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其实还是很愉悦的,听见宋琛拒绝了赵新之,反而撒谎说和他有约了。
这应该是宋琛第一次打着他的名义拒绝赵新之他们吧。
看在他这么乖的份上,就带着他吃点好吃的去。
严格说起来,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单独带着宋琛出去吃过饭了,记得比较清楚的最近的一次,还是春天的时候,是赵云刚暗戳戳地下命令让他们去的。这乍然要带他出去,他竟然觉得有些突然,一时想不到什么好的餐厅。
别的不说,起码得比赵新之刚才说的什么日式料理蓝鳍拖罗的强才行。
他手机拨拉了几下,就给他的秘书打了个电话:“给我查查哪里有好吃的餐厅,离家不要太远的,要好吃。”
赵近东的秘书立马说:“我昨天晚上跟朋友一起去吃饭,还真在一个小区发现一个超级好吃的小店!”
不过她话风一转:“不过赵总,你是请客户吃饭还是自己吃?”
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吃法,请客户吃,好吃不是最要紧的,最要紧的是要合适,包括价钱要合适,环境要合适,档次要合适。自己吃就没那么多讲究啦,当然是哪里好吃去哪里。她们家的赵总别看是豪门大户的公子,在吃饭上却没什么讲究,路边摊都吃过的。
赵近东也知道她的意思,说:“自己吃。”
秘书就说:“那你可以去,那是家串串店,老板是个六十多岁的老爷子,做了几十年了,现在去还好,晚上都是要排队的。虽然有点远,但我跟赵总打包票,超美味!我跟朋友约好下次还去吃!”
赵近东说:“你把地址发给我。”
挂了电话以后,赵近东往沙发上一躺。
这真是意外之喜。
宋琛长了一张很刁的嘴,跟他整个人一样金贵。比如花,他就越贵的花他越喜欢,比如平时一些小礼物,动辄也都是几万几十万的,这一特点延伸到吃上,宋琛吃饭也很刁,便宜的饭菜几乎没进过他的嘴,他吃饭一般都是去叫得响的餐厅。
八百年请宋琛吃一次饭,他要带着金尊玉贵的宋琛去吃串串,叫他闻闻人间的烟火味。
不一会宋琛就换了衣服出来了,卫衣,还戴了个棒球帽,问:“想好带我去哪儿吃了么?”
赵近东说:“跟着我走就行了。”
这一回没叫司机王珺过来,是赵近东自己开的车,车子开出庄园大门的时候,正好碰见了回来的赵云刚,赵云刚开了车窗,问说:“你们这是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