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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集1-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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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布达年代记作者:肉书屋

第二十二集13

第一章天赐礼物

结束了幽灵船事件,离开了东海之后,我终于开始了自己的追迹者生涯,暂时远离政治与军事方面的纷扰,纯以一己之能,走遍各地大山大水,寻找埋藏于各地的传说秘宝。

不过,在离开东海上陆的路上,我们仍然有一点余波荡漾,这些余波的源头,就是在火奴鲁鲁岛上到处勾引人妻的茅延平。他到处和人家一夜夫妻百日恩,搞到一堆绿云罩顶的妒夫出海追杀,让我们这一路上颇不安宁。

另外,也因为不良中年的关系,我们的追迹者生涯尚未开始,就多了一位同伴。一名不在计划之内,甚至不应该存在的同伴。说起来很可笑,这名让我至今仍头大如斗的伙伴,居然是被快递邮寄过来的。

当时,我们正秘密乘船,回归大地。由于我与伊斯塔有血海深仇,又正被阿里布达王国给通缉,只能改向东南,取道哥本哈g,从那边上岸,谁知道一上岸就收到通知,说是有寄给约翰·法雷尔先生的包裹,请去哥本哈g的港务局仓库领取。

“给我的包裹?直接丢到海里去吧,我仇家那么多,谁知道包裹里头是毒药还是炸药?”

一点起码的危机意识,是行走江湖所应有的警戒,但茅延平却认为,能把我的行踪计算准确,不是普通人能做到,很有可能是李华梅送给我的礼物,就这么搁置不看,未免太过可惜。

说法不是没有道理,因为要能把握到我的登陆地点,除非是专业的追缉人才,不然就是在东海有偌大势力,李华梅确实符合后者的条件。然而,当我看到那件“包裹”时,仍是吓了一跳,毕竟一个裹着彩色缎带的黑色木箱,看上去像棺材多过包裹的东西,实在很难说是一件礼物。

“拿、拿去丢掉!这东西一看就不吉利,我有种不祥的预感,这东西收下了一定后患无穷。”

不是随便说说1在看到那个裹着十字彩缎的黑色木箱时,我确实有一种“大事不妙”的感觉,隐约约感到这东西的极度麻烦。

“别这么急着下判断嘛,贤侄,堂堂当世英雄的你,怎么可以这么胆小呢?说不定箱子一开,里头是个超级美女啊!”

“你怎么知道里头是超级美女?你装进去的?杀人弃尸还装作礼物送人,你不是这么变态吧?呃,别告诉我你雇了个妓女,裸体躲在里头,要开那种破箱出来的冷玩笑吧?我会有这么强的不祥预感,这个妓女一定是有病的……”

话说到这里,黑色木箱突然破开,碎屑纷飞,一道香风狂吹过来,重重将我一下扑倒,刹那间,我有一种很不妙的感觉。

(这……这种扑倒法,似曾相识,该不会是……)

热情的拥吻,雨点般落在我的面颊上,毫不掩饰地表达爱恋,让我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而在我约翰·法雷尔的生命中,会在床上以外的其他地方,对我有如此爱恋表现的女x,只有一个……最糟的那个

“你、你不是被带走了吗?怎么又……”

“羽霓不会离开主人的,不管相隔多遥远,我一定会回到主人身边,认真伺候您。”

破箱而出的少女,赫然是羽霓。本来应该被心灯居士带走、治疗的她,不晓得怎么出现在这里,变成了一件天上掉下来的烫手礼物。

“哎呀!不是你伺不伺候的问题,我答应你妹妹不搞你的,你这样子我很难对她交……哦哦哦哦!”

漂亮的美少女,热情投怀,本该是一场令所有男人憧憬的美梦,无奈这个美梦之后的现实,牵连着太多的责任与麻烦,让我招架不住。我拼命想躲开,但没等我站起身来拉远距离,羽霓就像熊抱一样紧紧搂住我,让我没法脱身,只能旁边的人求助。

“浑蛋大叔,你还在那边笑?还不快点过来把她拉开!你这样子袖手旁观,不会对不起你的好朋友心灯吗?”

“哈哈,大叔可不是那种古板闭塞,会阻碍年轻人恋情的人啊!自古英雄有异x就没人x,为了你们年轻男女的爱情,我决定对不起心灯老友了。”

茅延平点头笑道:“我们在东海的时候,大叔我就觉得古怪了,贤侄你有才有能,羽霓丫头也漂亮,你们两个明明是郎才女貌,为什么大家都要b打鸳鸯呢?其实贤侄你想开一点,有个这样听话温驯的小恋人,带出去也有面子,刚好填补你被李提督甩掉的空缺,有何不好?”

“浑帐!心灯居士找我算帐,把我大卸八块的时候,我不会忘记拖你一起下地狱的!”

我搂抱着羽霓,她纤细的娇躯在我怀中激烈扭摆,小小的鸽r摩擦过我x口,造成阵阵心猿意马的冲动,几乎令我克制不住,但偏生想起羽虹的警告,又像一头冰水淋浇下来,不知如何是好。

这个僵局,最后是被阿雪给化解了。好像被羽霓的突然出现给吓到,终于回复清醒的她,轻轻用手中的魔杖碰触地面,一股莫名大力从地下传来,将我和羽霓柔柔地弹站起来,跟着,阿雪提出了她的意见。

“什么?你要我别赶她走?知不知道现在是什么状况?羽霓她中了……恩,羽霓等于是个病人,病人就该好好接受治疗,她跟在我们旁边,病情只会越来越重,对她一点好处都……”

“贤侄,这话可就不对了,我认为……”

“闭嘴!”

“哇啊!你被这样子抱着还能c我的眼!”

在不良中年伸手捂眼,惨叫着踉跄跌退的时候,阿雪也说出她的理由,虽然惊愕,但我之前确实没有发现,羽霓的气色不佳,发丝散乱,衣衫上满是污垢,身上更是伤痕累累,尤其是手腕、脚踝上有深刻的血痕,一看便知道是挣脱铁炼枷锁,负伤冲逃出来的。

“羽霓她是被心灯居士带走,照理说应该受到严密的监视,还有妥善的治疗,但她还是找到这里来,过程中一定吃了很多苦吧?人家是觉得,就算要把羽霓送回去,也不能在这里赶她离开,不然以她现在的状态,一定会很危险,而且、而且……”

俏脸泛起了一层绯红,阿雪捂起了脸,像个害羞的小女孩般细声道:“阿雪也很崇拜师父你的,如果与师父长距离分开,一直见不到你,肯定也会像羽霓这样不管一切都要赶过来,所以……所以人家……”

或许是受了羽霓的刺激,阿雪难得地撒着娇,清纯又迷人的艳姿,仿佛一朵盛放中的吐露牡丹,让我为之迷醉,一时间竟然说不出话来。

“是的,不管相隔多远,只要是主人所在的地方,羽霓无论如何都会赶来与您相会。”

仿佛是坚定的承诺,羽霓说完了话,趁我还没回过神来,竟然闪电献上了香吻。

“唔……”

吻的时间很短,因为羽霓就像是骤然放松身心压力,在这一吻之后,整个人昏倒在我怀中。

一切都仿佛那么顺理成章,连紫罗兰都在旁边叫得特别大声,而在事后,除了阿雪的积极建议外,茅延平也提出了一个让我难以拒绝的说辞。

“于公,小阿雪已经说了;于私,贤侄你怎么也该为自己想一下。”茅延平道:“男女交合,是为王道;女女y媾,是为圣道;男男搞基,是为邪道;至于现在的你……就是所谓的惨无人道!”

“啊?这么严重?我是罹患了不举绝症还是怎样?为什么惨无人道?”

“你刚刚甩掉李提督,身边只剩下一个小阿雪可以搞,不小心还会被紫罗兰追着咬……唉,你是一个英雄人物嘛,如果学人搞什么一夫一妻,那不如去当死老百姓算了,生活哪有传奇x呢?你眼前正是每个传奇故事都会出现的素材:投怀送抱的美少女。如果连送到嘴边的r都不能吃,只能每晚y自己,这岂不是惨无人道?”

“说……说得好像有点道理啊!”

“东海那个地方,遍地都是热情的y荡妹,贤侄你左搂右抱,大鱼大r,福利肯定是不错的,但当追迹者要长时间餐风露宿,待在荒郊野外,哪有那么多荡妇y娃?你以后肯定有一顿没一顿还天天梦遗,这种生活是你该过的吗?就多带一个美少女在身边吧!有道是万家生佛,三点全裸,响箭升空,国庆烟火啊!”

不良中年的三寸不烂之舌确实高明,让我糊里糊涂地用力点头,被自己的欲望给控制住理智。

于是,这份从天上掉下来的烫手礼物,就半强迫地塞给了我,成为我们的第五名同伴,加入了追迹者之旅。

◇◇◇

乍听之下,追迹者好像只是单纯追逐着各类珍宝的情报,作着近似考古的寻宝工作。但事实上,只要与利益有所牵扯,事情就会复杂起来,让我们所接触的层面也跟着多采多姿。

在东北的大沙漠中,我们找寻传说中的黄铜之都,连续挖掘了十多座遗迹后,得到线索,找到了终年被沙暴所围绕,受到九座人面狮身巨石像守护的荒废古城,由矿脉里取得稀有的魔法金属。

在索蓝西亚边境的大草原上,我们意外与著名的“巴巴罗沙”盗贼团发生激战,策骑着独角巨虎与半人马,奔驰在望不着边的草原,千里追逐,有几次都险些全军覆没,但我们最后终于在古神殿里启动魔法阵,由阿雪主攻,把这批为恶当地几十年的盗贼团彻底消灭,顺道接收了他们的掠劫积蓄。

在哥本哈g的拍卖会上,本来只是想把手边珍宝卖出兑现的我们,意外被卷入了当地豪门的夺产谋杀案,当茅延平因此被捕入狱的时候,我大力奔走,很希望他因此遭到严刑拷打,永远也出不来,不过,羽霓和阿雪很认真地追查,结果不但找到真凶,还连着侦破一大堆豪门犯罪案件,我们因此声名大噪,被哥本哈g赠与荣誉市民奖章,还在市政厅。

我们的追迹者旅程中,这件事情堪称是里程碑,因为追迹者也有成名与否的分别。像“铃刀”回休楚那样名气响亮的追迹者,会得到很多方便,不但一般盗贼闻风而逃,不敢找上门来,甚至还有许多人会偷偷送来情报,请求援助。

在我们正式打响名头后,终于尝到这种甜头,再也不用自己去翻书,找寻下个目标,各式各样的情报就随着援助请求,如雪片般飞来,我们每到一处,等上半天,就能在当地的追迹者公会领到大批书信,决定下一个目标。

捕杀肆虐村庄的凶残魔兽、调查大江源头的闹鬼事件、保护濒临绝种的赤羽珍禽、击退恶名昭彰的马贼团……每一个求援事件中,都隐藏着若干情报与利益,在寻常百姓的眼中,那些三头六臂的魔兽,都是死神的化身,但在我们看来,那些魔兽的每一个部位,都是黄澄澄的金币,要不是那些村民写信来求助,鬼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找这些魔兽。

能够在短短时日内闯出名声,这固然是天时地利的配合,时势造英雄,但更重要的却是人和,我们这五人队伍的真本事,是能够力闯无数惊涛骇浪的主因。

羽霓确实是追踪、搜集情报方面的专业人才,取得情报的管道又多,非常派得上用场。无论是繁华大都,或是原始荒林,能够振翅飞行的她,都具有高度机动力,最重要的是,她弥补了我们团体的一个致命缺点,成为近身实战的主力。好比黄铜之都的那一次,就是她抵挡住连串机关弩箭,阿雪才有时间施放魔法,救了大家的x命。

成为顶尖术者的阿雪,就是用伊斯塔的标准来衡量,她也是绝对优秀的黑魔法师。在累积了多场生死大战经验后,陪着我一同进行旅程的阿雪,几乎是所向无敌,这个结论更在哥本哈g获得印证,阿雪几乎是只凭一人之力,打垮了敌方佣兵中的整支魔法师队伍。

紫罗兰总是守在阿雪身前,替她注意到各种敌人的偷袭,甚至放出火焰或雷电,替她进行防御。是一头不可多得的好宠物。无奈,这头高傲的黑豹总是对我视若无睹,食量又大,因此造成的预算赤字,让人很难把它当成是个好同伴,如果不是阿雪看得紧,我实在很想偷偷调换它的伙食,至少每次与盗贼团厮杀后,不用花功夫毁尸灭迹。

倘使说紫罗兰是个帮不上忙的同伴,那么不良中年茅延平,就是一个专门帮倒忙的烂伙伴。虽然大叔常常对我们提一些寻宝建议,告诉我们一些重要情报,不过他的建议……多数时候都是馊的!不是让我们闯一座九死一生的机关阵,就是在找到财宝之余,发现自己进了某头绝种猛兽的老巢,好几次险些没命出来。

“哈哈哈哈,追迹者本来就是高度危险的工作啊,富贵险中求嘛,如果你要安于平淡,在家里作普通市民就可以了,既然要出来闯,风险难免、风险难免啦!”

那次好不容易在古神殿中消灭巴巴罗沙盗贼团,死里逃生的大家瘫躺在地上,不良中年一面狂拿纱布包扎伤口,一面痛得眼中飙泪,爽朗的笑声却仍是刺耳,但看到他身上的伤口不会比我们少,心里确实好过许多。而他总喜欢在同伴最疲惫的时候,取出三弦琴,自弹自唱,当那些悠扬而轻快的乐曲,在树林里、在营火畔、在星空下飘扬,纵然是最爱批评他的我,也不得不承认那是一种享受。

总之,正式踏入追迹者领域的十八个月后,我们的名声鹊起,成为大地上风头最健的几支追迹者队伍之一,更勇夺当年度最受瞩目的新人团队奖。与名、利一同成长上来的,则是我们的实力,包括我同伴的实力,以及……我的实力!

从萨拉、阿胡拉玛城、马丁列斯要塞、南蛮久里,最后一直到东海,我的人生旅程其实已经有了许多历练,见识到许多人一生都未必遇到几次的大风大浪,也从这些历练里头得到了相应实力。如果要和五大最强者,又或是加藤鹰、莱恩·巴菲特这些人物相比,我仍只是个不起眼的杂碎后辈,但如果是相较于一般人,绝大多数的杂碎们,我的本事已经非常够用!

时间是我二十岁这年的秋天,我与我的同伴们,在罗赛塔西方边境的群山中,受到贫穷村民们的苦苦哀求,接受他们的含泪委托,挺身讨伐传说中的凶恶盗贼团“腾格尔”……

◇◇◇

“以羽霓之名下令,雷羽星矢出来!”

我的眼光来看,羽霓实在是个不合格的兽魔使,来来去去都只会这一招,也不会放点别的出来,连身为同伴的我都颜面无光。然而,随着实力的增强,这招光箭乱s的兽魔召唤,却是实而不华的好技巧,每次猝然施放,不及防备的敌人都倒成一片,就如现在前头这一群哀嚎中的盗贼。

“是半兽人的羽族!大家不要挤在一起,放箭把她给s下来!”

羽霓一击得手,马上鼓振双翼,陡直拔升上了云端,在万里晴空飞翔,底下的盗贼团只能看着她轻翔身形怒吼纵然这群骑兵乱箭齐发,又哪伤得到天空中的她?

“换魔法箭!还有,用爆裂箭头!”

真是一群猪脑,有好的武器都不会用,魔法弩箭虽然能藉着魔法加持,倍增水、火、风、雷方面的杀伤力,但却对s程没什么帮助。能够拥有价值不菲的穿甲爆裂箭头,代表他们的武装确实j良,具有强大爆炸力的箭头,确实有s落羽族女战士的可能,但羽霓也不是第一天出来飞的雏鸟了。

没等长s程的爆裂强弩在天上炸开,羽霓双翼鼓荡,激烈的风元素充盈着每一g羽毛,随着羽翼的扬动,掀起了一阵强风把所有爆裂强弩吹得乱了方向,纷纷朝地上落去,才坠落到中途,就爆炸起来,火光与热焰扫过地面,造成了好大的骚乱。

“拿重型巨弩出来!弓弩手锁定敌人,把她给s得洞穿!”

巨大的机括声响中,敌人的木寨顶端开启,推出了三座投石机改装的重型巨弩,装在机架上的重箭,每一g都是三公尺的巨木,最尖端镶有锁定追踪的魔法石,被这一下s穿过去,那可不是说笑的。

不过,我在等的也就是这一刻,等敌人的重武装兵器出现潜伏在暗处的阿雪就会作出针对袭击。

就在重型巨弩被推出后,木寨上方的天空出现裂口,三个巨大的骨骸陨石由天上坠落,远远传来浓烈腥臭,以无比猛烈的下坠声势,轰然砸落。重型巨弩旁边的贼兵们吓得屁滚尿流,慌忙跳墙坠楼而走,才刚刚一逃跑,三座重型巨弩就给骨骸陨石砸成粉碎。

“暗系中等魔法·骨骸流星。”这魔法其实有其他的变化,如果是第七级修为的大魔导士来施展,骨骸流星在砸落地面,造成一度破坏后,可以马上分解成数百名骷髅兵,持刀拿盾,攻击四周,堪称是完美的空投、袭击战;更有甚者,也能由骨骸流星中分解召唤出龙j,几头骨骸之龙一起活动破坏,那场面可真不是闹着玩的。

阿雪目前的能耐还做不到这些,但这骨骸流星也不是单纯使用。在骨骸陨石砸碎重型巨弩,连带破坏小半座木寨后,在地上看得傻眼的贼兵们哄叫起来,慌忙想从泥沼化的地面逃开。

“暗系中等魔法·腐蚀泥泞。”本来厚实的大地,变得腐臭泥泞,不但让人泥足深陷,还快速腐化着陷入进去的每一样东西,从他们的鞋底开始,迅速往上蔓延,很快痛楚感觉就攀升到小腿。识得厉害的家伙拔腿就跑,但仓促间再厉害的飞毛腿,也无法跑出广达十丈的沼泽地,所以脑筋动得快的家伙,就只好抛下手中兵器,拿这些不易迅速腐烂的金属垫脚物,众人有样学样,纷纷抛下兵器逃命。

小小牛刀小试两招,就让这群盗贼丢盔卸甲,被封锁在半毁木寨内,好似瓮中捉鳖,真是说简单就有多简单,接下来,如果他们没有别的王牌,就是等着被阿雪的陨石打扁;如果他们有别的王牌,就会搜索躲在附近的魔法师,算计到这点的我们就利用阿雪作饵,羽霓狙击,一个一个料理强悍敌手;而如果计划出现变化……“找到魔法师了!他就躲在这里!”

“他旁边只有一头豹子,大伙把他给宰了!”

“伤了我们那么多兄弟,绝不让他活着回去,别给他机会念咒!”!真是该死!拼命散发黑暗气息的那边你们视而不见,躲得这么隐密的这边你们却偏偏找过来,我身上不是树枝就是树叶,你们哪只眼睛看出我是个魔法师的?

“喂!紫罗兰,看到那些家伙没有,去……”

我一个”咬”字还没出口,紫罗兰好像被火烧尾巴似的,四足狂奔,背上蝠翼一展,破空飞去,转眼间就不见踪影,留下我在原地目瞪口呆,万万想不到茅延平临阵脱逃的本事,居然也传给了这头贪生怕死的豹子。

“这也会传染?你们把这当成是口蹄疫吗?”

我瞪着紫罗兰消失在空中的小点,正自没有好气,后头大批人潮已经冲杀过来。

“杀了这头瘦猪!”

“……干!你们才是一群肥狗!”

怒从心起,我转头骂了一声,一只手指划了出去。片刻之后,我用自己的手指挖着鼻孔,看着周围倒成一片的尸山血海,还有正在碎尸堆中昂首漫步的水火魔蛛。

这些山贼中虽然有若干好手,但终究修为有限,我简单使用yj灵贯体,就可以把他们解决,出动召唤兽,只是为了多点练习机会,因为g据黄晶石里头的记载,地狱y神杀生的数目越多、杀孽越重,本身的威力就会越强。

饱吸更多鲜血的水火魔蛛、凰血北蜂,杀伤力确实有了长进,当木寨门大开,一群拿着chu大木b的独眼巨魔,仿佛万马奔腾般吼叫乱冲出来,地狱y神增长后的力量,就在这群猎物上得到漂漂亮印证。”水火魔蛛发出了高频率的鸣叫,大气中的火元素与之共鸣,化作十三只高温火箭,乱s向独眼巨魔;凰血牝蜂也鼓动双翼,c控大气中的风元素,凝聚成七道真空风刃,由另一方向夹击独眼巨魔。

火箭与风刃,这都不是召唤兽本身的直接攻击,而是它们使用魔法,进行不同的魔法攻击,较诸之前只能用召唤兽打r搏战,无疑是更胜一筹。

独眼巨魔在追迹者的常识中,是能避则避的凶悍生物,危险程度近乎亚龙,但是两头地狱y神一轮魔法攻击,自己再一左一右地交错冲去,近身战收割魔法袭击的成果,前后不过是几下呼吸的时间,几头独眼巨魔已经成了地上的血r碎块,与之前的山贼同伴混在一起,难以辨认。

(唔!魔力波动……)

隐约感觉到一阵几不可查的魔力波动,我陡然转过头,发现在数十尺外的一棵格树后头,赫然躲藏着三名魔法师,鬼鬼祟祟,正要向我偷袭,从魔力波动的特x,我一眼就看出是两名风系魔法师与一名黑暗系巫师。

风系的魔法虽然不弱,却终究不比黑暗系具有威胁,我在他发出咒文的同一刻,扬起右手中指上的戒指,这枚得自东海海神g殿内的异宝,再度发挥其水系威能。

“反击咒语!”

“哇啊!”

压g就没想到会碰上水系魔法中最棘手的特异咒文,那名可怜的巫师一下施法落空,水火魔蛛喷s的蛛丝便贯穿他身体,将他滚扯拉近,蛛牙刺入身体,残忍地吸食他全身的体y,刺耳惨嚎声立刻响彻云霄。

风系的冲击波和真空刃,被凰血北蜂及时挡下,更反推回去,立刻就干掉了两名魔法师。

两头y神召唤兽回到我身边守卫,在尸山血海中傲视八方,另一边的阿雪与羽霓,也合力攻破了敌人木寨,当那座半毁建筑在轰然声响中整个塌陷,躲藏在我附近作实况纪录的不良中年,才终于现身出来。

“腾格尔盗贼团完蛋了,大叔,这种实力……也能算是传说中的盗贼团?”

“他们其实不错了,有魔法师,还与独眼巨魔联手,普通正规军都不见得能吃得下他们,不过碰上你们……他们也算是传说,很快就会消失的那种……”

第二章矮人村落

在我们一伙人“替天行道”的义举之下,在罗赛塔边境骚扰当地村民多时的腾格尔盗贼团,被整个消灭了。

我杀盗贼一向不留手,羽霓也是下手狠辣的一派,阿雪虽然对我们的辣手作风不能赞同,但她的黑魔法成力太强,波及太广,有时候虽然无意杀生,可是一记咒术发出去,杀的人比我和羽霓还多几倍,这让她相对失去了发言资格。

“口口声声不想杀生,结果你干掉的比我还多,阿雪,干得漂亮!”

其实,我才不在乎是不是什么伸张正义,或是替天行道,之所以答应那些乡民的请求,收取他们微薄的酬金,跑来这里与人厮杀,为的不是那薄薄酬金,而是腾格尔盗贼团本身的财富。

罗赛塔是矮人之国,往外贸易输出的工艺品,j美细致,在市场上都有不菲价值,特别是一些魔导器,往往都能在拍卖场上卖到惊人数字,腾格尔盗贼团在罗赛塔边境作案累累,除了掠劫村庄,也经常袭击往来商旅,手上想必累积了不少好货色,我们抢先黑吃黑,料想可以有一笔不错的收入。

像腾格尔这类盗贼团,都是行踪飘忽,很难掌握,普通追迹者如果只靠公会提供过时情报,很难找得到他们,但身为国际巡捕的羽霓,可以堂堂正正调阅慈航静殿与各地警政单位的情报,我们再从千百封求援信件中逐一过滤,就轻易找到了目标的踪迹。

羽霓羽虹都是有强烈正义感、责任心的一流巡捕,过去她们虽然能得到大量情报,但都是用来铲奸除恶,捉拿盗贼,绝不会拿来图谋私利。然而,现在的羽霓受到噬血诅咒的影响,几乎对我唯命是从,别说只是简单弄来情报,就算要她去放手大杀老弱妇孺,我想她也不会抗命。

正确的情报,再加上当地民众提供密径小道,就可以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接下来就只是战术策划是否成功,自身实力够不够硬吃下敌人的问题。正如同过去的多场战局一样,以暗击明、有心算无心,很少会不赢的。但赢取胜仗最重要的关键,仍是我们的实力比敌人高之一筹。

以盗贼团的等级来说,腾格尔己经算是上选,人数虽然不多,但却结合了其他种族的雇佣兵、魔法师,本身装备也算j良,但在战斗布局上,他们徒有实力,却无法好好整合,魔法师与独眼巨魔各自为战,没有掩护,对于专门寻找别人破绽的我,这种缺陷己经足以致命。

敌人的主战力被我牵制,剩下的虾兵蟹将虽然数目不少,但全是杂碎,羽霓和阿雪合力强攻,胜负几乎在瞬间就决定了。尽管从战术层面来看,会搞到我一个人单挑敌人主战力,这简直是策划上的大失败,不过结果却仍算理想。

除了越来越强大的y神召唤兽之外,我的致胜本钱,在离开东海的时候就陡增一倍。

武藤兰的海神g殿中,藏有不少五百年前战国时代留下的珍宝。那种人命如缕蚁的黑暗时代,制造武器的水准与技术,远远超越现今,当时很多广泛应用的神器,如今都己失传,变成拍卖场上奇货可居的天价珍宝,法米特在建造海神g殿的时候,把自己的很多战利品都放在海神g殿内,需要的时候,就利用亚空间连结召唤使用,但如今前人己逝,这些东西武藤兰留之无用,部份就由我接收。

高等的神器,往往使用上有等级问题,自身实力不足,不是使用无效,就是才一发动就被吸干全身j气。所以,东海封灵岛一战,我能带去使用的珍宝,都属于那些无视等级差别的极少数,还是在我离开东海,修为日进之后,才能够使用更多的东西。

佩带在我右手中指上的水灵妖戒,里头蕴藏了几个水系咒文,只要我把魔法力输入,咒语就会自动施放。里头两个威力强大的高级咒文,我暂时用不着,可是小巧灵便的反击咒语,却成了我的最爱,总能把敌人杀个出其不意,想不到会在内陆碰上水系魔法师。

加挂在百鬼丸末端的火蝶剑穗,看上去花俏可爱,但却有很凌厉的辅助作用,每当剑刃刺出,就会在刃锋周围形成三道红蝶火镖,剑挥一次,伤敌四处,在实战上的效果很好,听说剑穗里还封印了一式鬼哭神嚎的杀着,只是我一时间还没能发现。

收在行囊里头的金银手套,左手金、右手银,是古早门派“霹雳门”的秘宝,抚模在物体表面,能够将该物体所蕴藏的金、银元素给吸化提炼出来。手套效能有限,金块银块是办不到的,然而,弄出一点砂金、碎银却没问题,是法米特魔法大成前,行走江湖所用的珍宝,帮助少年的他摆平盘缠问题。

这三样东西,再搭配我手腕上的贤者手环,几乎让我行走江湖,无往不利,其实对于魔法师而言,魔法与异能神器都是够用就好,那种耗力很大的高等咒文或神器,一击不中,等于是把自己的x命交到敌人手上,还不如这些中下等的便利魔法。

进入腾格尔盗贼团的宝库,所搜括到的东西多数以财物为主,这些家伙大概销赃管道畅通,没给我们留下些什么魔法器,这让人有些遗憾。至于研判金币的成色真伪、宝石的等级、古董的年代与价值,这些本事我和羽霓都有专业水准,茅延平更是大行家,绝不会有遗珠之憾。

“约翰,你看,这颗猫眼石的色泽匀称,是上等货,最近市场上有人大手笔收购,能卖到好价钱喔。”

羽霓从洒落满地的珠宝中,捡出了一颗猫眼石戒指,脸上露出平凡少女见着美丽事物时的欢喜笑眉。对照她以前高傲而仇视一切的冰冷态度,现在完全像是换了个人,整天都在欢喜中度过,这或许是种成功的新生。不过,我花了很多力气,调适与减弱邪莲对她的影响,而改变她对我的称呼,就是最重要的一步。

“主人”两字是不能轻易出口的,光这两个字就足以让心灯居士找我算帐,但其他的称呼也不适合。那时,我们经过漫长考虑后,茅延平提了一个建议,让羽霓就直接喊我名字,不加任何其他的称谓。

“这样子叫,最简洁省事,你们这些年轻人谈恋爱的时候,不是最喜欢这样叫的吗?”

称呼没有什么大不了,但茅延平在话里所做的暗示,却让我有胆颤心惊的感觉。

“喂!大叔你……”

“贤侄,你现在是大地上炙手可热的英雄人物,响亮名声你己经有了,大把金钱你唾手可得,但女人……你总不能一辈子就是玩些师父徒弟或是x奴的把戏吧?”

“我喜欢玩大n徒弟色师父,你管我!”

“你现在有身分了,需要一点搭配身份的东西。有一个正式名份的女友良伴,你行走江湖会比较容易被人接受,至少不会被卫道份子攻击,你知道的,这一行很喜欢捧些神仙侠侣出来,况且有点正常人际往来,对你的身心状况也好,不会过于孤僻而心理变态。”

“你这个不要脸的东西,哪里有资格说我心理变态?当初你让我把她留下的时候说了什么?你说只是拿她来慰安的,现在对我扯什么鬼身心健全,你是摆明要玩我是不是?”

“……别、别动不动就拿刀子抵人脖子……大叔我……只是希望你过着光明而正面的人生啊!”

姑且不论茅延平的废话,他的这个建议后来仍是被采用,理由不是因为我想过什么光明而正面的人生,只是单纯为了给心灯居士和羽虹一个交代,做做样子,免得被人以为我把羽霓扣在身边当女奴或廉价劳工。

廉价劳工,一个小阿雪就很好用了,像羽霓这种天上掉下来的棘手货色,送给我都还不敢收。对外宣称羽霓是我正常交往中的恋人,这个荒唐的做法,只是为了届时给心灯居士一个交代,顺便还可以扯一些我们两人待之以礼,绝对没有发生超友谊关系的鸟话。

但这些话要让别人相信容易,要怎么让羽霓了解却难。邪莲吸血诅咒的效果太强,把羽霓弄得像个花痴一样,只懂得尽一切努力向我奉献所有,却完全听不进我说的话,对我的要求充耳不闻。

一个除了做爱,什么都不懂的美丽r娃娃……听起来很b,但是生活中并不是只有x,当我们要照料她其他方面的问题时,就伤透了脑筋,最后还是我想方设法地进行“治疗”,才把羽霓弄得比较接近正常人样子,而不是一个看到我就急着扑倒、搂抱的饥渴r傀儡……

看看羽霓在阳光下,笑得开朗灿烂的率x笑容,俨然就是一个俊俏的美少年,很难想像仅仅两年之前,她心中怀着对男人的深刻仇恨,整个人就像是一支仙人掌般多刺难近。

女同险恋未必是变态,但当时的羽霓,却百分百是一个心理变态的女同险恋者,拉着妹妹一起走向毁灭之途。相较于现在,若有人看到她夜晚在我床上的放荡表现,我想决不会有人相信她曾是女同x恋……

似乎察觉到我的视线,羽霓小跑步地抢到我身边,带点帅气却又大胆地贴耳道:“想要吗?这里不行啦,今晚一定好好补偿你……”

爽朗的柔和嗓音,还有耳畔的亲吻,真是让我有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莫名其妙被硬塞了个女友过来,这是否是我以前常常逼良为娼的报应呢?

抛开无谓的思索,大家开始把搜括到的东西运搬下山。我和茅延平乘骑的马匹后头,拉了几辆木板车,把东西装上去之后,羽霓在前开道,阿雪负责断后,大家慢慢走下山去。附近最大的一股山贼刚刚才被我们烧光抢光,暂时不用担心有其他盗贼来分一杯羹。

依照过去的惯例,十成财物中,阿雪和紫罗兰占一份,羽霓占一份,大叔占半份,剩下的七成半由我保管兼独吞。然而,羽霓g本是不花钱的无价劳工,给她的那一份都会回到我手里;阿雪的钱不是给紫罗兰吃掉,就是被她捐助给贫弱百姓,所以她们两个人的经济状况并不富裕。

大批的金币带在身上不方便,那些高价的金银制品也需要找个地方变卖脱手,所以最理想的地方,就是尽快找个城镇,把东西交给该处的追迹者公会办事处保管,再运送到大都市去拍卖,省得带在身边累赘又危险。如果可能,把东西带到人类城市贩卖,由于语言相通,比较会有好的价钱,但这里是罗赛塔的边境,距离这里最近的追迹者公会办事处,是设在一处矮人的市镇中。

“大叔,事先有要你打听位置的,现在知道方位吗?”

“哦,前两天遇到的那队商旅告诉我,从这往东翻过两个山头,有个矮人的小镇,脚程快一点的话,可以在天黑之前抵达,恰好可以在那边睡个好觉喔。”

对于连续在野外露宿几天的我们来说,能有一张干净的大床、柔软的枕头,舒舒服服睡个好觉,这点确实有很大的引诱力,羽霓和阿雪顿时欢呼出声,手拉手地又跳又笑。

“唔,来罗赛塔边境几次,每次匆匆来又匆匆走,没什么机会正式接触那些矮人,这次倒是个机会……”

与强大到有实力建国的j灵不同,那些天生拥有一双巧手的矮人们,散居在罗赛塔境内群山矿脉之侧。他们也不像兽人那样,占住某一个区域,封闭称王,而是与其他种族维持着一定的往来。

如果不是因为人类懂得使用魔法技术,制作合金与特殊咒文,这个在手艺、创意上都强过人类的种族,就会独占大地上所有神兵利器的铸造名单。人类和j灵的王族,常常重金礼聘他们帮忙建造神殿、g廷,宏伟的程度,令人叹为观止,但矮人本身却对这种建筑没有特殊爱好,宁愿住在简单的茅草屋里。

之前没什么机会与他们接触,这次适逢其会,我脑中立刻打着生财主意,预备去买几件东西,带到大城市加工,转手就能卖个不错的价钱。

为了赶时间,抢在太阳下山前抵达,我们乘上马匹,立即朝矮人村落出发。

羽霓一马当先骑在最前头,从后头看,有股很特别的英姿,如果不是那一头长长的金发作识别,在夕阳照映下的她,几乎就像是一个英俊的男孩子。

阿雪不擅长骑马,仍旧是侧骑在紫罗兰背上,由它又快又稳地乘载;我与茅延平的两匹马因为拉了板车,上头又载放了夺来的金银,负重最多,也行走得最慢,但为了等一下交涉方便,茅延平路上替我们恶补相关知识,除了买了一两本书让我们在马上阅读,口中还叙述不休。

“矮人是天生的工匠,善于建筑、铸造兵器、道具和饰物,几乎每篇传奇故事中的矮人都有这个特点,作品风格和其chu犷的外表相反,相当j密细致。”

“矮人大多居住在地表下的洞窟中,并不一定是天然形成的洞x,只是为了取得原料方便,就往地底下挖掘,建立错综复杂的地底通道和王国g殿。偶尔也有类似人类在地表上建立房舍而组成的聚落,但毕竟是少数。另外,他们喜欢庆典,喜欢喝酒,喜欢直来直往、个x单纯豪迈。”

茅延平道:“矮人男子通常是身体chu壮,但个子不高,看起来有些臃肿,蓄有大胡子和长头发。胡子在他们而言,是一种地位和尊严的象征,所以将他们的胡子刮除或烧毁,都是一种极大的侮辱。”

这些普通知识,我也略有耳闻,但听他详细说来,还是觉得非常有意思,就连后头的羽霓、阿雪都听得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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