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占作者:公子于歌
第9节
钟鸣还有点意外张江和会这么问:“我的目的就是让他对我有感情啊……”
“我不是说老大,我是说你。”张江和没有再看他,把目光挪了过去,去逗弄趴在地上的黑子:“你会不会把自己也陷进去了?”
钟鸣果然严肃了起来,躺在沙发上认认真真的想了一会儿。张江和以为他要逃避这个问题呢,就伸腿蹭了蹭他:“我问你话呢。”
“我也不知道,应该不会吧?”他觉得他对凌志刚没有什么好感,一门心思所想的,也只是怎么能获得人身自由。
“我警告你,你可别陷进去,老大不是动真感情的人,他要是能动早就动了,也不会等到今天。再说了,他是什么身份的人,不管白道黑道,将来指定要结婚生子的。”
钟鸣看了张江和一眼,说:“这我知道,我将来也要娶媳妇生孩子给我们老钟家传递香火啊。”他觉得张江和跟凌志刚挺有意思的,都叫他提防着对方。
张江和忽然笑了出来,似乎有点不以为然:“你还娶媳妇生孩子?”他笑了一下,说:“别怪我埋汰你,我觉得你天生就是当小白脸的,真的,不说别的,就你这张脸,哪个女的跟你能有安全感。再说了,就算老大不惦记你,还有别人惦记着呢,你跑不了。”
“谁惦记,你?”
张江和就笑了起来,痞痞的,懒懒的,摸着黑子的头没有搭话。
钟鸣也笑了出来,了然于心的,又带着那么点轻视的味道。两个人各怀心思,竟然也十分和谐,好像都很自信。张江和如果一开始帮他只是为了陷害他,那么现在,或许就是真心实意要助他一臂之力,至少在这一点上,他们两个达到了意见一致。
凌志刚不在家,钟鸣活的随心所欲,和张江和一块出门去遛狗。黑子在家里很温顺,像个小姑娘,可是一出门就特别欢,拉都拉不住。钟鸣上一次留下了阴影,现在要不是张江和在他也不敢再牵着黑子出来,实在是吓怕了。走到小区外头的时候钟鸣把黑子递给了张江和,说:“拿着绳子别让它乱跑,我去给我大侄子买点包子。”
张江和接过来还很纳闷:“你哪个大侄子,我怎么没听说过。你在这个城市里头还有亲戚?”
“黑子呀,你不知道啊,凌志刚管黑子叫儿子。所以我管它叫侄子。”
“你这后妈当的可不地道啊,怎么叫侄子,你也得叫儿子啊!”张江和闷笑一声,牵着黑子就跑了。
钟鸣以前老觉得自己做事急躁,急功近利,可是现在他觉得自从遇见凌志刚,脾气真是收敛多了,伺候一条狗都能伺候的这么尽心尽力,天天出来给它买肉包子。这样想了想,他如今取得的这些战果就是理所应当的了,得到的成功心安理得。他多买了几个,除了给黑子之外,也递给张江和几个。张江和说:“我怎么混到这一地步,跟一条狗一样的待遇了。”
“你别不知足,我混的还不如一条狗呢,你忘了?”
张江和就不说话了,接过包子咬了一口,说:“你还记得呢?当时挺伤你的吧?”
“不忘过去才能奋勇向前!”钟鸣接过张江和手里的绳子喊了那么一句,张江和就笑了出来,把包子递过来一个:“你也吃个?”
“我不饿,专门给你尝尝的,这还是凌志刚介绍的地儿,我吃着很好吃。”
张江和咀嚼了一会说:“真不错,挺好吃!我走的时候给我妈买几个,她爱吃包子。”
“孝子啊!”
“那是,反正比你们家凌老大强!”
钟鸣一下子被勾起兴趣来了:“怎么,凌志刚跟他家里人关系不好?”
张江和的申请有点闪躲:“算了,还是不提了,我可不敢在背后说他的坏话,要不然你要是当枕头风吹给他,我不就玩完了?”
“我最讨厌有人说话说一半了,你说说,我保证不跟凌志刚提半个字。再说了我这也不是八卦,我这也是为了以后抗战着想,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我就想多知道一点凌志刚的事儿。”
张江和看了看他,又看了看黑子,一拍裤腿:“得,那我跟你讲讲。”
“老大吧,他们家的情况比较复杂,凌老爷子,就是老大他父亲,当年可是东北响当当的人物,跺跺脚东北三省都能颤三颤的。第一,他和省高层关系很密切。第二,没有人敢和他抢生意。他还收取保护费,没有人敢不交。他的座驾是一辆黑色奔驰,车号全是8,他的车没有交警敢拦,在省城的车见了都要让路,比警车开道还管用。老爷子年轻的时候跟一般男人一样,特别花,只要他看上了大街上哪个女人,就如同香港电影黑社会一般,车停到你身边,然后窜出两个人给你架到车里,开起来就走,过后一般都会给10000块钱,那时好像是80年代中期,10000不少啊。被他糟蹋的良家妇女可以说不计其数。加上妓女,交际花,所以他号称‘夜夜作新郎’。除了平常玩玩的那些,称得上老婆的就有四个。老大的母亲以前是歌厅唱歌的,听说当时很有名气,从广州那儿来东北商演,一下子就被老爷子看中了。老大在他们家排行老二,上头还有一个哥哥,不过他们家就他们兄弟俩还有一个妹妹是一母同胞,其他都是异母兄弟姐妹,他们家人特别多,听说加起来十几个呢。老大的母亲因为生了长子,地位最高,后来被扶正了,就是她脾气不好,当年跟着老爷子也是被逼无奈。老爷子呢又喜新厌旧,后来又有了几个女人,又生了几个孩子,他疼的是老九,小老婆生的,可是前几年老九跟着老大做生意,结果出了事,给人打死了。老爷子觉得那事跟老大脱不了关系,他们父子俩本来关系就不好,后来闹得就更僵了。我听说老大坐上现在这个位子,就是逼宫得来的……”
钟鸣觉得听这故事像是在听电视剧,一双眼睛都跟着冒光了:“你继续说。”
“老大的母亲,老了老了,突然焕发了第二春,五十多岁的人了,忽然跟一个工程师好上了,你想老爷子是什么人,当时就要把那工程师跟老大他母亲毙了,反正当时发生了好多事,具体的我也不是特别清楚,反正老大就逼宫了,保了他母亲一条命,也跟老爷子结下了仇。不过老大从小肯吃苦,有手腕有魄力,老爷子其实一直很欣赏,所以关系也不是特别差,斧子嘛,到底有血脉关系,凑合着还像个样子。道上的人最讲义气和面子,逢年过节的,老大也会回去。”
“那凌志刚他母亲呢?”
“听说搬到国外去了,我是没见过。我跟你说,也就是老爷子年纪大了,其他的子女又没有老大的本事,要不然他们谁也活不了。具体的事儿你要想知道,你得去问陈彪他们,他们跟老大的时间长,知道的也比我多,估计当年逼宫的时候,他们也参与了,要不然老大不会这么器重。”
“我听着这些,怎么跟讲故事似的。”
“故事哪有现实精彩,我跟你说,你在学校学傻了都,这社会上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没有,不是有个词儿么,叫什么大千世界,什么气象万千,我跟你说的也就是九牛之一毛。”
钟鸣锁眉沉思了一会儿,忽然说:“照你这么讲,凌志刚应该很缺少家庭的温暖吧,要不……我温暖温暖他?”
张江和面色一滞,钟鸣就自己先笑了出来。
凌志刚中午的时候也没有回来,张江和就把钟鸣叫出去请他吃了顿饭,下午的时候他又回了趟家,张江和也跟着去了。没想到这事让凌志刚知道了以后颇为不满,问:“你要是个女孩子,会随随便便把男人往家里头领?”
“可我不是女生,我是男生。”
“在我眼里你就是个女人,是我喜欢的女人。我喜欢的女人,就不准跟别的男人来往过密。有些事你可以跟我做,但是别人不行。”
钟鸣敷衍了几句就挂掉了,有点不高兴,回头跟张江和说:“我妈说让你以后常来。”
“谁打电话呢?”
“凌志刚,交代我回去的时候买点菜。”
“老大也是,以前什么时候见他动过火,家里的厨房就是个摆设,现在倒好,天天让你给他做着吃。”
钟鸣笑了笑没说话,把张江和送到了胡同外头,张江和还不想走,说:“你晚上有事么,要不我带你出去玩吧。”
“我晚上约了人,就舞台剧那事儿。”
钟鸣到了学校才发现他们学校好像比以前热闹了很多,校内校外的都是人,他越往里走越觉得奇怪,正好碰见他们班长,班长说:“你忘了,今天是蓝魅来咱们学校开见面会呢。”
钟鸣都快把这茬子事儿给忘了:“不是说上周么?”
“推迟了,上周他好像爆出了一个什么绯闻,结果就推迟了一周,你得去看啊,别白费了我给你那张票。”
钟鸣就跑到体育馆那儿看了一眼,发现体育馆外头的保安挺多的,戒备森严。来的车特别多,他走在路上,后头有辆车就按喇叭,他赶紧闪到一边,就撞到了了一个人身上,赶紧说了句对不起。那人扶住他,说:“没事,你小心点。”
钟鸣抬起头一看,觉得面前的人特别眼熟:“你……你叫沈俊吧?”
没想到真人比照片上还要阳光俊秀,个头也高,快赶上凌志刚了,简直是白马王子的现实写照,那相貌让一直对自己相貌很自负的钟鸣也晃了一下眼,穿着也很时尚,简单又有特色,围着个深棕色的围巾。沈俊愣了一下:“你是……”
钟鸣还不能确定,就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沈俊的手机立马响了起来,狐疑地拿过手机一看就乐了,说:“是你啊!”
“我正要跟你们打电话呢。”钟鸣有点紧张,朝周围看了看:“你不是跟那个女主角一块来的么,她人呢?”
“小鱼啊,小鱼临时有事,来不了了,我就一个人过来了。”沈俊说话的时候一直看着他,似乎有点惊讶。钟鸣讪讪地笑了笑,说:“你看咱们去哪儿谈?”
“你对你们学校熟悉,你觉得哪儿比较安静?”
小湖边是钟鸣很喜欢去的地方,常有退休的老教师在那里钓鱼,学生们也喜欢到那里坐坐。只是如今天冷,湖边几乎没有什么人,他们刚走到羊肠小道上,就听见树丛里发出了一两声怪异的声响。钟鸣心里头一颤,臊的不行,原来有情侣在小树丛里头亲热。跟一个还算陌生人的在一块碰见了这种事,钟鸣尴尬地蜡烛沈俊的胳膊说:“要不……咱们去那边的茶摊去吧,湖边也冷……”
沈俊也有点不自在,说:“行。”
走到外头路灯底下的时候,瞬间却笑了出来,那才真叫帅气逼人。钟鸣讪讪地,到茶摊那儿要了两杯奶茶,两个人在棚底下坐下,沈俊忽然说:“你跟我想的一点都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我听说上帝都是公平的,长得好看的脑子都不灵光,有才华的通常长的都不怎么样。可是你长得真好看。”
钟鸣就知道憨憨的笑,说:“别人夸我也就算了,从你嘴里说出来的,我怎么觉得有点奉承的意思。”
沈俊就大笑起来,露着雪白的牙齿。钟鸣感受到最多的还是尴尬,说不出的尴尬,他以前的那些伶牙俐齿都消失了,喝着茶一口一口抿,也不知道该怎么谈,凌志刚张江和什么的都是浮云,人家这才是正儿八经的帅气,充满了年轻的朝气,通身像是发着光。钟鸣以前看娱乐八卦,上头说很多明星其实本人都不如镜头上的好看,因为镜头有放大的效果,他听说有个港台明星出了名的大美女,可是真人却又黑又干,个头还不高。真人比荧幕上更好看的,公认的有那么一个,港姐出身的,听说年轻的时候是真的惊为天人(据传是李嘉欣),看了毛孔都要竖起来。他以前看报道,觉得那种说法有点夸张,今天才知道跟过分好看的人在一块,是真的这种感觉,他就感觉有一种光一直照着自己一样,心里头说不出的高兴,心想有这么一个人演自己的剧本,真是赚大发了。
所以通篇他都不记得沈俊都说了些什么,完全变成了一个小粉丝,有点紧张还有点激动,也不接的自己都说了什么,反正说的还挺好的,把自己当初写的时候有过的一些看法和观点说了。他们谈了一个多小时,起身的时候体育馆那边的歌声已经想起来了,蓝魅唱的正式前些天红透大江南北的一部电视剧的主题曲。歌声在冬天的夜里随着风声时大时小,给人一种很隆重的苍凉,夹杂着平凡人对功成名就的渴望,隐隐带着兴奋感。原先在体育馆外头警戒的保安已经撤出去了,体育馆里人声鼎沸。钟鸣说:“一块进去看看吧?”
沈俊就跟他一块挤进了人群里面,蓝魅这首歌引起了全民大合唱,那气氛热烈到无法阻挡。这是钟鸣生平第一回见识演唱会的现场,激动的直拍手,沈俊趴到他耳边笑道:“这么多人!”
“他现在很火!”钟鸣扯着嗓子喊道:“他跟我还是老乡呢!”
沈俊果然很惊讶:“你认识?”
“不认识,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可是这一点也不影响钟鸣的兴奋,跟着大家一块手舞足蹈,他回头看了沈俊一眼,看见沈俊望着舞台中央的蓝魅,满脸都是憧憬的光彩。
钟鸣借着满腔的热情,凑到沈俊的耳边大喊道:“你将来一定比他还要火!”
大家的欢呼声将他们整个都淹没掉了,流转的灯光从他们年轻的脸上扫过去,他们是那么年轻的平凡的一群人。沈俊看向他,露出了一个很灿烂的笑容。
时光流转,很多年以后,在一个知名卫视的访谈栏目中,沈俊这么说:“我们相识于微时,我觉得这一点比较珍贵,那时候我们俩都没有出名,我还是个一心想出名的艺大学生,他也上大二,因缘际会我要演他写的一个剧本,校园舞台剧那种。那时候我俩一块去看一个当红明星的演唱会,那时候钟鸣跟我讲:‘你将来一定比他还要火’,那句话我一直记着,后来虽然几经沉浮,但他跟我说过的那一句话,终于还是应验了,是他预言的结果,也是我为此努力的结果。我们之间的感情比较有意思,没有对方,我们都不可能达到现在这个位置。”
☆、海水与火焰
演唱会一直开到晚上的十点半才结束,整个过程high到爆,大冷的天,钟鸣竟然都出了一身的汗,蓝魅出来谢了好几次幕,每次大屏幕给他特写的时候,那细长的眉眼里都仿佛噙了感动的泪花,台下的粉丝们就更疯狂了,尖叫声不绝于耳。钟鸣出来的时候才听见手机响,沈俊还在跟他说话,他边笑着回答边掏出手机来,声音还带着演唱会时候的兴奋:“喂?”
“钟鸣!”
“谁啊?”钟鸣把手机从耳边拿到眼前看了看手机屏幕上的显示,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没有了,赶紧放到耳边说:“是……是你啊,对不起我没听出来,你找我有事?我马上就回去了。”
有那么一瞬间,钟鸣有一种被一下子从天堂打到地狱的感觉,电话那头凌志刚怒气未消,问:“你怎么回事,我打了多少电话了,你也不接?”
“对不起,我在看演唱会,没听见手机响,现场太吵了。”
沈俊看他脸色不对,似乎很紧张的样子,就问:“谁的电话?”
钟鸣捂着手机挤出了一丝笑,说:“我……我家人……”
没想到电话那头凌志刚也听到了沈俊的声音了,就问:“你跟谁在一块?”
“就我以前跟你说过的,舞台剧的事情……”
“你什么时候回来?”男人打断了他的话。钟鸣赶紧说:“马上就回去了,马上就回去了。”
电话那头就挂掉了。钟鸣把手机装在兜里面,长长地吁了口气,对着沈俊抱歉地笑了笑:“那个……我家人让我回去了……”
“我也要走了,那咱们下次见。”
“下次见。”钟鸣说完,却看见沈俊忽然伸出手来,他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看了一会儿才明白沈俊这是要跟他握别。他赶紧伸出手来,沈俊的手指头很干净,不同于凌志刚的粗糙的质感,又湿润。他握住他的手,说:“你手这么凉?”
钟鸣笑了笑,说:“我就这毛病,一年到头都这样。”
沈俊松开手,从外套兜里掏出一双手套来,说:“这个给你戴着吧。”
“不用不用,我家里也有,就是没有戴来……”钟鸣虽然这么说,沈俊还是把手套塞到他手里,冲他笑了笑,转身就走了,钟鸣握着手套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沈俊忽然又回过头来,冲着他挥挥手。
那双手套钟鸣也没有戴,塞进了兜里面。这么晚外头已经没有公交车了,他打算跑回去,当做是锻炼身体,反正路也不算远。谁知道刚跑出校门,就又碰见了沈俊,沈俊骑着自行车,已经走到学校大门外头的街上了,看见他又骑了回来。钟鸣还沿着人行道在跑,沈俊骑着追上他,大声问:“你没车子?”
钟鸣喘着气回过头来,看见是沈俊也有点惊讶,笑了笑,说:“我来的时候搭公交车来的,我没自行车。我家离这儿比较近,几步路就到了。”
沈俊拍了拍自行车后座,说:“来吧,我送你一段。”
“不用……”
“你别客气了,上来吧,你不是说不远么?我要是不知道就算了,这都看见了,不送你我自己也过意不去……上来啊。”
钟鸣笑了笑,就走到了车子跟前。沈俊往他手上看了一眼,问:“我送你的手套呢,怎么不戴上?”
“哦,我这就戴。”他刚戴上一只,又脱了下来,递给沈俊说:“还是你戴着吧,你要骑车子。”
沈俊就把手套接过来戴上,钟鸣把手插进兜里面,说:“谢谢你啊。”
“没事,你家住哪儿。”
“威隆小区6号……”钟鸣欲言又止,赶紧又说:“我住在一个表哥家里面,他家离学校比较近。”
“你表哥挺有钱的吧?”沈俊忽然问:“威隆小区住的不是富商就是高干。”
“唔……”钟鸣有意虚化焦点:“还行吧,他是政府公务人员。”
“你表哥叫什么名字,说不准我还认识呢,我们家以前也在威隆小区里面住。”
“是么?”钟鸣在纠结要不要说出凌志刚的名字的时候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说了一个假名:“钟志……”
在他的潜意识里面,他还是觉得他跟凌志刚之间的关系是他人生履历表上一抹污点,不愿意让人知道。沈俊想了一会儿,说:“那我不认识,没听说过。”
“现在的城里人就算住对门也未必会认识,何况是一个小区的呢。”钟鸣低头摆弄着自己的书包带子,换了一个话题:“我听宋老师说,你已经拍过一个电视剧了,叫什么名字,我回去也搜搜看。”
“这个你也知道了。”沈俊笑了出来,回头看了他一眼,说:“还没播呢,我大一下学期的时候就拍好的,说是春节前或者新年的时候播,我也不知道。”
“你怎么去拍电视剧了,我听说你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是不准学生接拍作品么?”
“也不是不准许,只是不鼓励。不过我们学生还是能尽早拍就尽早拍,都想早点出道。娱乐圈是吃青春饭的,而且机会一旦错过了,要是毕了业接不到东西拍,那可就惨了。不过我主要还是想挣钱……”
他们毕竟还是第一次见面,沈俊也没有跟他说的更多。钟鸣也没有再问,因为演唱会刚刚散去,路上的人特别多,大多数都是临校的学生。沈俊的人缘似乎特别好,碰到了好多跟他打招呼的,直到他们拐了一个弯,钟鸣才问:“你认识的人挺多的啊。”
“我经常几个学校来回跑,就认识了很多人。这不今天又认识你了么。”
钟鸣晃了晃脚,回头看见三三两两的自行车在路灯下时隐时现,上头树枝的阴影一个一个从他们身上划过去,十二月的冬季的夜,北风虽然不大,还是刺骨的冷。沈俊身上淡淡的香味随着风慢慢飘过来,钟鸣垂着头,一直摆弄着手里的书包。
虽然是第一次见,他就对沈俊充满了一种难以言明的情愫,不是爱情,而是一种难以言明的悸动。沈俊的身上,似乎包含了他曾经对自己所有的幻想,青春的,阳光的,俊秀的,出色的。他看着沈俊,像是看着梦寐以求的自己。
钟鸣小的时候也想过要当艺术生,可是他终究没有那个勇气,最终还是老老实实按着普通人的人生轨迹循规蹈矩地偶,上了文科班,努力学习,考上大学以后,将来毕业找一份平凡的工作,这一辈子发光发热的辉煌注定不会属于他。他所有的,不过是随着长大越来越淡忘的梦想。
最致命的是,他遇见了凌志刚,终有一天还会被凌志刚上,对于一个男人而言,这注定是他一生抹不掉的耻辱和印记,沈俊这样干净向上的人生,他永远也不会有。
他对沈俊这样的人,羡慕,渴望,打心眼里想与这样的人亲近,又有那么一点点嫉妒,因为自己想成为却又不能成为这样的人。这是一种多么微妙的感情,就像任何一个普通的男孩子或者女孩子,突然遇到了一个最出色的同类,他(她)有着很出众的相貌,人人喜欢的性格,光明的未来,好像该有的优点他都有,像是天之骄子,你就难免会怀着任何一个普通人一样有的那种感觉。
沈俊的出现大大触动了钟鸣的心,挑逗了他的野心,让他不甘于现状,想要活出那个框框。他正胡思乱想的时候,车子忽然剧烈摇晃了一把,吓得他赶紧拽住了沈俊的衣裳,沈俊就笑了出来,说:“你想什么呢,一直不说话?”
“我在想,将来如果你出名了,我也可以炫耀炫耀,说完坐过沈俊的车!”他说完就笑了出来,沈俊忽然指了指前头夜空中五彩缤纷的观光塔,笑着说“那我借你吉言,要是哪天我发达了,我请你去这个城市最高的餐厅吃大餐。”
钟鸣顺着沈俊的手指望过去,就看见那耸入云天的观光塔,上头流光溢彩,在夜色中泛着纸醉金迷的逛,好像是每个人对人生最高的期望。他忽然为这样一句带了半分玩笑性质的话激动起来,好像他的人生也有了无限可能,让他对沈俊这个人的感触更深。他噙着笑,目光从塔顶慢慢挪了下来,就看见小区的门口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身边还有一条大黑狗,老老实实地坐在地上。
钟鸣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做贼心虚了,虽然他本人坦荡,可是下意识里还是一哆嗦,倏地从沈俊的自行车上跳了下来。沈俊一时没反应过来,车子踉踉跄跄,差一点撞到身边的护栏上去。沈俊这人到底不错,第一反应就是关心地回过头问:“你没事吧,怎么忽然下来了?”
“哦……我到地方了,还差几步路我走回去就行了,不早了,你赶紧回家吧……”这么说跟撵人似的,他看了凌志刚一眼,又看了看沈俊。沈俊骑着车子说:“你跟我客气什么,这不是还没到小区门口的么。”
“真不用送了,麻烦你了,真是谢谢你。”
“那行……你这么见外。”沈俊转过弯,说:“那你早点回去休息,咱们有空再见。”
“嗯,拜拜。”
沈俊刚走了没多远,钟鸣就立马撒腿跑到了凌志刚身边,男人比他想象的要平静很多,只是往沈俊的身影上望了一眼,问:“同学?”
沈俊刚走了没多远,钟鸣就立马撒腿跑到了凌志刚身边,男人比他想象的要平静很多,只是往沈俊的身影上望了一眼,问:“同学?”
“嗯,这么晚没车了,他就顺便送我回来。”
“看来你同学不是顺路送你,而是专程来送你。”凌志刚看着沈俊往相反的方向骑车离去,又问:“谢人家了么?”
“啊?哦,谢了……其实也不用谢,大家都是朋友。你怎么出来了,接我的?”他说着也不等男人回答,就笑着弯腰摸了摸黑子的头:“黑子真贴心啊,知道跟着你爹出来接我。”
“它一个畜生懂什么,是我要出来接你。”男人难得用了那么难听的词儿来形容他的宝贝狗:“今晚上玩疯了吧,我打那么多电话都没听见?”
钟鸣笑了笑,背上竟然隐隐出了一层薄汗。他跟着凌志刚进了小区,快走到家门口的时候,手机忽然又响了一下,他拿出来一看,是沈俊的短信,问他到家了没有。
钟鸣没敢回,又放回了兜里面。男人看过来,还没问呢,他就自己说:“10086发的,催我交话费。”
男人嘴角扯出了一抹笑,掏钥匙开了门,门开了,黑子率先跑了进去,凌志刚却站在原地,扭头问:“钟鸣,你喜欢男人么?”
钟鸣“啊”一声,心里头砰砰直跳。
“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我都会是你的男人,也只会是我,明白么?”
钟鸣讪讪地笑了一声:“怎么这么严肃,跟捉奸似的……”
男人忽然抓住他的衣领,一把将他甩进了房间里面。“他妈的你以为老子是瞎子,还同学,你看你坐人家车后头骚成什么样了,就差张腿让人操了!”
如果说钟鸣这辈子除了对凌志刚之外还曾有过那么一点想要“出轨”的小粉红的话,那么着唯一的一次还没发芽呢,就被凌志刚连根拔起了。
凌志刚因为身经百战的原因,在这一方面嗅觉特别敏锐,钟鸣但凡有那么一点异样他就察觉出来了。混了那么多年叱咤风云的人物,当然不允许自己戴绿帽子,连点绿色儿都不能见。钟鸣被甩到墙上,一口气没上来差点落荒而逃:“你……你什么意思……”
“刚给你一点好脸色你就上天了,你是不是忘了自己身份了?嗯?我昨天才说要交往,你今儿就满身骚气去勾引人了?”男人说着上千又拽住他的衣领往卧室拖:“脱光衣服,爬床上去。”
钟鸣当然不肯,可是又挣不开男人的挟制,只能靠一张嘴讲道理:“你先给我说明白,我怎么了我,不就是没接你电话么,我是真么听见,我当时在体育馆看演唱会……刚才……刚才送我那个,真是我同学,就是不是我们学校的,是舞台剧碰见的,是我新交的朋友。”
“老子不傻,你那是友情还是发骚老子分得出来,把衣裳脱了!不给你点教训尝尝你都不知道你是谁了,脱了!”
这才是脱去文明那层外衣之后,最真实的凌志刚。
一直躺在床上不动弹的钟鸣忽然弹了起来,照着凌志刚就是一阵拳打脚踢。他就那么抓了一下,男人却破相了,被他抓破了脸。他趁着男人捂脸的时候,抓起凌志刚的外套就朝外头跑,赤着脚,下身什么都没有穿,打开房门就跑了出去,浑身上下只穿了一件灰色的大衣。凌志刚赶紧套上裤子,捞起床上的衬衫就追了出来。等到他追出来的时候,钟鸣已经不见人影了,已经是深夜,小区里一片寂静,只有保安室里头亮着一点点黄色的光。凌志刚跑过去,发现那个保安居然在桌子上打瞌睡,他敲了敲玻璃,问:“刚才见人跑出去么?”
“见了,见了!”那保安赶紧站了起来,说:“好像有人跑出去了,我就看了一眼,没太在意。”
“把视频调出来!”
那保安原本看见凌志刚那张被抓花的脸还有点反应不过来,被凌志刚浑身的气势震了一下,赶紧把大门口的视频调出来,结果就看见钟鸣裹着一件外套出门往右边跑了。
凌志刚赶紧跑出小区,朝右边转弯去找,他们这一带向来安静,路上没有几个人,商店几乎都关门了。寒冷让他一直沸腾的思绪也沉静下来,他一直走到人民公园里头,脸上被钟鸣抓的还火辣辣的疼,他伸手摸了摸脸上的抓痕,手指头触到了一点血:“钟鸣,你出来!”
他往里走了几步,就听见隐隐约约的啜泣声。他又走了几步,转过几株很大的松树,就看见钟鸣坐在一个长椅上面。
“你还敢跑,你能往哪儿跑?”
钟鸣抬起头,泪流满面的,看了他一眼,就又掉眼泪,说:“我这辈子算是完了,都要被你毁了。我怎么这么倒霉。”
凌志刚抿着嘴唇,沉默了一会儿,在他身边坐了下来。钟鸣抽噎了一会儿,说:“你滚。”
“你跟张江和我能不管,因为我知道他没有这个胆儿,但是别的人,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