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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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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明亮宽敞的休息室里,成肃沉默地放下了手机。

他抬头看向了贴在休息室墙壁上的各种自己的海报,只是一声不吭地看着。当小助理诧异地想要问他需不需要喝水的时候,成肃忽然开始动作了!

他猛地上前,“撕拉——”一下就将自己的一张海报撕掉了!

在此之后,是第二张、第三张、第四张……

十二张海报,一个不留地全部被他撕了下来!同时,许许多多的海报还被他撕成了碎片,满地狼藉地遍布在休息室的地板上,看得小助理惊恐地睁大眼,有些不理解地看向眼前的英俊男人。

发泄过后,成肃终于重重地喘了几口气,接着看向自己的助理,道:“小安,你也跟了我几年了,我和明喻当年发生过的事情,曾哥不知道,但我想,你应该都是清楚的。”

小助理呆愣地点头,心中却有了种不对的预感,他在心里暗自盘算着,却没有吭声。

而成肃似乎也发现了他心里的小算盘,直接挑明道:“当年那些事情,你和我都是亲身经历过的,我们可以说是绑在一根绳上的蚂蚱了。曾哥一直以为我不喜欢明喻,仅仅是因为嫉妒他、眼红他,但是我们当初的事情,除了你我,也只有明喻自己知道了。我相信,只要他红了,他是绝对不可能放过我的,到时候,你也会出事。”

小助理一听这话,立即正了脸色:“成哥,您的意思啊……”

“我们要先发制人!当年他一直纠缠我,我也对他进行过不少打压。几年前我之所以要接近他,你也知道是为什么的。这种事情曾哥绝对不能知道,所以我们不能找他帮忙,现在,只有你和我了。小安,你听我说,我们这么做……”

窗外是明媚灿烂的阳光,九月已到,炎热火辣的夏日终究是要过去。在帝都人民没有发现的时候,一丝丝凉爽的秋意已经慢慢袭来。

碧蓝澄澈的天空下,明喻也终于抵达了《素衣》杂志社的大楼,在一名编辑的带领下,三人一起往楼上而去。

而在遥远的大洋彼岸,一个俊美挺拔的男人穿着一件简单的黑色衬衫,步伐稳健地走在敞亮空旷的机场里。他的个子极高,迈出的步子每一步距离也极大,衬衫的袖口被他往上捞了几分,露出削瘦漂亮的手腕。

等走到了舷窗前的时候,席择倏地停下了脚步,看向窗外那一片寂静深邃的夜空。

他缓缓摘下了鼻梁上的镜架,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接着拿起手机拍了一张照片,接着发送了一条短信。

这下,某个长腿男人总算是停住了,而在后面追得气喘吁吁的经纪人也终于是跟了上来。

一上来,丁博就没好气地说道:“我说席择,你走这么快干什么?你就算走得再快,飞机也不会你一来就起飞啊!”

闻言,席择回首睨了不停喘粗气的丁博,语气诧异地问道:“我走得很快?”

丁博理所当然地道:“是啊,我小跑都快跟不上了好么!”

俊美深刻的面庞上划过一抹笑意,似乎是心情不错,席择低笑着叹气道:“嗯,以后我会注意点的。毕竟腿长的人,走路肯定比腿短的人要快上不少啊。”

丁博:“……(/= _ =)/~┴┴”

妈的!!!瞧不起腿短的人么……呸呸呸,是瞧不起178c男人么?!

178c经远远高于华夏男人的平均身高了好么!

你个195c完全是怪胎好么!!!!

等到登机的时候,席择也依旧没有收到少年的回信。他微微蹙起眉头,十分不悦地翻看起手机上最近华夏国内的讯息来,这一看,自然就看到了网上很多媒体将明喻和成肃放在一起,进行比较。

越看,席择的眉头皱得越紧,到最后他不屑地轻哼一声,干脆放下了手机,转首看向一旁正在调戏空姐的经纪人,问道:“成肃的事情,盯得怎么样了?”

听了这话,丁博和那空姐说了两句后,对方便离开了。此时此刻,他才转过头,小声地道:“我的大少爷,这种事情你说的那么大声干嘛?我当然一直盯好了啊!都盯了半年多了,这次我来美国前,也让沈翔继续盯着了,你就放心好了。”

闻言,席择才勉强满意地“嗯”了一声。

过了片刻,丁博好奇地说道:“虽然说以前那个成肃和你家缪斯有点瓜葛,不过那也是过去的事情了。以你的性格,不像是一个磨磨唧唧的人啊。真要整他,直接把他往死里整不就好了,这种事情我很拿手,哈哈。”

说完这话后,丁博也没打算得到对方的答案,他翻起手机准备看看邮件。

然而就在丁博打开手机后,一个低沉磁性的声音却在他的身旁响起:“不是我想盯着他的,是明喻请我帮忙,务必要盯着成肃。他说,狗急了是会跳墙的,以成肃的智商,早晚有一天会做一些无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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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狗】急了,是会跳墙的哟~

然后,席神回来了!

于是……嘿嘿嘿。

第一百四十三章

《素衣》作为华夏最顶级的两本杂志之一,虽说主打的是女性时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完完全全地只会邀请和采访女性模特、明星。比如说今年4月的《素衣》,便是请了洛城担任封面人物,拍摄了一组大片。

与杂志合作,是明小玉相当拿手的事情了。

他压根没有一点的紧张,游刃有余地接受着《素衣》编辑的采访,并且在之后与《素衣》的造型设计师进行了造型方面的磋商,最终达成一致的意见,决定采用狂野率性的野兽风,作为下个月《素衣》的封面风格。

野兽风是明喻自出道以来,就从未尝试过的。这种风格如果表现不好,就会让人觉得脏脏的,甚至觉得有些邋遢;但一旦表现好,便会让人觉着野性恣意,颇有一种狂放不羁的感觉。

设计好造型后,时间已经临近傍晚,两方约定好后天来把整套照片拍完,就结束了今天的日程。离开《素衣》的时候,那些编辑、记者喝着赵睿特意买来的下午茶,纷纷向明小玉打招呼。

早在来到《素衣》的时候,明小玉就签了不少名,而如今走的时候,还有编辑按捺不住地请求他能不能给自己专门签一句话,明小玉都一一答应了。

等到正式出了《素衣》杂志社的大门后,明喻的目光若有若无地从那门口两个粉色雕刻的大字——“素衣”上掠过。

真的走远后,他低叹一声:“《素衣》的气氛,真是没有《缪斯》好啊。”

说这话的时候,明喻和赵睿已经坐着电梯往下而去,闻言,赵睿诧异地问道:“小喻,你觉得《素衣》的气氛不如《缪斯》?”仔细思忖了片刻后,赵睿道:“确实是有一点,我也感觉《素衣》杂志社里比较死气沉沉一点,好像什么事情都有一套程序。而《缪斯》则更活跃一点,有更多改变创新的空间。”

赵睿这次分析的倒是不错,虽说《缪斯》和《素衣》都是华夏最顶尖的时尚杂志,但是前者才建立不是几十年,后者却已经建立近百年了。

从两者的历史底蕴上来看,确实是《素衣》颇胜一筹,但是有的时候,往往赢反而是输。在如今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时代,你越是底蕴深厚就越难改变自己。这也是导致《素衣》进入21世纪后,销售量总是比《缪斯》差几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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