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又说:“小宁,你好像变结实了。”
又过了一会,很是自豪的下结论:“我弟老帅了,连金城武见了都得自卑。”
陶夏宁本来是个挺有自信的人,可被他这么一直看着,脸皮再厚也扛不住了:“哥,帅又不能当饭吃,你总看着我干吗呀?你再不动筷我和凌大哥就要吃好了。”
陶秋安还想再说几句,久别重逢让他满心的激动,根本吃不下饭。可是戚凌在桌下踢了踢他的脚,使出一记眼刀,表情很是不爽,他也只好收敛了些。于是三人坐在小餐馆里,埋头吃吃喝喝。
吃过饭以后,戚凌要去批发市场进货,而陶秋安则领着弟弟回到出租屋。
屋子里许多生活用品都成双成对的,一间单房,一张大床,不难看出两人的关系。陶夏宁进屋以后把背包放下,里面装有两身换洗的衣服,这就是他全部的行李了。他坐在小板凳上,虽然什么也没问,可是眼神发直。
陶秋安没打算逃避,也坐在了对面,把手放到他的膝盖上,放柔声音说:“小宁,我和戚凌……我们是情侣关系,已经有好一段时间了。”
早已有心理准备,陶夏宁勉强笑了笑:“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
“说不清了。”陶秋安摸摸他扎手的短发,沉默了一会儿,说出心里话:“感情的事从来就说不清楚,哥喜不喜欢戚凌不重要,哥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可以给你的,但是戚凌他不是一件东西,他有自己的思想。哥只想对你说,如果戚凌也喜欢你的话,哥会祝福你们,因为你们都是我最重要的人,可是哥不能替戚凌做决定,你明白吗?”
“嗯……”陶夏宁吸吸鼻子,一头扑进他怀里,哑声道:“哥,我失恋了。”
陶秋安抱着弟弟,一下下轻拍他的后背,喃喃地说:“对不起。”
初初听到陶夏宁说喜欢戚凌,他确实有震惊过和嫉妒过,不过后来渐渐想通了――因为陶夏宁是他弟弟,他不会去争也不会去抢,他可以不在乎自己的感情。但是他不能不在乎戚凌的感情,他爱戚凌,一天比一天更爱,爱到非要让戚凌幸福不可的地步。那戚凌要什么,他就给什么,就这么简单。
并非把爱情看得比亲情重,而是陶秋安明白,爱情是相互的,是不由人的。
虽然两兄弟把话说开了,但陶夏宁还是有点消沉,陶秋安能体谅他的心情,将心比心的体谅。因为毕竟是初恋,生命中第一个喜欢上的人,哪能说放下就放下呢,所以他尽量避免刺激到弟弟。
他在家里安放了一张折叠床,把戚凌赶到小床,两兄弟亲密的在大床同眠。
戚凌心里当然不爽,一万个不爽,可是他拿陶秋安没办法。不过他开始盘算换间大点的房子,肯定得有两个房间,不然这日子可怎么过,不被自己的欲/火憋死也要被醋味酸死!
趁着陶夏宁在洗澡,他把陶秋安扯进怀里狠狠揉搓一通,顺便把这事提了:“明天我就去找房子,呼,小骚货,给我洗干净屁股等着家法伺候,让你抱着别人睡,他奶奶的!”
“滚你的,别再摸了。”听着浴室传来的水声,陶秋安小心肝抖个不停,狠心一脚把戚凌从床边踹到地上,平复了下心情:“眼看都月底了,过了这个月再搬吧,你就再当几天君子,嗯?”
戚凌坐在地板直起腰来,抓住他的脚踝,挠他的脚板:“欠收拾,这个家谁说了算?”
陶秋安一边乱蹬脚一边大笑:“哎哟!大老爷,你就饶了小人吧!”
戚凌放过陶秋安,却没有把他的脚放开,一手包住冰冷的足尖,琢磨着明天跟大嘴买个暖水袋。
陶夏宁脖子上挂着毛巾走出来,就看到两人一个坐在地上,一个坐在床边上,面对着面,眼对着眼,戚凌还把他哥两只脚都握在了手里。他匆匆别开眼说:“我洗好了,凌大哥,你去洗吧。”
戚凌嗯了一声,把刚才踢飞的绒毛拖鞋捡起来,套到陶秋安脚上,才拿起睡衣走进浴室。
陶秋安有点尴尬,轻咳一声,招招手:“小宁,过来坐着,哥给你擦头发。”
陶夏宁直接趴到他哥腿上,闭起眼睛。
“小宁,段家的人和你接触过了?他们都跟你说了什么?”
“他们把我抓到一栋别墅里关了两天,然后又把我带上车,不知道要送到哪里去,我就是在那个时候跑掉的。哥,那些人太坏了,怎么可以这样陷害你和凌大哥,都是混账东西。”
陶秋安想了想,关于段家的事,关于陶冶变成植物人的事,到底该怎么开口跟弟弟说。除此之外还有更忧心的事,陶夏宁身上和他流着相同的血,那么他是正常人还是和自己一样?
“小宁,你上个月就满十六了,有没有觉得哪儿不对劲?我是问身体上的不对劲。”
陶夏宁打个哈欠,含糊地嘀咕:“哥,我困了……”
陶秋安看不出他有什么异常,心里松了口气。
他真心希望陶夏宁没有遗传到那该死的能力,做一个简简单单的普通人,过上简简单单的普通生活。段家已经害了陶冶,如果还要对陶夏宁下手的话,他绝不会容许,就是拼了这条命也不容许!
三个人的同居生活,就在小小的单人房里展开了。
因为空间有限,抬头不见低头见,甚至有时候拿个东西,上个厕所都难免身体接触。陶秋安无所谓,一个是弟弟一个是情人,可是戚凌就很有所谓了,要费尽心思的吃豆腐,还要总是避让。
好在他为了生活奔波,在家的时间不长,虽然失去了很多乐子,可是有一样是不变的。
陶秋安每天都会在楼下等他,帮他提东西上楼,两人嬉笑怒骂的一路回家。
这种感觉是真的好,让戚凌浑身充满了力量,在一个个寒冷的冬夜里,脚步轻快的奔向家。
夜市上什么都有得卖,当然包括食物,收入不错的日子,戚凌总会买些小吃带回去。今晚他就买了香辣小龙虾,陶秋安喜欢吃辣,估计闻着都会流口水,想到他那副嘴馋的模样,戚凌都要忍不住发笑了。
因为他都是下半夜才回家,这个时候陶夏宁已经睡了,两人轻手轻脚地进屋。
陶秋安正要去厨房,给戚凌做宵夜,结果被一把拉住了。
“我自己弄就行,你把先吃小龙虾,冷掉就不好吃了。”戚凌低声说。
陶秋安笑笑,不想浪费戚凌的一片心意,亲亲他的嘴唇,端着小龙虾到桌上开吃。
不知是不是太久没有泄火了,戚凌被那双柔软的唇瓣亲过,只感觉到像过了电一样酥麻,心痒难耐,怔了片刻,转身走近厨房里去。
整盒小龙虾陶秋安只吃了几只,打算给陶夏宁留着。
戚凌看见了,就说:“小馋猫,吃吧,明天我再买多点回来。”
陶秋安摇摇头,意犹未尽地吮了下手指头,戚凌赚钱不容易,深圳的房租和物价都普遍高,他不心疼钱,可是他心疼赚钱的男人。
屋子里的灯光温暖柔和,戚凌看着他把手指往嘴里放,吸一下,又舔一下,立马就硬了!还硬得很彻底!□被紧绷的内裤勒得发痛,宵夜也没法吃下去了,戚凌放下碗筷,拽起陶秋安直接往厕所里拖。
“都怪你这个骚货,不行了……唔,再不把你办了老子会憋得内伤。”在漆黑的洗手间里,戚凌把陶秋安推到墙上,咬住了他的喉结,同时动手扯他的裤子。
房子小,厕所自然大不到哪里去,逼仄的空间里,手脚伸展不开,挣扎都变成了调情似的推搡。
在戚凌又亲又摸的攻势下,陶秋安腿都软了,气喘吁吁,只好任由他摆弄。
“你轻点儿,别闹那么大动静。”
“好。”戚凌又在他脖子上啃了一口:“我把力气省下操/你。”
戚凌把陶秋安拦腰抱了起来,自己坐在马桶盖上,借助沐浴露的润滑缓缓顶入,又把手指放到他嘴边,让他忍不住呻/吟的时候咬着。陶秋安一口咬住,他只感觉到自己被一点点的撑开了,又胀又痛。
随着交合渐入佳境,陶秋安更是含住他的手指不放了,即便如此,仍是不时溢出声音来。
戚凌一边律动,一边把用手指在他嘴里抽/插、翻搅,逗弄他的舌尖,飘飘欲仙。
他们总共在厕所里做了两次,然后放水一起洗澡,累得很满足。
此时,在外面的陶夏宁早已经醒了,仍躺在床上,只不过睁大眼睛,木然望着天花板。
这双眼睛,和他哥有时候一模一样,是莹亮的、紫色的。
☆、第三十一章:不甘心
中国房价最贵的地方是深圳,到底贵到什么地步,戚凌深有体会。
他今天看了两套房子,都是在六层以上的“接吻楼”,通风和采光不好也就算了,阳台紧挨着隔壁楼的窗户,隐私性也相当不好。条件差成这样的房子,每个月两千六,还是抢手货。
戚凌咬咬牙,把订金交了,跟房东定下日子过两天搬家。
他拿到钥匙和收据以后,路过苏宁电器,再咬咬牙,走进去买了台笔记本电脑。
刚刚踏入社会的时候,他也干过杀手的行当,一条人命换来的几万块钱,花出去就像洒水一样毫无感觉。可是刚刚用的几千块,都是慢慢一点一点攒下来的,用起来完全是两种滋味,养家果然不是件容易的事。
感概归感概,但戚凌心里还是很高兴,带着点得意,还有说不出的满足感。
也许是近朱者赤,因为陶秋安也是个容易满足的人,这台电脑,估计会让他高兴好一阵了。
可惜接下来,一盆冷水兜头淋下。
戚凌挤在围观的群众当中,隔着由武警栋起的人墙,他看见了陶秋安。
此时陶秋安被两名体形健壮的武警扭着胳膊,从楼梯间押出大门,一路朝停放在巷子外的警车走去。周围的人指指点点,甚至还有人拿出手机拍照,类似于游街示众的感觉,让他脸色煞白,而手腕上锃亮的银镯子,更是刺痛了戚凌的眼。
仿佛有心电感应似的,本来一直垂头看地面的陶秋安,突然抬眼望向人群。
戚凌也正望着他,两人视线对上了,心尖猛地一颤,紧握成拳的手背冒起青筋。
陶秋安微微一摇头,移开目光。
警车开走了,武警撤离了,看热闹的人们也渐渐散开。天快黑了,他们要回家吃饭了。
戚凌仍站在原地,离住处不到五十米的地方,点燃支烟,心想订金白给了,家搬不成了。
“凌大哥。”陶夏宁提着刚从超市买来的日用品,好奇问:“你在这里做什么?怎么不回家?”
“回不去了。”戚凌面无表情答。
陶夏宁怔怔看着他,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满是疑惑。
戚凌却看也不看他,吐掉了烟蒂,用鞋底碾灭火星,转身就走:“跟上。”
陶夏宁紧跟着他的脚步,走了大概有二十分钟,进入一间廉价的小宾馆里。戚凌把钱丢在前台,要了一个双人房,拿起门卡进入电梯,陶夏宁忙跟了进去。
进到房间以后,陶夏宁问:“是不是我哥出事了?”
“你哥被警察带走了,你先在这里呆着,别乱跑,我会打电话到房间找你。”
陶夏宁看他连门都不进,追问:“凌大哥,你要去哪里?”
戚凌没有回答他,关门,直接走掉了。
现在的时间每一分一秒都很宝贵,他必须抓紧准备。
半个小时以后,戚凌从计程车里下来,这时夜晚刚刚降临,酒吧街还不算特别热闹。他推开玻璃门,走到了吧台面前,敲敲台面,等擦拭酒杯的调酒师走过来,然后说:“johnny。”
调酒师愣了下,从头到脚打量他一遍,才说:“楼上十八号卡位。”
戚凌踏上五光十色的旋转楼梯,在酒吧阁楼张望了片刻,锁定一个西装革履戴着黑框眼镜的男人,他走过去,一屁股坐到十八号卡位的沙发椅,翘起二郎腿。
johnny看到他,拍拍身边女人的肩膀,女人站起来,婀娜多姿的扭臀走了。
随后,johnny拿起脚边的黑色公文包,取出一叠钞票递过去:“喏,上次的尾数,过了那么久才来拿,我还以为你不要了。”
戚凌没接那叠钱,张口就说:“两把枪,满子弹,以及安排偷渡去香港的船,三个位置。”
johnny听后转了转手里的酒杯:“这倒不难办,只要你出得起钱……”
“二十四小时之内安排好,我没有钱。”
johnny笑了:“黑脸鬼,我只是个中间人,收不收钱可不是我说了算。”
“我可以帮你杀人,杀谁,杀几个,你说了算。”
johnny抬抬眼镜,交握双手放在膝盖上,不言不语。
戚凌也不催他,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辛辣的味道涌入喉管,反倒让他平静下来。
当时他就在边上,眼看着陶秋安被警察带走,这种感觉一点也不好受,抓心挠肺。而且他明知道陶秋安接下来会遭遇到什么事,审讯、严刑逼供、不让睡觉,也不给吃不给喝。虽然法律条文清楚列明,对嫌疑人用刑是违规行为,但只不过是一纸空文,曾经他的手下都被特别“招待”过。
陶秋安一定更加难受,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当成罪犯押走,是人都不会好受!
可是他们只能忍着,即使忍字头上一把刀。
“成交。”考虑良久以后,johnny说。
戚凌回过神来,一口喝光杯子里的酒,把台面上的钱踹进兜里,起身说:“再加十万港币。”
男人怔住,这家伙也太坑爹了,临时加价。
“johnny,你赚翻了。”戚凌勾勾嘴角,扬长而去。
事情比想象中顺利,他和johnny都是社会的边缘人,没有信仰,不属于任何组织,只为钱财卖命的边缘人。但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