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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郭嘉长胖】

关于他二哥的复杂想法,曹冲是不晓得的。第二日他便兴冲冲地给徐干等人都送了一刀纸,让他们可着劲写,写完还有,保证够用。

过去一年里,学堂里的学生都是用木制沙盘练字,练完把沙子推平就可以重复使用,成本非常低。

唯一的问题是他们基本没法像寻常文人挥笔就写,大多数人连正经笔都没握过!

现在纸既然有了,曹冲便领着学生们上了堂手工课,一起给兔兔剃毛,取用它们身上的兔毫。

入冬之后,兔子俨然成了周围猎户们最好找的猎物,送来村子的也是兔子居多。

曹冲带着学生们把收来的兔子五花大绑,挨个取了背脊和尾巴上柔软漂亮的箭毫,经过一番问题百出的处理、对齐、捆绑、黏合,成功获得手工制造的原始兔毫笔!

徐干日子虽清苦,笔却是买得起的,可看着曹冲领着一群小孩兴致勃勃地做笔,不知怎地也来了兴致。

他二话不说捋起袖子亲自跟着做了几支。

成年人的手就是灵巧得多,曹冲这群小屁孩做出来的笔或多或少都有点瑕疵,徐干的成品却十分漂亮,很有后世那种大师纯手工制作的味儿了!

曹冲捣鼓完自己做的第三支笔,转头一看,徐干做的和自己做的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他登时撂下自己手头的兔毫,凑到徐干旁边看得垂涎三尺。

见徐干轻松从容地做好第二支兔毫笔,他便腆着脸说想要沾沾徐干的文气,问徐干能不能送他一支。

徐干见他跟个小孩似的,并不觉得他的要求有什么不妥当,笑着把手头刚做好的兔毫笔送他:“拿去吧。”

曹冲心满意足地把笔揣好,改为背着手去给学生们指导造笔过程的疑难问题。如果不看他自己做成什么样的话,俨然很有专家派头!

曹冲动手能力不强,教学能力(指手画脚能力)却很出色。

一个早上忙活下来,每个学生都拥有了一打兔毫笔,并成功掌握了基本的制笔技巧。

最后曹冲从每个学生那里敲诈了手工兔毫笔一支作为他这堂手工课的束。

即便曹冲不说,大家也想给曹冲送,只是觉得自己做的笔不太拿得出手。

现在曹冲亲自提出来了,学生们自然都热情地挑出自己最满意的笔奉上!

曹冲抱着笔往回走,还跟徐干嘀咕:“他们给得这么痛快,一点敲诈的成就感都没有。”

徐干笑道:“莫说给公子一支笔了,就算公子要他们拿出家中所有家当,他们也会二话不说听从。”

徐干到庄子里住了两个多月,越住越清楚曹冲在庄户们心中的地位。

他不知晓这些庄户刚来时是什么样的,只知道如今庄子里但凡提起曹冲,所有人永远都只夸好,没有人说半句不好;若只是嘴上说说,那也不稀奇,难得的是谁家得了什么好东西第一时间想的便是拿去献给曹冲!

在这庄子之中,曹冲在所有人心里都是排在第一位的存在。

曹冲听了徐干的话,直摇头说道:“我要他们家当做什么。”

徐干笑着说道:“正是因为公子没想过要,所以他们才愿意给。”

这话听起来就很哲学了。

曹冲琢磨了半晌,没琢磨明白,索性不想了。

他与徐干分别后又兴致勃勃地拿着新笔试新纸,给曹丕写起了例行的日常汇报,顺便给曹丕捎去一支自己亲手做的笔。

曹冲还在信里详尽无比地把自己如何亲手给兔兔剃毛、如何悉心用细线捆起那一撮撮小小兔毫等过程描述了一遍。

这支笔,虽然长得丑,也并不贵重,还不怎么好写,但每一根兔毫都蕴含着弟弟满满的心意啊!

身在邺城的曹丕看完信,打开曹冲装笔的木匣子一看,心里只有一个想法――

从未见过如此歪歪扭扭的兔毫笔!

亏他还特意找了个木匣子装起来!

这根本不是好不好写的问题,而是能不能写的问题!

曹丕啪地合上木匣子,吩咐左右伺候的人:“放起来,放到那口装信的箱子里。”

眼不见为干净!

另一边,庄子中的学生们当天下午便上起了第一堂习字课,在纸上写字的那种。

纸张这种以前自己根本没机会碰的珍贵东西,如今竟能拿给他们习字用,每个学生心里都既忐忑又骄傲。

忐忑的是怕自己字写不好浪费了这么好的纸,骄傲的却是自己有幸成为庄子的一份子、成为第一个用上新纸的人!

班长崔贞最先动手。

她拿起自己亲手做的兔毫笔,在纸上写下第一个字:曹。

至于曹冲的名讳,她却是不能写的。

徐先生说长者与尊者的名字她们得避讳,在她心里,曹冲就是最该尊崇的人,没有曹冲就没有她们现在的生活。

崔贞只在旁边写下自己早已烂熟于心的名字:崔贞。

看着自己的名字写在光滑漂亮的纸张上,崔贞有种奇妙的感觉。

在此之前,她也知道自己姓什么、知道自己叫什么,只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一刻这样清晰地意识到这个名字属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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