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堆积了好多的清雪,几乎将我整个人覆盖住,茫然的挪动着涩涩的步伐,也应该找家店,吃点饭,睡上一觉。就像我曾经说过的,既然不想死,就好好活着。虽然我现在活不出生命的意味,但我还要尽我所能的好好活着。
将脸用面纱挡好,跨进一家酒楼,看见几桌拿刀弄棒的人,独自选了处隐蔽的位置,点了些小菜,要了壶酒,将面纱一摘,面对着墙角,自己默默无声的吃了起来。
人真的很有意思,总喜欢遮挡自己丑恶的一面,就像我,想都没想的就用一块布将脸裹起,以为这样就可以隐藏自己,可无论喝水,吃饭,却又要将那遮羞布取下,就像一种反复的嘲笑。嘲笑什么?嘲笑遮住了脸上的丑陋,又有什么能掩盖心灵的伤疤?
灌下一杯酒,随意吃了几口菜,有点像咽蜡。
花蜘蛛是个及其会享受的人,就算知道官兵大势寻找一个脸被画花的女人,也会带着我住最好的旅店,吃最好的饭菜,穿最好的衣服,坐最好的马车。他很能挥霍,就像妖精妲己,常常会为了自己的突发所想而下足血本。他曾经照镜子,突然发现自己的皮肤不好了,便买来了一浴盆的蜂蜜花粉,把自己整个浸泡在里面,黏黏糊糊晶晶莹莹做足了美容功夫。要知道,在这里,一浴盆的花蜜就意味着一浴盆的银子,他就这么全部贴到了自己身上,还一副万分享受的样子,一点心疼的感觉也没有。
我这勤俭了两生的人,犯贱的托出个大盆,行动迟缓的拿起小碗,在他诧异的目光中,从他身旁一碗碗的掏出浴盆里的花蜜花粉,直到大盆装不下了,而他也隐约赤裸,我才面无表情的又躺回了床上,说:给我冲杯花蜜水。
一溜神,竟想到了他,看来一起生活的时间并不太短,只希望没有我,他能像只真正的蝴蝶一样,飞去任何他喜欢的地方,不用和我一同躲避着官府的通缉。
将面纱带上,叫来小二,结帐。
小二在旁边等得有些不耐烦,我却动摸西摸的拿不出一纹钱,从花蜘蛛身边离开时,明明顺了他一些散碎的银两和两张银票。明白了,一定是我昏过去后,被那两兄弟劫走了。心一惊,忙摸向若熏和潭父送我的古玉,还好,它们还在。
抬头看了眼小二,小二已经用你不是想吃霸王餐的眼神瞥着我。
叹了一口气,没有办法,还真得吃霸王餐了。
这霸王餐还真不好吃,被人甩了四个嘴把子,将面纱扇掉,听到人们此起彼伏的倒吸气声,我想,我又吓到人了。彪悍的女打手忘记了打我,狠踢了一脚,将我踹出了酒馆。
我嘴角轻轻仰起,吐了一口混合了血水的口水,四个嘴巴子换了顿饭,很值得,不是吗?将面纱带上,快速离开那里,怕这次露面会引来官兵的巡查,还是离得越远越好。
漫无目的走着,没有银子,只能选一处避风的破庙,席卷在草堆的一角,浑身瑟缩的颤抖着。破庙里再也不可能有哥哥,有鸡腿,有十二个兄弟的嬉闹,同样是破庙,为什么这里如此的冷?这夜,竟然比我的心,还冰人。
混混噩噩过了一夜,糟糕的身体烧得厉害,叫嚣似得痛,勉强撑到当铺,将上好的外衣换成了可怜的几块碎银,身子被寒冬的猛风剐得瑟瑟发抖,有丝苦笑,如果我用这银子买了药,就要挨饿,但若不买药,就要先病死。似乎从花蛛蛛那里走出来,就注定了自己无法成活的命运,但我却一点也不后悔,他不是我什么人,没有一直养我的义务,就算他是我的什么人,我也不能一直拖累他的不自由。更何况,他为什么跟着我,我从不知道答案。
一步一瑟缩,一步一摇晃,最后,还是用所有的钱,抓了药,在垃圾中,拣起个破个大口的陶罐,又晃回到那间破庙里,困难的拾来柴,咬着牙点上火,抱着自己的腿,看着那微弱的火光一点一点的跳动,然后一片一片的燃烧,除了冷,感觉不到其它。
将雪化水,倒入药材,熬成半陶罐的苦涩,强忍着吐的冲动,咽了下去,明天,也许一切会好。
迷迷糊糊的在破庙里又挺了一日,夜幕降临与旭日东升,对我而言,已经没有什么意义,我的世界,已经黑得一塌糊涂,混噩不分时节。
我一直觉得这身子没有那么金贵,索幸她没有给我丢脸,虽然仍旧发烧昏迷,却还活着。
撑起身子,再次将自己的衣服到当铺里换成了粗布,得了十个铜板,本以为可以买三个包子,还能剩一个铜板,却不知道包子已经不是十前的包子,已经水涨船高,要五个铜板一个。而我,已经不在是那个有着嫩乎乎脸的可爱小娃,没有人会给我讲价的机会。曾经,五岁的我迷茫,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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