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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小官生活 (穿越种田文,温馨) 第3部分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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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小官生活(穿越种田文,温馨)作者:肉书屋

大明小官生活(穿越种田文,温馨)第3部分阅读

息:这要是个男孩儿多好呀,哪里需要折腾这么多,“好孩子,以后也别叫我老爷啦,我算是哪门子老爷呀,不过是个会两下拳脚功夫的土老财罢了,你呢,就叫我爷爷吧。算起来,你也是第一个放在我们身边的孙女,老婆子,老婆子,赶紧使人把厢房收拾出来,给五丫头住!”

里屋坐着的李老太太听到老伴儿的招呼,忙答应一声出来,“好,正好咱们院子里也没个小孩子,让五丫也好好陪陪我们吧!”

说完,又想起儿子急着赶路回来。恐怕午饭还没有吃。又招呼家里的粗实婆子给大爷去做饭。她则领着刚才掀门帘儿地丫头去东厢房收拾房间。五丫一看大人们都决定好了,她便跟着老太太一起去自己地房间。

东厢房是三间。以前是做客房地,所以床、柜子和各种家具都齐全,基本上没有多少需要打扫整理的。老太太指挥着小丫头。把今年刚做地被褥取了一套给五丫铺上,又看了看五丫带来地衣服,褥裙、中衣和内衣都有,只是布料半新不旧地。

“胜姐儿呀。你刚来。咱们就先这么住着。衣服呢。我也让小巧帮你再做几套。”

“老太太,不着急。我这些衣服够用地!”

叫小巧地丫头忙着干活,五丫也没有闲着。她把屋里的小东西规整了一遍,按照自己的习惯把妆台上地镜子、篦子和头油都放好,然后拉着奶奶地手半撒娇地说着。

“好,好孩子!”

老太太虽然不在现场,但是在里间也听到了老头子的话,为了李家的家业,真是难为这个小丫头了。她坐在收拾好的炕上,把五丫揽进怀里,用手轻轻的摸索着她的小发髻,“丫头,你放心,老爷和我不会亏待了你,你在这里就踏实的住着。小巧,你以后就在外间值夜,给我好好照顾胜姐儿,明白吗?”

“是,老太太!”

小巧大约十三四岁的样子,她是李家签了死契的丫头,整个人都是主人家的。听了老太太的话,知道自己以后要伺候的主人是五姑娘,便连忙给胜男行礼。

第一次有人向自己下跪,胜男有点措手不及,她无措的看着老太太。

“呵呵,五丫,这是小巧,以后呀就让她伺候你,她要是哪里做得不好,你也不用客气直接来回我,我收拾她!”

“嗳,谢谢老太太!”

五丫答应一声,向老太太施礼致谢。

吃了午饭,李正义还要赶回梅水镇,他交代了五丫几句,又偷偷塞给她一个荷包之后,坐上马车赶了回去。

五丫站在门口,看着马车渐渐远去,心里不知怎的,莫名的升起浓浓的失落。小手捏了捏荷包,硬硬的,打开一看,里面放了几块碎银子和十几枚铜钱,唉,这个爹爹对她还是不错的。

第二天清晨,后院的公鸡“喔喔喔”叫起来,胜男揉着惺忪的睡眼做起来。呵~~~好困,现在顶多也就清晨四五点钟吧,昨天晚上临睡前,爷爷说让她听到鸡叫的时候就起床来后院的马棚见他。

“好困!”

胜男悉悉索索的穿上练功服,套上鞋子,外间炕上的小巧也早就起来在厨房干活。铜盆里已经打好了水,她胡乱抹了两把,然后把头发梳成马尾辫,在公鸡再次打鸣前来到后院。

后院的面积很大,像个后世的足球场,场子一侧还放着一排兵器架子。老爷子也穿着短打扮,正坐在椅子上端着杯热茶慢慢地喝着。

“爷爷!我来了!”

胜男一看老人家先到了,快跑几步赶到老人面前,站好军姿。

“恩,不错,还不算太晚。”老爷子放下茶碗,打量了一下胜男,一身有点奇怪的衣裤,头发也整整齐齐的梳好,直挺的身姿倒也有几分英气。

“丫头呀,今天是咱们第一天开始培训,你知道当一名捕快,最重要的是什么吗?”

“恩,身手好,胆子大!”

捕快吗,不就是抓人?现在可没有配枪,如果身手不好,抓谁呀?怎么抓?

老爷子笑了笑,“对,也不对!”

“啊?”

难道还有比这更重要的?!五丫不解的看着老爷子。

“呵呵,做捕快呀,首先要跑的快!”

“跑,跑的快?”

胜男讶异的重复着爷爷的话,想了想点点头,也对,现在是古代,又没有汽车也没有摩托车,如果跑不快,怎么抓住逃犯呀?再说了,如果遇到自己对付不了的危险份子,逃跑的速度慢了也很危险。

“对,看来你已经想到为什么了,”老爷子注意到五丫眼中恍然大悟的表情,心里也很高兴,这丫头很好,不但能吃苦,还有悟性。他起身来到后门的大门,对着后面的一个山包说道,“来,丫头,看到前面的荒山了吗,你围着荒山跑一圈再回来,快去!”

“是,爷爷!”

五丫目测了一下,目标离后门大约三四百米的距离,山体不是很大,估计也就五六十亩,一圈下来有个两到三千米吧。她深吸一口气,攥起小拳头,开始“一二一”的慢跑了过去。

身后,老爷子取出一个香炉,点上一柱香,然后继续坐在椅子上喝茶。

第一卷缁衣世家第十二章宝葫芦妙用(一)

“呼气,吸气,呼气,吸气!”

山路上,胜男满头大汗的跑着,腔子里像硬塞了什么东西一样,双腿也如同灌了铅一般。她不断的调整着呼吸,回想前世参加越野拉练时候的样子,当时几十里路都徒步跑了下来,更何况这区区的三千米。

可惜,胜男忽视了一个重要的因素:前世她是个二十一岁的成年人,而且从小锻炼身体,身体素质比一般的年轻人都好。可现在五丫的身体只不过是个九岁的儿童,之前也缺少基础锻炼,她虽然恢复了几天,但是锻炼的时间太短了。

等绕弯一圈下来,她感觉全身都湿透了,身体也不是自己的一样,双腿和双手机械的摆动着。又坚持了好久,才看到后院那道漆黑的大门,她拼命的喘着粗气,如同一条搁浅的鱼,嘴一张一合的吞吐着。

“加油,加油!”

胜男默默的在心里为自己加油,她能如此拼命的锻炼,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在几乎没有科技的明朝,一个强健的身体就是最大的财富。

香炉里的香已经燃到一半,李老爷子静静的等着。胜男几乎跌跌撞撞的跑了进来,她巴掌大的小脸上一溜一溜的满是汗水。

“恩,不错!”

听到动静,老爷子看了看香,在她这个年龄能在两刻钟内跑完,也算是很不错的成绩了。

“呼,呼!”

胜男也看到了那个香炉,她虽然已经累惨了,但是多年的锻炼告诉她,此刻还不能停,她慢慢的在院子里走着,直到呼吸渐渐平稳下来,她才站回老爷子身前,姿势还是蛮挺直的,只是两只小腿“突突”的抖着。

“还不错,五丫,今天是第一天。所以你能在半柱香的时间回来,算你合格了。不过。以后的速度就不能如此之慢!”

“是。爷爷!”

胜男对自己的速度也不是很满意。想当初她跑一千五百米的时候。也就五分钟左右,如今跑三千米。却足足用了半个小时,简直就是乌龟爬嘛。就这个速度,别说抓贼,恐怕连个贼影子都看不到。

“刚才你提到做捕快要身手好,这是肯定地。”老爷子站起来。活动了活动筋骨。接着说道。“咱们梅水镇东临泰山、西靠济南府,地处交通要道,县城地风气也非常好。街面上没有什么游侠,只有一些不入流的小混子,功夫呢也没有很好地,不过,即使是这些小混混,咱们当捕头的人也一定有拿得出的本事,否则,别说捕头了。就是个班头都坐不住呀!”

“爷爷。我听阿爹说咱们家有祖传地功夫,是什么呀?”

胜男的呼吸渐渐平稳下来,除了口腔里还有些辛辣的感觉,其他的已经慢慢恢复下来。她好奇的看着院子里的兵器架,上面放着刀枪剑戟斧钺钩叉等等各种各样的武器。

“咱们家的祖传功夫是‘李家刀’,”老爷子双手交叉掰了掰,只听得“咔嚓”两声关节活动的声音,他抬手拿起一把刀,“丫头,你看着!”

说着,老爷子双脚微开,横刀在胸,摆了一个开场的姿势,接着上三刀、下三刀、左三刀、右三刀的耍了起来。刀法没有什么花哨,但是刀刀逼人,一片寒光之中,老爷子一刀劈向正中,收住刀势。

“李家刀一共六六三十六招,刀法看似平常,在对敌的时候却非常实用,讲究的是一刀震敌,三招制敌。丫头,看明白了吗?”

胜男忙点头,看了这么多年的武侠片,终于见到真正的功夫啦。老爷子六十多岁的人了,可是一套刀法耍下来,脸不红、气不喘,身上绝对有真功夫。

“爷爷,我也试试?!”

“你?!”老爷子把刀放好,回到椅子边,笑着看还没有椅背高的孙女:“你呀,先把基础打好吧,来,蹲个马步!”

“哦!”

明明现在不教,还勾引人家,真是坏爷爷!

接下来的日子,胜男开始了她的捕快养成计划。每天清晨先跑上三千米,然后回来蹲马步,蹲上半个时辰的马步才去吃早饭,吃过早饭,爷爷在给她讲自己当差三十多年见过的各种大案、要案,以及衙门里的各种潜规则。

吃过午饭,下午是练字时间,爷爷说了,作为普通女子认不认字不重要,可是作为一县的捕头如果连公文或者布告都看不懂,那不贻笑大方吗。

练完大字,基本上也就是晚上了,洗洗刷刷之后就准备睡觉。每天的行程简单而忙碌,活动量也逐天增加,当然她的营养也是非常丰富的。老爷子和老太太心疼她每天如此高强度的训练,一日三餐有荤有素搭配得当,如此一来,短短半年的时间,胜男个子长高了,身体也健壮了不少。

“胜姐儿,找什么呢?”

丫鬟小巧拿着一套刚缝制好的练功服进来,发现胜男正撅着屁股埋在炕柜上翻东西。

“嘿嘿,找它呢!”

胜男拿着一个小巧的绿葫芦,乐呵呵的回答道。

“葫芦?!还怪好看的呢,这是您从家拿来的?!”

小巧把衣服放在炕上,好奇的看着这个通身翠绿的葫芦。

“恩,没错!”

胜男打开葫芦塞,里面的药香扑鼻而来。明天的“越野拉练”就靠你啦,她美滋滋的把玩着。

经过半年的训练,她基本上能用一刻钟就能跑完三千米。老爷子对她的进步非常满意,今天结束文化课的时候,他便告诉胜男,明天开始他们的训练场地换到野外,看看胜男的耐力如何。

听了老爷子的解说,胜男觉得和自己前世参加的拉练差不多。基本上就是她跑着,爷爷骑马在旁边看着,估计距离不会太近。回屋后,她就开始琢磨准备什么东西比较好。

长途奔跑,水分的补充比较重要。可是用什么来装水,又不会让爷爷发现呢?!

想来想去,她想起小白送的葫芦还一直压着箱子底呢,那个东西个头不大,装点水应该没有问题吧。只是,小白给的时候也没有说葫芦有什么神奇,估计是对人体好的,应该没有坏处吧。

第二天,胜男穿上小巧新做的练功服,这套衣服是比照着自己设计的衣裤来做的,布料比自己的好些,都是透气舒适的棉麻布。如今已是冬天,她在练功服外面还套着棉衣,腰间系着汗巾,汗巾下藏着她的宝葫芦。

来到后门,爷爷已经骑着马等着她。她调整了下气息,然后按照爷爷的指示,慢慢的跑动起来。跑了一小段,她就出了汗,把批在外面的棉衣脱下了交给爷爷,老爷子指着远处的一条河说,“下一站是梅水河,我到前面等你,脚底下要快!”

“是,爷爷!”

胜男微微喘着气,看了看前面的路,恩,貌似不远。老爷子“驾”的一声先骑马走了,胜男心里默数着“一二一,一二一”的前进着。跑到大约四千米的时候,她感觉脚底开始发沉,嗓子干得直冒烟,她放慢速度,从汗巾下接下小葫芦喝了一小口水,一股清凉的感觉从口腔流向腹部,干裂火辣的腔子里顿时升起一种暖暖的感觉,舒服极了。

“呵呵,果然是个宝贝,普通的水放进去也能变成甜美的矿泉水!”

喝了一小口,胜男仿佛来了劲头,她把葫芦放好,劲头十足的跑了过去。

老爷子估摸着那丫头估计还有一刻钟才能赶过来,便下了马休息了一会儿。他的屁股刚挨地没有多久,就见到那个小小的身影从远处跑来。

哇咔咔,二更到!

第一卷缁衣世家第十三章宝葫芦妙用(二)

“咦,怎么可能?!”

老爷子心里难掩惊讶,要知道这条路是他们李家世世代代训练的必经路,他年轻的时候也跑过,当时他已经十二岁,第一次跑也用了三刻钟,这丫头不过才十岁,第一次跑居然用了两刻钟?!

李老爷这里正疑惑着,胜男那里却像打了鸡血针一样,五千多米跑下来,丝毫不见一丝的疲惫,只有额角的汗水证明她确定有在跑步,而不是散步游乐。

“爷爷,下一站是哪里呀?”

她原地踏着碎步,微微喘着粗气的问道。

“下,下一站?哦,下一站就是前面的玫瑰园,看到没有?”

老爷子看着孙女轻松的样子,有点傻眼,他用马鞭一指远处的一块凹地,凹地处三面环山,只有一面通向大路。

“恩,看到了,爷爷!”

胜男看了看,脚下开始加速,“一二一”的跑向远处。

“这,”李老爷子呆呆的站了一会,他训练了胜男半年多,开始只是感觉这个孩子很聪明、也能吃苦,没想到她的耐力和体力这么好,他看着小小的身影慢慢淡去,忙牵过马,“驾驾驾”的骑马赶了过去。

可惜了,胜男怎么不是个小子呢?!如果她是个男孩,有这样优良的先天条件,再加上他后期的栽培,李家的中兴在即呀。

“吧嗒,吧嗒”的马蹄声中,李老爷子再次纠结孙女的性别。

玫瑰园是李家地一个农庄。栽种了十几亩的玫瑰花。此刻正是隆冬,前两天刚刚下了初雪。花园里点点雪白。

“爷爷,咱们在这里吃过午饭就回去吗?”

胜男歇了歇,擦去身上地汗,她穿好厚厚的棉衣。看老爷子望着空旷地园子发呆。她来到玫瑰镇也一段时间。因为每天忙着锻炼身体。也没有什么机会出来。只从小巧嘴里大概知道了玫瑰镇地一些故事。玫瑰镇以栽培玫瑰而得名。全镇一百多个村庄。有三分之二地村子都种植玫瑰。甚至有的花农已经研究暖房里种花。在漫漫冬日娇艳地玫瑰傲然盛开。

李家所在地李家沟也有农民种植玫瑰。听小巧说一到花期。空气中都弥漫着浓郁地花香。不过。她来的时候已经过了花期。自然也没有机会见识几十亩甚至上百亩玫瑰盛开的绝美场景。

没想到,她们李家也有玫瑰园,而且看面积足足有十几亩,三面环着山,园子有了天然的屏障一般,只可惜现在是冬天,花田里一排一排的花茎上满是积雪,基本上没有一丝的红意。

“恩,胜姐儿,这是你第一次来玫瑰园吧,来,丫头,好好看看,”老爷子倒背着手,他的目光直直的看着远处的青山,“这是咱们李家发家的地方,咱们家是洪武年间被强行迁徙过来的,一转眼一百多年过去了……”

胜男默默的站在老爷子身后,听他喃喃的讲过去的故事。关于明朝的大移民,她听说过不少,后世河南、山东、安徽三个省的很多人都是明朝大移民的后代。没想到,他们李家也源自山西大槐树。难怪她一路跑来,看到每家门前都种着大槐树,据说,这是移民后代们为了怀念遥远的故土才种植的。

“……胜姐儿,这里是咱们根,每个接受家族训练的人都会来这里,以后每天都要徒步跑到这里然后再折回去,记住,时辰要控制好,什么时间能在一柱香之内回到家,你的第一项才算是合格,明白吗?”

“明白了,爷爷!”

胜男郑重的点头,她心里突然有点明白为什么祖先会把这里当做训练基地,估计也是希望儿孙们能了解到先辈们的辛苦创业吧。进,可以进公门当捕头;退,可以退回老家种地栽花。

“行啦,今天是第一次来,你到花田里随意看看吧,以后我就不跟着你,你要自觉跑来这里再返回家,能做到吗?”

老爷子转过头,用审视的目光看着她,见她稚嫩的小脸上满是坚韧,欣慰的捋捋胡须,让她自由活动。

“爷爷,您放心吧,我会努力的!”

胜男忙表态,锻炼身体是好事,她可不是不懂事的小屁孩,身体里的灵魂可是正儿八经的成年人呢,自然不需要别人的监督。

表完态,她也想看看古代的玫瑰园,便躬身向老爷子施礼告退。

她来到外面,先从汗巾下拿出宝葫芦,路上她就很奇怪,这个葫芦就巴掌大小,里面装的水也不会超过200毫升,怎么她喝了一路都不见少呢?!

她担心爷爷看到,便蹲在一丛玫瑰花边,打开葫芦塞,里面的水还是满满的,甚至有丝丝的热气冒出。奇怪,这是怎么回事?胜男清晰的记得,她喝水之前自己的身体非常的疲惫,嗓子干渴,而且肺腔里像是被什么挤压了一样很难受,但是一口水下去,疲惫的感觉竟然得到缓和,身体也感觉好受许多,仿佛注入了新的能量一般。

她怀疑的看着宝葫芦,想了想,把葫芦翻过来,小口朝下,清水呼呼的流了出来,流了好久,清水渗入花茎边的土地里,后来倒的水多了,居然在花下形成了一个小水洼。

不是吧,还有?!胜男看着源源不断流出的清水,她发誓,自己今天早上装进去的水也就两杯,也就是地上水洼里这么多,可是葫芦里怎么还有?!

难道,这就是宝葫芦的神奇功效:放进里面的东西可以变的无限量。她重新把葫芦翻转过来,看看小口,果然,里面的水依然是满满的,就像刚刚灌满一样。

“哇塞,真是个宝贝呀,哈哈,就凭这个小葫芦以后跑再远的路也不用担心水的问题啦,太棒啦!”

想到这里,李胜男高兴的几乎手舞足蹈起来,她眼睛看着地上的小水洼,再看看手里的小葫芦,心里直说:笨蛋小白,总算干了一件正事儿,哼,看在葫芦的面子上我原谅你啦!

李胜男蹲的时间久了,双腿有点发麻,也感觉有点冷,她忙站起来准备进屋去吃饭。结果,在站起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刚才被清水灌溉的玫瑰上的积雪渐渐的融化,然后碧绿的叶子中居然长出了一个小花苞,花苞像电视里看到的特写画面一样,花瓣一层一层地慢慢的舒展开来,一朵娇艳的重瓣玫瑰盛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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