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儿只有值班的刑警还在市局,整座楼栋都非常安静,林载川背他回到办公室,把人放到沙发上,打开空调,又从柜子里拿出太空被,盖到他身上。
信宿这么折腾一趟竟然都没清醒过来,在柔软沙发上换了个舒服的姿势,脸颊埋在被子里,没到两分钟又睡了回去。
林载川那铁打的身体素质已经进入工作模式,打开电脑,调低屏幕亮度,把u盘插上去,读取里面的视频资料。
七点多的时候,刑侦队的同事们陆陆续续到岗,林载川起身去了楼下办公室,给他们安排后续的侦查工作。
何方在案发后到自首前的这段时间里,一定是去见了什么人。
这个人会是整个案件的重要突破口。
等林载川回来的时候,信宿已经醒了,坐在他的电脑桌前,一边捧着一包薯片,一边盯着电脑屏幕。
看到林载川进来,信宿把手里的薯片一抬,咔嚓咔嚓着问:“林队要吃薯片吗?”
林载川看他片刻问:“这也是你开的薯片店吗?”
他知道信宿有一家奶茶店。
听到这话,信宿弯腰笑了好一会儿,“不,这次是垃圾食品。”
他理直气壮说:“有时候吃垃圾食品可以让人保持一个好心情。”
“是蜂蜜黄油口味的!”
“……留给你自己吃吧。”林载川摇摇头,走到他身后,“监控录像有什么发现吗?”
信宿说:“我才刚开始看。”
他又不死心地推销自己的薯片,拎起一片转身抬手送到林载川的嘴边,“真的很好吃的!”
林载川不能理解他这种固执奇怪的分享欲,但也低下头还是吃了。
看监控是非常无聊且耗费时间的一件事,几个小时坐在椅子上盯着电脑屏幕一动不动是很痛苦的,但是刑事案件中往往有大量视频资料的需要逐一排查,这是断案最直观、最有力的证据。
三小时后,楼下办公室的同事传来了消息,他们把监控分时间段切割成很多部分,几十人一起看,比信宿一个人的效率要高很多。
信宿本来以为他们发现了何方的行踪,但——
没有。
刑警们把监控从头到尾一帧不漏地审视了一遍,然后愕然发现,小区的所有出入口竟然都没有何方经过的身影。
但这是不可能的。
林载川的身手可以轻松翻墙进出小区,但何方的个子基本不可能让他翻过三米多高的围墙,他想要离开盛光小区,只能从某个出入口经过。
除非何方会隐身,否则一定会被摄像头拍到。
听到这个消息,信宿轻轻闭上眼,皱眉低声道:“难道何方不是从这个小区离开的。”
……是他们的侦查方向出错了吗?
但,已经没有其他的可能性了。
信宿不是一个会怀疑自己判断的人,他从来不认为自己会出错,更何况林载川跟他做出了同样的推定——
何方一定是在盛才小区内消失的!信宿脑海中快速思索着什么,喃喃道:“何方能完全避过小区内部的所有摄像头,说明他对里面的布局非常熟悉,说不定提前走过许多遍。”
“所以……他是怎么离开的?没有直接从出入口走出去,坐了别人的车吗?”
林载川突然道:“如果他要见的人,就在这个小区里面呢?”
信宿倏然睁开了眼睛。
林载川的手指轻轻扣在桌面上,在脑海中进行一场推演,“晚上十一点,何方从案发现场离开后,把沾了血的衣服扔进了附近的垃圾桶,然后从护栏间隙里钻进盛才小区,他一路上躲避开小区内部所有的监控摄像头,没有直接离开,反而进入了某一栋居民楼中。”
“除非有住户在门外安装了摄像头,否则楼道内部是没有监控的。”
“何方或许在某个人家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或者在他自首前的任意某个时间点,那个人开车带着他离开了小区——这样一来,何方从始至终都不会出现在监控摄像头下。”
这个假设是完全合理且没有任何破绽的。
只要何方对盛光小区的监控排布足够了解,他完全可以避开所有电子眼,神不知鬼不觉进入居民楼!
“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很难继续往下调查了。完全不能判断何方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信宿托着下巴道,“难道要把那两天所有进出小区的车辆都排查一遍吗?起码也有几百辆车,感觉明显不太现实,而且现在我们也没有明确的排查方向。”
他们无法得知何方背后那个人的特征,甚至连幕后黑手的存在,也只是警方基于案件事实,得到的一个合理推断。
何方在监控摄像头下挥刀杀人,而后到警局自首,除此之外,没有留下一丝证据。
信宿想通其中的关窍,不由笑了一声:“好完美的犯罪手段,简直是天衣无缝,借了未成年人这把刀,不需要任何成本,就能带走一条人命。甚至何方的年纪如果再小一点,他回到社会以后,可以如法炮制地继续杀人。”
林载川瞥了他一眼:“如果你不是在市局说这句话就更好了。”
信宿被上级批评了,无辜地眨巴了一下眼睛。
警方侦查了两天没有任何进展,他还在这里夸赞敌人的犯罪手法高明。
……确实是不合时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