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没说话,只是看著他今天穿的黑色风衣和修身长裤。
很英挺,也很衬他。
只不过──
他以前每件衣服都是由我决定挑选,所以件件了若指掌。
他酷爱运动风格,身上穿的不是工作需要订制的成品西装,就是名牌的运动外套。
像这种休闲款的装扮,一看就不符合他一贯的喜好,不用问都知道,一定有其他的人,已经极快的承接了我的任务。
“要结婚了?”我盯著他的眼睛,问。
然後,我感觉到了我心脏剧烈跳动的幅度,和一下屏住的呼吸。
我承认,是我没出息,是我窝囊。
尽管我那麽气势汹汹的走过去,尽管没面对他之前我是那麽的底气十足,可到现在,我竟然还对他抱有期待。
我希望得到他的否认,告诉我小球的话只是谣言,告诉我我们的分手他另有苦衷,告诉我我们中间从来都没有别人。
我突然害怕起他的肯定,那证明我有多麽的失败,对於感情里所有的变化,所有可能造成分离的细枝末节,竟然一无所知。
比情人背叛变心更可怕的,是你的自尊,必须被你自己亲手否定。
他原来平静的眼神一下就闪烁不定起来,却没有回答一个字。
我的心脏在等待中一点点下沈,他摸了摸口袋,突然说:“岸哥,有烟吗?”
我木然的掏了支给他,看他接过放进嘴里,又从衣兜里取出打火机。
“哗啦──”
打火机,带著一串钥匙,连同手机,一起被他拽了出来,然後钥匙和手机掉在地上。
他一直是这样,出门的时候哪怕打理的再有条不紊,最终东西总是会被胡乱的塞在一个口袋。
我蹲下身,帮他捡起手机,他也慌慌张张弯下腰,伸手欲接。
我顺手递过去,他接过的手一抖,却不慎按下了解锁键。
屏幕亮起,我无意扫过去。主屏桌面虽然只看到一瞬,却已经足够让我瞬间冻结。
所以说真相,永远是以最残忍的方式,呈现在人的眼前。
屏幕上,是一男一女两张亲密贴在一起的脸,以林远曾经最不屑的45度角的拍摄角度,映出笑的开怀的表情。
林远虽然上相,却并不喜照相。和他一起十年,可笑的是,我们竟没有一张合照。
回头看看,我俩之间,连个能证明我们曾经在一起过的证据,似乎都没有。
但现在,他在我面前坚持的所有不喜,都为了屏幕上这个女人,通通打破。
作家的话:
呃,木有存稿的日子好苦逼……
我大概要改掉……
写多少就迫不及待全部发出来的坏习惯==
☆、7、他的她
“她是个很特别的女孩儿。”
似乎是觉得既然我已知道实情也就没什麽继续隐瞒的必要,抑或是也不值得对我这个过气的前任再说什麽谎言,林远利落的扭开打火机,点上烟,重重吸了一口:
“她前些日子刚留学回来,就接替了她父亲公司财务总监的位置。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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