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算个屁啊,他的家人还住在贫民窟,他现在的明星身份要是回去那里,岂不是被媒体乱写?
他这样高贵,早和那帮穷鬼划清界线了!魔天有些兴趣缺缺,懒洋洋地抬起眼道:“来人,送云玉少爷回去,回家也好,回酒店也好,总之十分钟内在我面前消失。”
最讨厌不识时务、死缠烂打的家伙了。就像有的人喜欢在欢爱后赖在他床上,他提醒了还不听,最后只能被他一脚踢飞出去。世人都说他是恶棍,他只不过是更直接一点表达自己罢了。
他这辈子,不想让自己受委屈,所以只好让别人受委屈。如此而已。
云玉没有让保镖押他出去,他愤愤地理好白色的小西装,恶狠狠地瞪了一眼冷御。从刚刚魔天的目光他就本能地感觉到了潜在的威胁。这个马蚤货,马蚤爆全场,现在魔天一定是要支走他,去勾搭这个贱人。真没想到自己才两个星期不到就被厌倦了,真后悔当时弃了孤铭,跟了这魔天。
要不是看在魔天刚刚收购了美国最大的娱乐公司,为了他的前程着想,他才不会这么决绝地投奔他呢!
现在云玉有些后悔自己不留后路了。
他当时太心急,以为要攀高枝了,随手用一张便条贴写的分手信,一共五个字:分手,不解释!
然后贴在了孤铭的私人电脑屏幕上。
想必他气疯了吧……
云玉与冷御目光厮杀了一会儿。云玉总觉得这个舞者的眼神这样熟悉,似乎在哪见过。冷御却有些得意地见着他被驱逐出场。
宾果,计划成功了一大半。不过冷御没得意多久,下一秒,一个沉稳讥俏的声音突然贴在他耳畔说:“你是天使,还是恶魔?”冷御回过头,发现不知什么时候魔天居然贴到他身边,还理所当然地探过身子,亵玩起他背后的翅膀来,像在逗一只鸟……冷御也不答他,只是盯着云玉的背影,道:“你的小天使走了……”
云玉喜欢穿白色,因为他要保持清纯的状态。他说要把每一夜都变成第一夜,当然他们孤府时一个帮他清理过的小仆从偷偷在下人房里议论过,说云玉少爷的菊花有点松……魔天紧盯着冷御,道:“你不会是在吃小天使的醋吧?”说完恶意地把冷御肩后的翅膀狠地一捏,冷御都觉得自己的西装快被这恶棍给撕破了……
魔翔现在见大哥过来勾搭上了这舞者,在中间插了个脑袋说:“喂喂,大哥,你可不要欺负他。
“怎么会呢,我疼他还来不及呢。”魔天重重咬着“疼”这个字,听起来暧昧十足。冷御突然觉得脑仁有点疼,这个男人征服感强大到让人无法忽略,以这霸道、侵略的目光来看,今晚会变得很棘手。
“快十二点了,我们去赏月。”魔天突然在大庭广众之中打横抱起冷御,直通通地往电梯走去,直接按了最顶层。这一切发生的太过突然,冷御都来不及挣扎一下……
关电梯的一瞬,魔天对着魔翔道:“舞会交给你了,弟弟。”冷御现在寻思着如何脱身,要不要继续深入下去。云玉今日吃了瘪,但不代表他会对魔天完全死心。但自己再这么折腾下去,最后的结果可能无法预计。
到了天台,夜风一吹,冷御不禁打了个哆嗦,忙从魔天这恶棍的手臂里挣扎出来。
天台相当广阔,还被建成了露天咖啡室和游泳池、后花园,魔天这厮还真懂享受。天台现在只有他俩,现在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冷御脑仁又疼起来。他的确是金牌管家,可他不是蜘蛛侠,不能吐出蜘蛛丝来一晃荡就逃跑……
回头看,魔天目光灼灼,像黑夜里盯上猎物的恶狼。他是混血儿,高鼻薄唇,轮廓美好,眼眸是湛蓝的天空色。若是不计较他那恶棍的声名,倒真是一副好皮囊。魔天上了天台,似乎有些变了。戾气有些被磨灭,整个人变得放松了许多。或许是夜风吹乱了他的头发,他现在不像是个运筹椎握的恶棍boss,每天都在算计着如何吞并别人的公司,让别人倾家荡产,贱卖家当。他现在更像是个艺术家,正在赏月观星。魔天一句话也没有说,紧拉着冷御的手,一会儿看看他,一会儿抬头看看天空。冷御被盯得有些发毛,尴尬地开口,居然是这句俗得不能再俗的话:“今晚的月亮……真圆呐……”
魔天像是被他逗笑了,再一瞬又恢复到刀枪不入的冷酷状态:“月圆之夜,就不怕狼人会变身吗?”说着做了一下狼人嚎叫的表情,极尽夸张。冷御笑道:“那善良的人类是不是要想着如何逃出狼口……”
“你敢……”
“……请问人狼夫人,何时放小人回去。中秋月夜,人狼夫人应该陪家人一起度过,而不是陪小人这样无关紧要的陌生人。”
魔天轻飘飘地瞧了他一眼道:“陪我一晚上,怎么收费?”冷御不禁爆出一背冷汗,这么直接?
于是挺起小胸膛:“对不起,我卖舞不卖身。”
魔天突然笑了,道:“面具都不敢摘,想必是有副好身材,可没长着好脸蛋。就凭这样你还敢和我玩欲擒故纵?”
“……”冷御无语。
“一百万,不算亏待你。”夜场里最贵的b也没这个价。
“对不起,魔天少爷,我只是个跳舞的,不是b。”冷御嘴里拒绝着,手里也没闲着,要逃出狼爪。
“一百万,美元。你跳一晚上舞才能赚多少?五千还是六千港币?”魔天诱惑道:“不如,你想想清楚。我开的价已经足够优厚了。”
“对不起,我想我要回去了……”冷御心中骂着魔天八辈祖宗。
魔天突然笑道:凯我母亲夫人活着时曾说,这个世上没有所谓的坚贞,一个人若还没有堕落,只不过是诱一惑不够大……你要多少?”
“……”认死理啊,爷不奉陪了。冷御抓狂。和这恶狼讲理,哪里讲得通。
“……好了,goodboy,我有的是办法让你就犯。例如把你逼得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没工作机会,或是拿你的家人朋友的前途性命来威胁你,又或是找一大堆黑鬼来轮了你……”是人就会有弱点,有弱点就会被我找到……到时候你不从也得从。但是今天过节,花好月圆,我真不想把你逼到绝路。那么,开个价吧,花钱买开心,我们双赢……不好吗?”
看着越凑越近的嘴唇,冷御终于觉察出自己有了“贞操危机”
再不出手就是sb啊!冷御突然发力,一招反擒拿手,直接脆出了魔天的禁锢。魔天眸子一暗,没想到小白兔急了也咬人。
虽然冷御练过防身术,但他事先已经做过研究,魔天走路拳道黑带,真找起消耗战,他一定落在下风。
于是,他猥琐地扭动小手指的装饰戒指,一枚飞针笔直地发射向魔天的脖子。
一滴血从飞针处蜿蜒而下,在月光下无比凄美绝艳。
魔天被暗算了,中了麻醉针。
五分钟,他只有五分钟的逃生时间。冷御夺路而逃……
做一场梦003:我叫墨尘封
003:我叫墨尘封
五分钟,只有五分钟!
一分半钟下电梯,一分半钟去停车场取车,他的车子离电梯比较远,一分钟内把车子开出去,出门还要安检,这是最后的一分钟。
逃跑真是争分夺秒,希望自己这次可以平安过关。
一切如冷御所料,他成功地把车子开了出来,又在车上迅速地换了身正常的西装,把面具取了,准备通过关卡。前面还有几辆车,只要没意外,他就能逃出这里。
但是,前面的安保员突然接到个电话,然后变得谨慎起来,前面的车辆放行,变得缓慢起来……
完了,那恶棍一定已经醒了!
针上能含有的药剂量很少,所以昏迷的时间是按正常人来算。但千算万算也忘了一点魔天不是正常人,他比正常人的体魄更强健些,所以只昏迷了三分半钟。
现在,冷御出不去了!
冷御轻咒了一声,把车弃到旁边的花丛边,把换下来的一身衣服装扔到垃圾桶里,急急地往前走去。车是用假名现金租来的,扔在这里也没有关系。
——但没有人过关是步行过去的,有钱人的舞会,都开着世界名车。
他得找辆顺风车,蒙混过去。
排在他前头的不是奔驰就是保时捷,不是兰博基尼就是宝马,甚至还有加长房车。他有点头大。
他现在最不想招惹的就是这些达官富人、花花公子。
在众多豪华车里,有一辆憨厚结实的悍马。如同一个军人,鹤立在花花少爷群里。这车很陌生,就像那些车是来娱乐,而这车是来执行公务。
他突生好感,觉得开悍马的一定是纯爷们,那也比惹着花花少爷好。
于是他硬着头皮,展露出金牌管家的搭讪功力,轻敲了一下悍马的车窗道:“……请问,可以搭个顺风车吗?”然后做了个醉醺醺的抚额动作,又嘀咕道:“我喝了点小酒,不能酒凌驾驶……拜托了。”
开车的人摇下车窗,露出一张年轻英俊的脸来。
冷御突然抽气……原来是认识的。
当然,冷御认识他,他却不一定认识冷御。
他叫墨尘封,是当今炙手可热的名医。他本是在香港最有名的皇家医院里任职,可惜人才总会被老字辈打压,最后他愤而辞职,开了私人诊所。这样的自由反而造就了他,不拘一格、不囿于常规旧理。黑市人称“医神”。
他是个古怪的人,若是看对眼了,分文不取;若是不爽,重金也骋请不来。
当年冷御和他是打过一次交道的。
孤家在争家产时,孤老爷子突然中风了,当然和孤铭他们几个不肖子暗中各出奇招有关系。最后孤家的老太太请人叫了当世最神奇的医生,医生只看了老爷子一眼,便说了声“才疏学浅,恕不涛和,“就潇洒地拜了个拜。他知道就算救活了也不过是再给他们下毒的机会,豪门恩怨他最避忌。
当天,是冷御开车送他回诊所的。当时两人什么话也没说,冷御作为金牌管家,自不是嘴碎的人,而墨尘封作为深谙豪门潜规则的医生,能活到今天也多亏了自己能谨严慎行。
现在冷御有点希望自己只走路人甲,不要被他认出来,毕竟他俩只不过打过一次照面,大家都没有任何交谈,还是在五年前……
现在,这位墨神医比先前更添成熟气质,还多了副金丝边眼镜,显得专业又斯文。
墨尘封盯着外面微笑的男人看了一脸,面上什么表情也没有,只是开了车门。
冷御识相地上来,说了声谢谢。
墨尘封突然开口道:“你要回孤府,还是别的地方?”
“呃?”
“你不是孤府的大管家吗?我记得五年前,你曾送过我一程。当时我的坐驾不是悍马,是部普通的摩托车,你怕我下山骑摩托危险,所以送过我一程……”不记得了吗?冷大管家?我叫墨尘封。”他居然爽朗地笑了起来。一洗书生之色,变得阳光而俊朗。
冷御无语。他没到这人的记忆力如此之好。
学医之人,本来就是百里挑一的聪明人。而且墨尘封还是医学院里的传奇,至今无人超越,记忆力惊人也就不算什么了。
他们过关很顺利。墨尘封每个月给魔翔做一次体检,安保人员都记得他的车,也认得他的人。他说这位是他的助手,也就没人敢质疑这位医学界的权威。毕竟他可是魔府的坐上宾。
冷御出了别墅,如出笼的小鸟。终于逃脱狼口,心情自然愉悦,不由打趣道:“墨神医五年后的气场更大,架势更足,那帮保全对你只有点头哈腰的份儿。”
墨尘封道:“五年了,冷大管家还是这样得体,一点也没有变。”
冷御苦笑。
墨尘封像是看穿了冷御的苦涩,又说:“人若是太执着,太一成不变,累的最终也只是自己罢了。冷大管家若是能试着改变一点,把心放在别人身上,应该会幸福的吧。”
墨尘封不但是外科圣手、脑神经科精英,而且也是心理学专家。
他说这话,话中有话。
对于孤家的事,他早就听到不少传闻了。现在,这个金牌管家,史上最忠诚的人,正坐在自己坐上,与自己近距离。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连拿手术刀都不会紧张的人,手心开始发热、冒汗。
五年了,这是巧合,还是天意?
墨尘封一辈子不信命。他被单亲的母亲抚养在贫民窟时,他不信命,他在垃圾堆旁边借着路灯看书,考上了港大医学院,每年拿全额奖学金,他连跳两级,公费留美时,比同年级的人都小三岁,他也不信命。他在皇家医院被老朽们排挤时,他更不信命。
我命由我不由天,他的命运是靠自己书写的。
但现在,如果说这是命运的安排。他会欣然接受这安排,并愿意把他放到心口处疼爱着。他其实想说——他不疼你,我疼你。
“你确定要回孤府吗?”墨尘封按捺住心中的狂跳,用平缓冷静的语气问着他的副驾。
“嗯。”
“……需要先打个电话吗?现在过了十二点。我记得孤府有门禁的。”
冷御抚额。没错,这门禁的制度还是他定的。
他打了个电话给老张,他的直属手下,看门的老伙计。
“……老张还没睡吗?”
“是的,总管。老张现在打醒着十二分精神,欢迎总管随时查岗。”
“……”冷御无语,听站老张又汇报了一通。
然后冷御忧伤地挂了电话,突然对墨尘封说:“……那个,我不回府了,今天晚上就随便找个酒店住一宿吧。”
“哦?住哪家?不如去我家吧,我家只有我一个人住,有十多间客房……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墨尘封居然有些雀跃。
“不用了,就在路边这家旅馆停就行了。”冷御很坚持。
然后,墨尘封只好叹了气,停他在道边,目送着他走进一家并不算高档的小旅馆。
真不知道是什么让这位铁打的超人管家这样伤心。他的背影如此落寞,好像世界全空了,只余他一人。
墨尘封有点气闷,觉得这车内让他呼吸不畅,于是下了车,半靠在车门处,继续放肆地瞧着冷御的背影。
他前所未有地觉得自己很失败。五年来他只敢望着他的背影,就像今天一样。他像个疯狂的粉丝,迷恋着个心永远不在他身上的人。现在,这个人离他这么近,却又不得不放他走了。
……过了一刻钟的时间,墨尘封正准备上车离开,突然看见冷御耷拉着脑袋从旅馆出来,模样有点沮丧,像只无家可归的小狗狗。
冷御看到墨尘封还停在这,像是吃了一惊:“你怎么还在这里?”
“倒是你,你怎么了?没带证件吗?”墨尘封回避了这个问题。
“证件是其次,主要是没带钱,给老板娘赶出来了。这里不刷卡,只收现金,而且也表示不认孤府的签单……”冷御无可奈何了,虎落平阳被犬欺。当时他换装太匆忙,仅有的一点零钱放在那闪瞎人眼的、带翅膀的小西装外套,现在正扔在魔家的垃圾桶里。
“那跟我回家吧。”墨尘封整个心都快要跳出来,说这句邀请完全心里没底。
“只能这样了,打扰您,不好意思。”料想一个名医也不
耽皇宠+番外第54部分阅读
欲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