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了迁就自己,谭欢不是不清楚。
可谭欢最初时喜欢的,便是那个到哪儿都耀眼的少年,她心里有些难受,却不知道怎么跟人说。
她以前喜欢他,后来恨他,可说来说去,真正在她心里待过的也就是孟余朝而已。
喜欢对她来说,其实是件挺奢侈的事。
十月底的时候,孟余朝那胳膊总算恢复得差不多,谭欢去军总医院差不多近一个月,她们这医院就在丰海区。
孟余朝来接过她两叁回,谭欢都让他在医院的停车场等着,从不让他上楼。
“姐,我就这么见不得人么?”孟余朝不高兴。
谭欢糊弄了几句:“我们那科室主任对我太过殷勤,怕是知道你爸介绍的,回头你过去闹得影响不好。”
“怎么就影响不好了,别人还巴不得有这层关系。”孟余朝嘟哝道,不过也知道她不是个爱出风头的性子,便不再说话。
两人如今住在孟余朝的房子里,他这边离两人上班的地方都近,谭欢没带什么东西来,就平时换洗的衣服,一个箱子就能装得下。
孟余朝看着不说什么,倒是暗地里给她添置了不少东西。
谭欢活得没心没肺,孟余朝不逼她,张芝那里还以为是孟余朝的原因,反对她抱着几分愧疚。
毕竟在他们瞧来,总觉得同居这事吃亏的是女人。
隔了一年,谭欢收到于晋发来的请帖,于晋竟又打算结婚了,他老婆瞧着年纪不算大,顶多二十出头的样子,之前还跟谭欢一起吃了顿饭。
孟余朝硬是要跟着谭欢一同去,在酒店门口见了于晋爸妈,孟余朝还好,就是对方有些尴尬。
“叔叔,阿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