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黑虎等人更不用提,都用一种不敢置信的眼神看着夏琛,本来他们都以为,夏琛一行人里,估计只有南哥儿折柳和温束是能打的。南哥儿是因为聊天的时候兴起跟他们扳过手腕,谁都没赢他,折柳随身带着剑,行动间也能看出是个练家子,温束虽然脸白得像个病秧子,但是气场强,看着就像个惹不起的。
至于剩下的,针娘母女不用提,女人小孩天然容易让人看轻,冯砚山一身肥膘还没完全变成肌肉,忘尘是个和尚,就算有金刚怒目,也没几个人见识过,而且他那张脸,实在让人无法想象他杀僵尸的样子。
夏琛更是个富家公子模样,他自己不清楚,但是一些小习惯却让生活在底层的山匪们感觉到他一定生活在养尊处优的环境里,冯砚山一口一个“夏少”更是佐证了他们的猜测,这样的小公子哪个是能打的。
他还抱着本书不撒手,别个拿刀拿剑拿枪,他难不成用书砸僵尸?
万万没想到,他们看轻的小公子,冷不丁就让书飘起来了,他们还没反应过来,一通完全看不懂的操作,小公子手上多了个黑球,扔出去就炸死了一圈僵尸。
“天老爷呀,这是什么宝贝……”孙黑虎的兄弟们,看着夏琛的眼神好像在看神仙。
“小叔,太帅了!再来一个啊!”南哥儿兴奋极了,看僵尸一倒一片,可比一只只慢慢砍爽多了。
夏琛自己也没想到轰天雷这么厉害,可惜他一共只复制出两张六颗,炸死大嘴用了两颗,刚才用了一颗,现在只剩三颗了。
这么好用的武器,当然要用在紧急关头,于是夏琛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南哥儿,让他努力砍僵尸。
温束闲的无聊,拿着长.枪见缝插针戳僵尸,他,既不会妨碍到前面战斗的人,还一戳一个准,角度刁钻狠辣,枪尖在僵尸胸口转动抽出,便是一个血洞,前后不到三秒,就能干掉一只僵尸,效率极高。
等南哥儿和孙黑虎累了,就换上其他人,针娘和冯砚山也主动出战,他们记得夏琛的话,这乱世,不努力提升自己,迟早会被僵尸吃掉,所以平时从不避战。现在僵尸变强了,他们更是要早点习惯。
就连夏琛自己,现在剑法也有模有样,他的身手是温束手把手交出来的,他力气不如南哥儿,用刀太费力,砍不下僵尸的头。长.枪难学,温束便教他用剑,刺僵尸心脏脖颈。
并肩作战之后,孙黑虎等人佩服至极,不得不承认他们看走了眼,夏琛一行,竟然个个不弱。
柳妩起初是躲在洞穴里的,在看见有多少僵尸之后,她心里后悔极了,就不该放这两群人进来,否则也不会招来这么多僵尸。
几百只啊,可怎么杀得完,柳妩紧紧拽着灰狼的长毛,紧盯着拐角,时刻预备着等夏琛和孙黑虎撑不住了,她要想法子逃出去。
等来等去,一直没见人回来,柳妩一惊:莫不是全军覆没了?
她壮着胆子往外一瞅,外面杀得热火朝天,刚刚被换下来的南哥儿正十分不讲究的往地上一坐,萱娘乖巧地递上水和肉干给他补充体力。
几米外就是不断冲过来的僵尸,他就这么坐在那里,大口吃着肉干,安逸得好像在自家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