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每次进鞋店在平底鞋和这种昂贵而折磨人的高跟鞋之间,总是选择后者。
或许诸位先生在选择不好看而耐cao耐用的女人和好看不好用的骄气美人之间选择时,也会有雾茫茫这种困境。
摩托车的速度在小巷子里不可能太快,所以路随在雾茫茫前面十来米的距离处停下了车。
雾茫茫果断脱下高跟鞋拿在手里,然后赤脚跑到路随的面前。
“路先生,能不能送我去最近的地铁口?”
作为正常人的时候,雾茫茫还是很有礼貌的。
chapter 25
路随摘下头盔道:“对不起,我还赶着去见客户,你知道的,老女人都是很变/态的。”
雾茫茫觉得自己被噎着了。
雾茫茫垂下双肩,低下头,“路先生,对不起,刚才是我犯病了,今天出门的时候忘记吃药了。”
看雾茫茫多会调侃自己。
低头时看到自己的大拇指已经突破了丝袜的束缚,呃,真是好糗,雾茫茫都不敢抬头了。
“药不能停。”路随道。
“嗯。”雾茫茫没骨气地应道,她觉得自己的脚后跟肯定脱皮了,小脚趾也痛得厉害,应该是打起水泡了。
“上来吧。”路随的车上没有另一个头盔,便将自己的头盔递给了雾茫茫。
雾茫茫迟疑着没接过来,“我拿了你怎么办?”
所以她摆摆手道:“我没关系的,路先生,反正我脑子有毛病,若是不小心摔了,说不定还负负得正。”
路随只淡淡地道:“叫你拿,你就拿着。”
好吧,骑摩托车的男人最酷,雾茫茫乖乖地拿过头盔扣好。
里面似乎还有路随残留的气息,味道不算难闻。
雾茫茫呼吸时不自觉地带入一口,又觉得其实气味儿还行。
坐上车的时候,雾茫茫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今天路随居然穿的是皮裤。
难怪她看见路随骑摩托车的时候并没有觉得很突兀。
平日里瞧着多正经的人啊,此时却显出了慵懒的颓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