈地笑着安慰他,保证就算是自己今晚一不小心毕业了,也绝对会经常回来看看他们。但是德兰却始终没有缓过神来,直到钢琴系的宿敌登场演出了,德兰才一下子转移了话题。

“唉小七……兰斯特还有一次测评才会毕业,你要是毕业了……恐怕我们小提琴系又要很艰难地打败他了。”

听着德兰失落低沉的声音,戚暮转首看向了被聚光灯笼罩着的舞台。

只见钢琴系的首席兰斯特正手指轻扬地在黑白键上按动着,奏出优雅轻缓的音乐。而在那架三角钢琴的不远处,赫然坐着一位大方动人的金发女生,她低头拉动着自己的大提琴,音色浑厚醇正,仿佛深沉的大海一般让人迷醉。

他们正在演奏的是弗雷的《西西里舞曲》,优雅的大提琴仿佛是低落的叹息,在与钢琴的共舞中落下了悲伤的泪水。在这样轻缓沉静的音乐中,声音描述了一副美丽的田园风光,但是却恍如镜花水月,只可看、不可触碰,宛如乡愁一样易碎。

演奏大提琴的是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大提琴系的首席爱娜,她的水平虽然没有达到兰斯特的层次,但是她目前演奏的这首曲子却让戚暮也忍不住地为之动容。

“被仇恨蒙蔽了心”的德兰轻轻哼了一声,小声说道:“兰斯特竟然和爱娜联手进行演出了,这两个家伙真是太坏了,他们想靠这种卑劣的方式获得胜利?!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戚暮低笑道:“但是他们确实演奏得很不错。”

高大直接的瑞士小伙眼睛一瞪:“小七,你怎么能这么夸我们的敌人呢?!你们华夏不是有句话……诶是怎么说来着?反正就是什么不说自己好话,反而去夸敌人,这样是很不对的!”

戚暮抬眸想了想:“涨他人士气,灭自己威风?”

德兰用力地点头:“没错,就是这个!兰斯特这家伙太可恶了,知道自己没办法超过你,就要带着爱娜一起来!哼,他们两个联手肯定会让评委感觉更出色的,真是太卑劣了!不行,小七,我们也来合奏,我们一起打败他!”

戚暮颇为无语:“……你这次演奏的也是《春天》?”

德兰一下子蔫了:“不是……”

戚暮哭笑不得地看着这个浑身上下散发着“好难过为什么我没选择《春天》”的瑞士小伙,他轻声安慰了对方几句后,德兰便满血复活地又开始咒骂这群“卑劣”的小人了。

这次戚暮抽签的顺序比较靠后,因此当小提琴系的大多数人——包括德兰——都进行了自己的演出后,他才出场。

这个时候几乎所有的学生都进行过了自己的表演,评委和观众们的注意力也不再全部集中在舞台上。

这样的情况对于任何一个演奏者来说,都是非常不利的。甚至如果水平差点的话,评委都不会耐心地将他的每一个音都听完,只会草草地给一个普通的分数。

但是当戚暮拿着自己的小提琴上场的时候,舞台下原本略显嘈杂的声音却忽然地静住了。包括十位评委在内的所有观众都认真地看着这位“声名赫赫”的黑发青年,舞台下也传来细微的讨论声——

“这就是戚暮?”

“听说他的水平很不错啊,不过上次伦敦爱乐给他抛了橄榄枝,他倒是拒绝了。”

“嗯,我也听说了这件事,不过好像这次也有很多乐团是专门为他而来的,不知道他的水平到底怎么样啊……”

……

这些低声议论的声音,并没有扰乱戚暮的思绪。

在明亮的舞台灯光下,他淡定沉着地将小提琴架在了肩膀上,正打算提起弓、还没动作,忽然便听到观众群里传来一阵倒吸气声,甚至有人直接发出了感叹——

“上帝啊!那是……那是谁?!”

听着这样古怪的话语,戚暮惊讶地抬头看向舞台下方,只见这些刚刚还议论个不停的观众们此刻纷纷将视线集中在了他身后的方向,各个双目圆睁,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

戚暮的心中陡然有一种奇怪的预感浮现,当他转首看过去的时候,视线在触及到那个男人的时候猛然顿住,刚举了一半的琴弓也僵硬在了半空中。

“那是奥斯顿·柏特莱姆先生?!!!”

第一百二十五章

宽敞高耸的音乐厅舞台被七八束明亮的聚光灯打亮,在这样耀眼的舞台上,一个俊秀漂亮的青年正将一把小巧精致的仿制斯式琴架在自己的肩膀上,但是他却没有拉琴,反而是转首看向了三角钢琴的方向。

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提供学生进行测评的钢琴是一架九尺的贝森朵芙三角大钢琴,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傲慢霸道的横在舞台的中后方,几乎需要三四个中年男子才能挪动。

因此,在其他学系的学生进行演出的时候,这架钢琴便安静地摆放在那里,只有等到测评结束,才会由工作人员将其移开。

宽阔的音乐厅里安静得连一根针落地的声音,都可以听见。所有人都瞪大了双眼惊讶地看着那个坐在钢琴后的男人,仿佛不敢相信自己到底看到了谁。

而对于戚暮来说,就已经不是“惊讶”可以形容了,而是——

惊骇。

前一秒他还认真地准备着演奏,但是下一秒、他一个转首,便看到了这个本来应该在千里之外的男人!

给戚暮惊诧的时间并没有多久,只见闵琛抬起右手食指,轻轻放在了自己的鼻前,然后再指向了呆怔着的青年。

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让戚暮倏地明白过来,在全场的寂静中,两人相视一笑,接着戚暮果断地转过头,下一刻——

低柔悠扬的琴声便从琴孔里倾泻而出。

小提琴的声音就仿佛是一汪暖暖的温泉水,将秋日里的萧瑟驱散开去,铺开了一张春日美丽的画卷。那琴声轻快柔美,每一个音符的跳动都是极其轻松的,好像有精灵在琴弦上舞动。

伴随而来的,是钢琴清越温和的回音。

贝多芬的这首《春天奏鸣曲》,是一首钢琴与小提琴的合奏曲。戚暮在一开始练习的时候就只准备了第一乐章和第四乐章的演奏,一段是轻快的快板、一段是悠扬的回旋式,美妙动人的琴声双重奏响,在宁静的音乐厅里回荡。

这是一段钢琴与小提琴的低声私语,两者温柔地回应着对方的声音,宛如一对密友、又好像一对情侣,充满着勃勃的升级和澎湃的热情,将春天的气息传播给观众,让所有人都感受到仿佛春风抚摸般的温暖。

舞台上,青年白皙修长的手指被灯光照亮。那灯光实在太过刺目,让台下的人无法看清那手指的动作,只能听到流水般的琴声不断地响起。

而在戚暮的身后,闵琛的动作完全被钢琴庞大的身躯挡住。他神情淡定地垂眸望着手指间的动作,时不时地抬首看向不远处的青年,那目光柔和包容,被黑色的钢琴琴板遮挡住,让普通观众无法看清。

小提琴忽然低声奏了一句,钢琴便低低地回了一声;小提琴忽然激昂地舞动起来,钢琴便顺着它的步子,欢快地奏起了乐。

曾经有人这样评价过贝多芬的《春天奏鸣曲》:“这首曲子并没有太高的难度,也没有多么晦涩难懂的感情,但是如果想要让小提琴的声音与钢琴完美地融合在一起,那么这场演奏……一定排练了很久。”

而如今,台下的观众们也都是这样地认为着的。

他们欣赏着这样一出优美委婉的演出,为那琴声而赞美,有的甚至眼前都浮现起了独属于春天的绿色。虽然没有说出口,但是很多人的心中早已不约而同地想到——

『这首《春天奏鸣曲》,一定排练了很久的吧?』

任何一首乐曲,只要是有两个以上的人演奏,那必然是要提前经过排练的。即使是节奏和旋律完全一样,在经过事先的排练前,合奏的双方也无法保证自己是否能够与对方的音乐融合。

比如这个时候小提琴声应该稍轻,让钢琴吟唱低缓的旋律;又比如那个时候小提琴应该急促一些,让钢琴赶紧地追赶。

没有事先排练过就达到这样顶尖的水平?

说出去连德兰都不会信的好吗!

但是……只有戚暮和闵琛自己知道,这样一曲近乎完美的《春天奏鸣曲》,是他们之间的第一次合奏。

然而就好像真的曾经在一起演奏过上百次一般,当闵琛忽然按下一阵和弦时,戚暮立即心领神会地加快了自己的速度,而当戚暮猛然间用改编的跳弓演绎出一段音节时,闵琛默契地以滑音对应。

明明这首曲子已经被戚暮改了几个小部分,但是就算是中途出现了这样的变故,男人也能非常自如地将其承接下来,并且在原本改善的基础上,更为突出了小提琴高昂优美的音色。

当全曲进行到最后一段和鸣时,场下的众人早已被这互相对唱着的琴声所鼓动,而等全曲结束后,当第一声“bravo”出现后,从未有过的热烈掌声轰然响起。

到这个时候,在一片雷鸣似的掌声中,终于有人倏地清醒——

“刚才……我好像真的听到了春天的溪水声啊!”

“没想到居然是《春天》啊,真的让我看到了一场美丽的春天啊!”

“这首曲子已经完全演奏出了学院之上的水平,就算是放到世界一流的交响团进行演出,都完全没有问题吧?!”

……

当然,也有人的关注点与这些纯粹欣赏的观众截然不同——

“居然是由柏特莱姆先生给这个戚暮合奏?”

“这也太荣幸了一点吧,这哪儿是合奏……我怎么觉得这个小提琴的琴声甚至隐隐地比钢琴更为出色一点?小提琴完全是这首曲子的主角啊!”

“柏特莱姆先生刚才好像刻意用了伴奏的样式,但是没想到真的有一个这么年轻的学生,能够拥有与柏特莱姆先生合奏的气势啊!”

“这也算是一种气场吗……?”

……

一般说出这种话的,都是世界各大乐团的成员。他们今天特意来到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的测评现场,为的就是发现好苗子、收纳进自己的乐团内,吸收新鲜的血液。

很多人在戚暮开始演奏前还想着是不是要邀请他进入自己的乐团,但是当他们看到那个男人忽然出现在了钢琴后、甚至和这个青年合奏了一曲《春天》后,他们恍然大悟——

“原来早就被柏爱收去了啊?那我们还抢什么啊!”

当然,真的是没有人想要再抢了吗?

在“柏爱首席指挥就站在舞台上、神情淡漠地看着台下众人”的情况下,纽约爱乐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胡克先生“胆大包天”地向舞台上的青年递出了橄榄枝。

难得的是……

戚暮居然没有婉拒!!!

青年看着舞台下仍旧是一脸大胡子的故人,又是觉得好笑、又是觉得无奈。拒绝的话他并没有说出口,但这并不意味着戚暮真的就要接受纽爱的邀约,只不过戚暮没有想到纽爱这次派来的竟然是小提琴首席胡克先生,碍着人情面子在,他不好直接拒绝。

各大乐团进行邀约结束后,就是十位评委们的评分阶段。

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的全院测评并没有规定每个学生必须单独进行演奏,就像之前的兰斯特和爱娜,他们便是两人合奏,各自得到自己的分数。

当然,请学院外的人为自己伴奏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出现过,但是还真的没有人……邀请到了闵琛这样的音乐大师。

在评分的时候,十位评委中竟然有半数以上与闵琛是认识的,还有一两位甚至是他的乐迷。

然而这并不能为戚暮加分,甚至有评委还苛刻地点评道:“你的伴奏实在太过强大,我想……戚暮,你需要有能控制住伴奏的实力。这样的实力是非常难得的,我很遗憾的是……在刚才的演奏中,你将我最喜欢的柏特莱姆先生的琴声,真的控制住了。”

一边说着,这位钢琴家还一边难过地板了脸,然后给出了一个分数:“我很生气,我冲动的大脑让我很想告诉你:‘我更喜欢你的伴奏!’,但是……我的理智却告诉我,我得给你满分。”

在这样哭笑不得的点评中,戚暮获得了第一个满分。

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

第九个。

直到最后一位主评委。

“你的伴奏很好,你也很好。我和拉佐尼一样非常喜欢奥斯顿的钢琴,但是我没他那么幼稚和感情用事。”拉佐尼就是刚才一脸难过的钢琴家,而这位主评委则是一位出色的小号手,他笑着看着戚暮,说道:“我和拉佐尼不一样,我想……你的分数应该得配得上你的实力,能够让奥斯顿·柏特莱姆真正成为你的伴奏,戚暮……你值得——”

“10分。”

《春天》很好听,福娃非常推荐!

蓝后xd闵神居然“沦落”为小七的伴奏辣!

这是一个重要的日子!

撒花撒花~~~

福娃:闵神,对于你成功成为小七的伴奏,采访一下你此刻的心理。

闵神:我很高兴。

福娃:……闵神,来点追求……

闵神:我非常高兴。

福娃:……

第一百二十六章

一首《春天奏鸣曲》让全场原本稍显颓靡的气氛顿时火热起来,这样一位出色的小提琴手,几乎是台下每个乐团都必争的对象。当然,毕竟人家柏爱首席指挥就站在台上,他们还真不大好意思开口,可是……私底下聊聊总是可以的吧?

“这个戚暮的导师是里德·阿卡得,难道说……是里德·阿卡得邀请来闵琛的?”

“阿卡得大师的面子还真大啊,这么完美的合作肯定已经排练过好多次了吧?”

“……诶奇怪啊,我怎么听说柏爱最近一直忙着排练呢?”

……

各种各样的讨论一直等到测评结束,都没有停息。

本次测评的第一名自然是戚暮,他一共获得了十个满分,当之无愧地成为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全满分学生。

这样的成绩让阿卡得教授也是颇为惊讶,但最终还是满意地点了点头。

如果说阿卡得教授是感到惊讶,那德兰等小提琴系的学生则是惊恐不已了。尤其是非常喜欢闵琛的安格,早在闵琛出现的一刹那就跑回了自己的琴房,赶紧地将他最新珍藏的cd拿了出来,请闵琛签名。

至于学院乐团的那些乐迷就更加疯狂了,上次他们已经从戚暮的手中收到了闵琛亲笔签名的专辑,现在……人就在眼前,还不赶紧抓紧时间?!!!

于是戚暮便见着这群平常大大咧咧的老粗们一个个乖顺得像个小绵羊似的,挨个的向闵琛打招呼,并且表达他们对闵琛的音乐的喜爱。

见着这样形同于“排队见偶像”的行为,戚暮真是不知说什么是好。

我说……你们连自己是谁都忘了介绍,是不是激动过头了啊!

等到这群激动兴奋的学生们表达完自己的崇敬之情后,测评也已经正式告一段落。胡克先生特意走到了后台,诚心邀请戚暮到他们纽约爱乐乐团发展:“哦小七!一年前的我真是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们会进行这样的一番谈话。”

戚暮笑着握了握胡克的手,道:“好久不见,胡克先生,从港城分别后……好像确实是一年了呢。”

“是的,小七,那我就直接说了吧。斯威尔先生这次是希望我能来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收纳一名非常出色的小提琴手。你的实力是我们都有目共睹的,而且你也曾经与我们乐团合作过,大家都很喜欢你。”

说这话的时候,胡克先生一脸正直,连一点余光都没有分给一旁的闵琛。而后者则也淡定冷静地垂眸望着身边的青年,并没有注意到对面的大胡子。

见着他们这番毫不在意对方的模样,戚暮真是哭笑不得。

要不是一年前他曾经亲眼见过胡克先生是有多么崇拜闵琛,那他还真要以为这大胡子对闵琛是不屑一顾了。

世界上别扭傲娇的人总是这么多,早已接触过无数傲娇之人的戚暮垂眸思索了一会儿,礼节十足地回答道:“胡克先生,其实我非常喜欢纽爱的成员们,和你们合作也非常的高兴。但是我目前并没有到美国发展的打算,我希望在欧洲多发展一段时间。”

一段时间,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数字。或许是一个月,或许是一年,或许是十年,或许……是一辈子。戚暮没有将话说死了,但是却已经是在婉拒胡克的邀约了。

听着这样的话,胡克先生有些失望。但是他偷偷瞄着一旁站得笔直的男人,心中却想到:难道说……小七真的要去柏爱?可是柏爱最近并没有谁辞职/退休啊!

这一点,胡克先生实在想不通,他和戚暮再聊了几句过后,就要去参与各大乐团今晚在巴黎的聚会了。临走前,戚暮偷偷摸摸地将一个纸袋子塞进了胡克先生的手中,让他十分诧异。

但是等到胡克打开那封纸袋子时,他已然感动得泪流满面!

“小七居然还记得我们一年前的约定……小七,你真是太善良了!不把你争取到我们纽爱,我就不叫胡克!!!”

只见在那褐黄色的牛皮纸袋里,放着的赫然不就是闵琛最新的钢琴会专辑?在专辑的右上角地方还写着一个龙飞凤舞般的名字,能够将美丽的中文写到这般外文花体字的程度……

嗯,某个男人的签名,肯定没人能够模仿了。

不过……胡克先生,刚才你偶像就站在你面前,你怎么还瞪着一双“我看不见你,你也看不见我”的眼睛呢?你说你要是直接对偶像要一个签名……

那可是一件多么方便的事情啊!

月光渐渐朦胧,深邃的夜色将巴黎街道上的行人踪影遮挡住。越加凄寒的温度让不少人都穿上了厚厚的大衣,地面上生了一层薄薄的白霜,仿佛已经预兆着即将到来的冬日。

在与学院的同学们道别以后,戚暮便拎着自己的琴盒,往自己的公寓走去。这段路程只有不过千米,他走得很慢,而他身边的男人走得更慢。

“所以说……阿卡得老师其实是知道你今晚要来和我合奏的了?”

第29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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