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几声按密码的声音,陆渔打开门,客厅亮着灯,但家里很安静。
房子很显然已经被人收拾整理过,往里走,客厅茶几上的杂志和沙发上的靠枕都摆放得十分整齐。
就连回家之后随手一放的行李箱也被放回了原处,最显眼处她的零食箱已经满满当当。
陆渔看了眼书房,门开着,里面没亮灯。
除了客厅,所有房间的灯都关着。这是他出门前的习惯,尽管不差这点钱,但宋习墨从不随意浪费。客厅里的灯是给她留的。因为有一次玄关的感应灯坏了,陆渔去摸灯开关时磕伤过腿。
从那以后,如果陆渔回来得晚,客厅里就总会亮着灯。
走到桌前,她放下包,看见了一张便利贴。上面的字迹很好看,也很简短——
记得热牛奶喝。
陆渔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他会把牛奶倒好,放在微波炉里,也会设置好时间。陆渔想喝热牛奶,只需要按下“开始”键,然后等着就行。
或许是职业习惯使然,他总能细致地做到那些陆渔连想都想不到的事情。
这样过一辈子,她一定会被惯坏吧?
变得什么也不会,变得什么事都只能依靠宋习墨。
想到这里,陆渔后背涌上一股寒意。
如果不是郑朝回来说出一切,她真的会一辈子都被蒙在鼓里,甚至还会越来越喜欢宋习墨。
喜欢……
陆渔自嘲地笑笑。
她没有像往常一样去厨房喝他倒好的牛奶,而是朝着相反的方向,朝主卧走去。
宽敞的衣帽间里,陆渔的衣服几乎占了所有位置,忽然要全收拾,恐怕叁天叁夜都收拾不完。
于是她只能舍弃掉大部分。
刚放回的行李箱,又被拿了过来。
喜欢宋习墨这件事,她一直很坦然。即便那时候宋习墨不喜欢她,甚至,还挺烦她,但陆渔仍大大方方地承认。不为别的,因为他值得。
虽然起初的确是被那张脸吸引,但后来知道了他的专业,他的成绩,看见他那些不同于自己这种纨绔富二代的努力和自律时,陆渔第一次有了一点点自卑。她想变得更优秀更有内涵,能跟他有更多共同语言,能跟他并肩站在一起。
宋习墨是个善良的人,他叁观正,有爱心,总是顶着一张冷冰冰的脸做暖心的事,所以才总会有很多人喜欢他支持他,不分男女,无论老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